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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论礼仪的本质

第一章: 礼仪与生活——现实中举行礼仪的场所


真正来讲礼仪是什么?究竟有什么发生?我们碰触到一个什么样的现实?在刚过去的那个世纪的二十年代,曾提出过这样的一个提法:将礼仪理解为一场 “游戏”, 此对比是基于:不管是在礼仪还是在游戏中,都有其特有的规则,形成其特有的氛围,这为我们这些融入其中的人是有效的,当然, “游戏”结束氛围也随之而消散。从另一方面看,虽然游戏有一定意义,却没有一个最终目的,也正因如此,游戏便有医疗效果,甚至扮演解放者的角色;它使我们远离日常生活的琐碎及其所带来的压力,而将我们引入到一种自由的氛围中,在一段时间之内能使我们自我解脱,从这个世界的烦劳重压下逃离枷锁。如此,可以说游戏是另一个不同的世界,是一片自由的绿洲,在其内,我们可以短暂而自由的放下这滚滚红尘。我们需要一些这样的时刻为能逃避日常生活对我们的控制,以使我们能背付日常生活的重担。
上述之言有一部分是对的,但这样的一个解释并不够,因为,若按此说法,我们在做什么游戏并不重要。确实,每个游戏都是如此,都有一套固定的规则,并很快会在其固有的不平衡和目的中实现。如果我们留恋于现实生活中的体育运动,比如:象棋锦标赛或者其它什么运动,若不是只玩一玩而已,便会很快完全变质,或成为反世界的,或成为非世界性的,从而形成一个拥有自己的规则的小天地。
我们还可以去看这套游戏理论中的另一层面,这会使我们更接近礼仪特有的本质:孩子们的游戏在很多方面都是生活的提前并导入生活,但它却不包括生活中所有的严肃性和重负。面对眼前的现实生活,往深处看,礼仪旨在使我们都成为孩子,或者是一种持续不断地成为孩子的进程。按此说法,礼仪就成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提前,是一个准备练习,一个将来生活的前奏,一个永恒生活的预备。
圣奥斯定强调,与现实生活相比较,礼仪不与要求和需要连接,而是与恩宠和奉献的自由相交织。所以礼仪是在我们内唤醒我们那犹如孩子般的真正存在;也唤醒我们注意一个伟大的许诺,尽管这许诺还没有在我们的生命中完全地实现。礼仪成为希望的有形可见之方式,是将来真正生活的预尝,它为我们准备真正的生活——在自由内的生活,在与天主的直接碰触以及彼此真正的相互开放中的生活。这样礼仪也会印记于日常生活,不再徒有虚名而成为自由的标记,且会打破桎梏,将天堂预先实现在地上。
根本上讲,将游戏理论的提法应用到礼仪中却超过了游戏的普通层面 ,其中总出现的是人对“游戏”的渴望和用自由和秩序建立另一个世界的热情。 对于其外在层面,普通游戏中的功利性及缺乏人性目的方面,与圣经中我们常说的智慧的“游戏”是迥然不同的,这一智慧和礼仪很有关系。
然而,上述我们看过的内容尚应该确定其内容,那个将来生活的概念,只是导入了一个没有内容的空架子,涉及到的天主的主题,我们还没有看,若没有这一点,这未来的生活不啻一片荒漠,毫无确定性可言。于此我愿意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出发点是圣经章节对于这方面的集体表达。
在以民出埃及的记述中,不管是事件的准备史还是其出谷的进程本身,出现了出谷的两个不同的目的。第一点是我们都熟捻:到达福地,以民要在那里居住,最后要形成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领土有自主权和自由,有一个安全的边界。但与此同时,也不断重复出现另一个目的。最早天主对法郎的要求是:“你应放我的百姓到旷野中去崇拜我”(出七,16)。
“你应放我的百姓去崇拜我”这句话在梅瑟-亚郎与法郎的所有相遇中重复了四次,尽管表达上有一些小小的不同(出七,26;九,1;九,13;十,3)。不过,这在与法郎的谈判中渐次具体化。法郎准备达成一个协议,对他来说冲突的根本在于以色列人敬礼天主的自由,最初他表示同意这样说:“你们去,在此地祭献你们的天主”(出八21)。可是梅瑟按照天主的要求坚持为敬礼天主需要出谷。地方就是在旷野:“我们要走三天地路程,到旷野里给上主我们的天主献祭,全照祂吩咐我们的”。在经过灾难之后,法郎放宽了条件。敬礼的地方可以按照天主的意愿在旷野里,但只愿意让男人们去,妇女,孩子和牲畜应该留在埃及。这说明当时比较通行的敬礼方式,敬礼是男人们的专利。
但梅瑟不能和一个外国的首领去谈敬礼的本质,因为敬礼不能只从政治角度去看:敬礼的方式不是政治磋商的产品,因为敬礼有其自己内在规则,唯有启示的本身--就是天主自己--可以提出。所以法郎的第三个很慷慨的建议也被拒绝了,并且,更为慷慨的提议还是来自法郎,他同意妇女和孩子们也去,但“只把牛羊留下”(十,24)。梅瑟提出的理由是要带走所有的牲畜,因为“我们要用这些来崇拜上主我们的天主;并且未到那里之前,我们还不知道要用什么崇拜上主”(十,26)。
这里所谈论的并非预许之地。强调的却是敬礼,这是出谷的唯一目的,也只能以符合天主的方式来举行,而这一方式一点都不是政治许诺的游戏。
以民出离埃及不是象其它民族一样要形成一个民族,出离乃为敬礼天主。出谷的目的地是圣山,尽管还不认识,目的却还是为敬礼天主。
那现在可以去看以敬礼的名义和法郎交涉的战略性层面,出谷的真正唯一目的不是敬礼而是土地,这是对亚巴郎许诺的真正内容。但我不认为这种解释就是经文的主要意图。往深处看,将敬礼和土地对立起来并没有意义:赐予土地是为使之成为真正敬礼天主的地方。纯粹拥有土地,纯粹拥有国家的自主权是将以色列降到和其它民族同等的标准上。这样的目的忽略了拣选的独特性,整个的历史在《民长记》,《列王记》以及《编年记》很清楚地反映了出来:土地本身还不是一个具体的利益,只有天主在这片土地上为王,土地才真正成为预许的恩宠。只有以色列表现处其国家主权的独特性,真正的服从天主的圣意,天主才临在这片土地上,这才是真正人类的存在的模式。
对于出谷的两个目的间的关系,圣经章节给了我们一个更确切的定义。以色列在走了三天之后(如同对法郎所说的一样)还不知道天主愿意什么样的祭献。要三个月才到达,“离开埃及国后……那一天,到了西奈旷野”(出十九,1)。第三天天主在山顶显现(十九 16-20)。是天主要向祂的子民说话的时候了,通过“十诫”使他们认识祂的意愿(二十,1-17)并通过梅瑟与他们建立盟约(出,二四)。这一盟约以特别细致的方式表现在一些规则中。这样便实现了向法郎提出来的到旷野里去的目的:以色列按照天主自己的意愿学习着朝拜天主。
什么是敬礼?礼仪从本身言就是这一朝拜的形式部分。然而,按照天主的意愿生活也构成真正朝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圣依肋内在某个机会上解释这段经文说“天主的光荣是生活的人,人的生活就是看见天主”(《反异大全》卷四 二十,7),这正表达了在旷野中的山上的相遇之本质:真正朝拜天主的最终本质是人的生活,度一个正直的生活,但只有当我们自我舍弃而为天主所塑造,并将目光投向祂的时候,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敬礼的存在正是为引导人的这一目光,这样使人的生活真正成为天主的光荣。
这层意义上有三点需要说明一下,第一:在西奈山以民不只接受了敬礼的训诫,也更广泛的接受了法律规则以及生活准则。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民族,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公共的法律规则便没有办法存活下去,会陷入混乱,成为自由的讽刺:生活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
第二点:在西奈盟约中,敬礼—法律—伦理这三方面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起。这既体现出其高贵处,但又包含了其限度,它表现在从以色列到外邦人的教会这一转型中。教会放弃这一合一(敬礼—法律—伦理)层面为给予不同的政治和法律体系一定的空间。
可是在这个必要的消融之后,到中世纪却最终导致了法律的整个俗化,使法律的形成完全和天主脱离关系,事实上,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三个秩序有着一个内在的联系,是不容被遗忘的。一方面,法律不以伦理为基础就是不正义;法律和伦理不以天主为参照点就会贬低人性,因为它们剥夺人之为人的标准并阻止人走向更高的可能,使人没有能力去看永恒和无限:以这样一个表面上的自由将人置于大多数人的主导之下,最终会以走向暴力而收场。
这样我们可以强调第三点,这正是我们的出发点,那就是礼仪和敬礼的本质问题:抽离天主之事物的秩序贬低人性。最后,也正因为如此,便不能把敬礼和权利分开:天主有权要人作出答复,天主对人有全权;如果天主对人的这一权利完全消失,那人的法律秩序便也会陷入混乱,因为缺少了它赖以存在的角石。
那么,这一切又和我们所问的出谷的两个目的,也就是说和礼仪的本质究竟有什么关系呢?很明显的是,在途径旷野之路中,西奈山要占据一席之地,就是由它来确定占有福地。西奈山不只是路过的一站,换句话说,它不是走向本质之路的一个休息,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西奈事件使人在内里发现了这片土地,如果没有这一点,那外在的土地也不会是使人欢愉的。
只有在以色列人通过盟约以及盟约所包含的神圣法律形成一个民族的前提下,土地为他们来说才会成为一个恩宠,因为这样他们所接受的是有序生活的共同准则。在福地,西奈山仍然临在。一旦西奈山的临在消失,那内在来讲土地也就消失了,虽身居土地却形同放逐。以色列人总是放弃对天主的真正敬礼,远离天主而敬拜偶像——世俗的权力和价值观——也就丧失了自由。纵然在自己的土地上居住,但还是和在埃及一般无二。
单纯地拥有自己的土地和国家非但不能带来自由,反而会受更严重的奴役。一股脑儿的丢弃法律甚至会导致完全的失去土地。从梅瑟五书整体来看,可以推论出:“侍奉天主”应该到何种地步,自由是为真正的敬礼儿存在的,它曾是面对法郎时所提出的出谷的唯一原因,事实上。这才是敬礼的本质。梅瑟五书,被称为真正的“书中之书”,它是以色列人圣经的中心,但它所描写地事实却都发生在许地之外。其结束是在旷野的尽头,“约旦河的对岸”,是在那里梅瑟总结并重复了西奈山的讯息。这样便显示出究竟什么才是整个土地存在的基础,能够在共融与自由中一起生活的条件,既是:人的生活事实应该是基于神圣法律而发展,它会给人一个正确秩序,以天主为出发点并终能导向天主。
那么,我们再一次的问:这是什么意思?究竟和我们的主题有什么联系?首先要清楚一点,敬礼从其全部的广度和深度去看,要远远超出纯粹的礼仪行为。最终涵盖人生活的全部,这就是依肋内的话的意思:人成为天主的光荣,可以说人为天主置于其内的注视所光照:这就是敬礼。另外,法律和伦理如果不是建基于礼仪为中心的基础上并接受其光照的话,就不会保持其统一性。
那么,在礼仪中我们碰触到一种什么样的现实?首先我们可以说:谁若把天主放在现实事件的视点之外,谁就是一个肤浅而表面的现实主义者。人要集中于使“我们生活,行动,存在,都在他内”(宗十七,28)的那一位。这就是说只有和天主的关系是真实的时候,才能将其它的人与人间的关系整合,先在人自身内然后也包括与整个的受造界。一如我们所看过的,法律为自由和团体生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那么敬礼,也就是说,为同天主同在的正确的行为方式,同样也是法律的基础。
现在,我们跨步向前,拓宽视野:朝拜,之作为敬礼及天人间关系的正确方式,起着塑造人类自身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作用。要将其实现,只有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更深处,因为我们参与天主的世界,进入天堂的存在形式,是神圣世界的光进入我们的世界。事实上,在此意义下,敬礼具有提前的特点,一如我们前面对“游戏”所做过的描述。指向最终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会指引现实的生活。如果生活没有这一个提前,没有活在这个已经开启的天堂里,那会变很沉重而空虚。正因如此,没有一个社会是不存在一定形式的敬礼的。恰恰是那些无神论及唯物论体系创造了新的敬礼,不过,这无疑只是一个幻觉而已,他们虚张声势来企图隐藏内在的空虚。
由此,我们还得回到这最后一点上。无论如何,人类都没有办法自己来“造”个敬礼;如果天主不使人认识祂,人类不能作什么。梅瑟对法郎说:“我们还不知道用什么崇拜上主”(出十,26),这些话正表达出所有礼仪的一条基本原则。当然如果天主不自我显示,人可以按照在人内所有的天主的痕迹,来向“未识之神”(参宗十七,23)建立祭坛;可以凭借智识接近祂,但真正的礼仪包含着天主的答复并显示我们该如何朝拜祂。这需要一个“建立”。不能是出自我们自己的幻想或创造力,如果是这样,那不过只是一个黑暗中的呼声,纯粹的试图自我肯定而已。礼仪的存在须先假定存在一个向我们显示的你,一个向我们指出生活之路的你。
旧约中一系列的章节证实了敬礼的这一特点。但没有其它任何一个地方象在金牛犊的叙述中表达的这么生动。这一敬礼是由大司祭亚郎主持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其目的是为了侍奉一个外邦的神。后面所隐藏的放弃信仰。这里不是从天主走向邪神,表面上还在天主的旁边,意图还是光荣救以色列出离埃及的天主,试图以牛犊的形象来代表天主神秘的力量。表面上都很正确,礼仪是已经有的礼仪。但这是放弃信仰,是敬拜邪神。
可以看到有两个原因导致如此。一方面,打破以形象表达天主的禁令,没有办法与一个无形可见而奥秘的天主在一起。把天主降到一个可触摸,可了解的人性层面。这样敬礼已经不是把人提升到天主,而是把天主降到世界的层面。当人需要他的时候他应该在这里,他应该是象人所需要的那样。人利用天主,这样将人放在天主之上,尽管表面不是这样。
这样已经暗示了第二个原因:这里是一个表现权力的敬礼。如果梅瑟迟迟不回,天主似乎成为不可接近的,那应该去寻找。可是这时的敬礼成了团体自己的奉献,是自我确认。对天主的朝拜变成了围着自己转:吃,喝,享乐。围着金牛犊跳舞是寻找自我的敬礼的形象,这是一种自我满足。
金牛犊的事实是对自私的敬礼的一个警告,这往深处看,已经不是天主,而是自我塑造,以自己为出发点,是另一个不同的世界。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形下,礼仪成了一个没有内容的游戏。或者更糟,以一个神圣的外表为伪装而远离天主。但最后所有的是失败,是感觉的空虚。我们便已没有了与生活的天主相遇所带来的被解救的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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