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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望中得救(天主教在线译本) |
III. 审判是学习和实践望德的场所 |
41.教会信经的关键部分,是论及到基督的奥迹,从基督由天父永恒的诞生记述到他时间性的诞生于童贞玛利亚,死于十字架上并复活,直到他的再来,以这样的话作结:“他还要光荣的降来,审判生者死者”。从一开始,审判的这一远景就影响着基督徒,也也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审判犹如一套准则规范着他们当下的生活,成为良心的呼声,同时也是对天主审判的期待。对基督的信仰从来都不只向后看,亦非只向上看,却常是向前看,看向主曾经不断重复提前宣告过了的正义时刻。为基督信仰来说,这个向前看使现在更具重要性。在基督徒神圣建筑的成形中,就希望能将不可见的对基督信仰的历史与宇宙广度呈现出来,所以,习惯上在建筑的东端来表达要再来的主如同国王的形象,这是望德的象征;而西壁就是最后审判的形象,作为评断我们是否忠实追随了我们的生活并为之负责的象征。但在圣象发展过程中,之后越来越强调审判的威胁以及森穆可怕的方面,很明显地,让艺术家陶醉的功能远远大于希望的光耀,这光耀常常被过分的隐藏在威胁的阴影下。
42. 在当今时代,最后审判的观念有所淡出:对基督徒信仰的理解被特别指向个人灵魂的得救;对世界历史的反思却很大程度上被发展的观念所主导。但是,期待审判来临的本质性内容并非简单的消失了,而是说现在以一个完全不同的形式展现出来。究其根源和动机,十九和二十世纪的无神论是一种伦理主义,是对世界和整个历史不正义的抗争。这个世界上诸多的不正义,无辜者的痛苦,对权力的滥用,这样的工程不是来自一个善的天主。若天主对这样的世界负有责任,那天主就不是一位公正的天主,更遑论一位至善的天主了。应该以伦理的名义抗议这个天主。既然没有一个创造正义的天主,似乎现在就是人受召去建立正义的时刻。然而,如果面对世界的痛苦,抗议天主是可以理解的话,人就可以妄想去做而且应该做任何神都没有能力做的事情,这是一个傲慢自负的本质性错误。如果由这个前提推论出更多的残暴和对正义的践踏,这个结果不是偶然的,而是根植于奢望的内在虚假之上而推导出来的。一个必须自己创立自己的正义的世界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没有人也没有什么可以回答多少世纪以来的痛苦,更不能保证那种掩饰在意识形态外衣之下的权力腐败不持续发生在当今这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思想家马克思•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及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既批判了无神论,也批判了有神论。霍克海默根本性地排除了能找到一个替代天主的可能性,但同时也拒绝了一个善良而正义的天主的形象。在旧约极端禁止运用各种天主的形象观点下,他谈及“对于完全另一位的想望”,这一位是不可接近的,对他的渴望的呼喊响彻人类整个历史。阿多诺也坚决的支持这一放弃所有形象的做法,也就很自然的排除了一个充满爱的天主的形象。但他却总强调这个“否定的”辩证法,他肯定了正义的价值,真正的正义要求一个“不仅消除其当下的苦楚,也应祛除过去所不可祛除之苦楚”的世界[1],可是这就意味着(表达在一个确实的象征中,因而为他来说并不适合)如果没有死人的复活就没有正义。但是,这样的层面展现出“肉身的复活,是绝对远离观念主义及绝对精神王国的一种东西”[2] 。
43. 基督信仰同样可以并应该不断学习,严格的拒绝形象的观点,这是第一诫中的一部分(参 出二十4)。否定神学所主张的真理在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中就已经强调了,其中清楚宣布,无论造物主和受造物如何相似,二者之间的区别更大[3]。但为信友来说,不能搞极端而矫枉过正,划牢自缚,如同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愿意的那样,放弃无神论和有神论。天主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形象”:展现在成了人的基督身上。在他内,被钉十字架的那一位将对于天主虚假形象的拒绝达到了顶端。现在天主借着那位受苦者的形象揭示了他的面容,这位受苦者被天主舍弃,分享并取了人的形体。这个无辜的受苦者成了一个确定希望:天主存在,天主也知道以我们所无力设想的方式来创造正义,但我们可以在信德内直觉的到。是的,有肉身的复活[4],存在一个正义[5],有对过去痛苦的“翻案”,应得的补偿。基于这个原因,对最后审判的信仰首先而特别的就是希望,在最近几个世纪的变革中,对这个希望的需要是显而易见的。我确信审判的问题是一个首要的论据,或者无论如何,是有关对永生信仰最有力的证据。纯粹个人性的需要对我们在此生所拒绝的完全补偿,以及我们所期待的爱的不死,确实是相信人为永恒而受造的重要理由;但,只有认识到历史的不正义绝非最后的定断,基督再来和新生命的需要才会令人信服。
44.借正义之名来抗议天主是无价值的。没有天主的世界就是没有希望的世界(参弗二,12)。只有天主可以创造正义,信德使我们确信:他定会创造正义。最后审判的形象首先不是一个可怕的形象,而是一个望德的形象;或许对我们而言这是一个希望的决定性形象。但,这不也是一个令人害怕的形象吗?要我说,这是一个要求责任的形象。为此,这也是圣依拉略所直陈的那个可怕的形象,他说我们所有的畏惧都与爱相关联[6]。天主就是正义并创造正义,这点就是我们的安慰和希望。然而,在他的正义中也有恩宠,当我们注目于被钉和复活的基督时我们会发现这一点。应从在的内在关系去看这二者——正义与恩宠:恩宠不排斥正义,不正义也不会成为权利。这(最后审判)不是一把能扫除一切的扫帚,扫过地之后就一切就都一样了。此种类型的天堂和恩宠是被极力据理反对的,比如多斯特维斯基(Dostoëvskij)在他的小说《卡拉玛佐兄弟》中就曾发生过。最终,在永恒的宴席上,恶人不会毫无差别的与受害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对此我愿意引用柏拉图诠释正义审判概念时的一段话,在很大程度上基督徒也可信以为真、引以为鉴。尽管柏拉图借用了神话的形象,但却以正确的方式表达了真理,他说:最终灵魂会赤裸裸的面对法官。那时就不再计算历史中所发生的了,而只看事物真正的所是。“但他(法官)经常能够把那些国王或君主的灵魂找出来,因为这些灵魂中没有健康的迹象,而只有由于犯下的种种罪恶而在肋骨上留下的伤痕,也就是各种恶行在灵魂上留下的标记,还有因为虚伪和欺骗而被扭曲了的东西,这样的灵魂中没有什么东西是正直的,对真理完全是陌生的,他看到,由于行为的奢侈、放荡、专横、无节制,灵魂中充满了畸形和丑恶。看到这样的灵魂,他就把它们径直送往监狱受辱,到了那里以后这些灵魂都会受到与它们的罪行相应的惩罚……但有的时候他也能看到另一种灵魂,它从前生活在虔诚和真理中……它会得到尊敬,被送往福地中的福岛居住”[7]。在富翁与穷拉匝禄的比喻中(参路十六,19-31),耶稣以类似的一个灵魂形象当作警告,这个灵魂被傲慢和富贵所困,他在自己和穷人中间挖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一条自我封闭在物质享乐之内的鸿沟,一条忘记别人、没有能力去爱的鸿沟,现在变成了的焦渴,却已不能补救。我们应该注意到,在这个比喻中,耶稣没有谈到公审判之后的最终命运问题,而是指陈出古犹太教理解方式的一种,也就是说,是在死亡与复活之间的中间状态,其中还没有最后的判决。
45. 古犹太教的此一中间情形的看法涵括了灵魂并非简单地处在一个临时性的地方,而是已经受到惩罚的思想,一如比喻中的那个富翁;或者与之相反,已经暂时性的享受着真福。总之,也不乏另一种观点,就是在这种状态下也能给予净化和治愈,这样成熟的灵魂就能与天主共融。初期教会接受了这些思想,之后,在此基础上,西方教会逐步地发展成为炼狱的道理。在此我们无需去考证这一发展的复杂历史过程,而只去问这究竟何意。人生命的抉择随死亡而命定;他的这个生命要面对法官。在一生中他的这个抉择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有人在自己之内完全摧毁了对真理的渴望和随时去爱的态度;有人变的满是谎言;有人活于仇恨,蹂躏爱于其内。这是很可怕的一面,但在我们自己历史的某些情形中可以发现这一类可怕的形象。这样的人已无可挽救,他们彻底的摧毁了善:这就是地狱一词的所指[8]。而另一方面,有的人非常纯洁,自我交托而完全被天主所渗透,所以完全向近人开放;这样的人与天主的共融从现在开始就指引他们整个的“是”和他们的旅途朝向天主,他们的“所是”只会将他们带到最后圆满[9]。
46. 可是根据我们的经验,上述两种情形都不是人类存在的正常情形。大部分人-这我们可以假设-在其存在最深处有向真理、向爱、向天主内在性的最后开放。可是在生活的具体抉择中,这份开放因了对恶不断的结交而黯然失色,污泽遮蔽了纯洁,然而,依然会渴望这份纯洁,尽管有外在的一切,一次又一次在灵魂深处重新出现。这些人面对法官时会怎么样呢?他生命中所累积的污秽就突然不重要了吗?或者还能有其它的结局?圣保禄在《致格林多人前书》中给我们指出每人因己情形面对天主审判而有不同的结果。他愿以形象来解释某种不可见的事物,我们不能把这些形象用概念来解释,很简单,因为我们不能探头更远的看死亡,对此我们更没任何经验。圣保禄说到基督徒存在,这一存在首先是建立在一个公共基础上的:耶稣基督。这是一持续着的基础。如果我们坚定在这个基础上,在他之上建立我们的生命,我们就知道这个基础不会从我们夺走,甚至死亡也不会。他接着说:“人可用金、银、宝石、木、草、禾秸,在这根基上建筑,但各人的工程将来总必显露出来,因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来;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谁在那根基上所建筑的工程,若存得住,它必要获得赏报;但谁的工程若被焚毁了,就要受到损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象从火中经过的一样”(三,12-15)。无论如何,这段文字细腻的显示出人的救恩可有多种形式;有的建筑会完全消失;要得救就需要自己经过“火”,为能最终有能力承受天主,也有能力分享永恒的婚筵。
47. 最近有些神学家认为燃烧的火,同时也有拯救功能,它就是基督自己,他是法官和救主。与他相遇就是审判的决定性行为。面对他的注视,一切虚假都消除。是与他的相遇,燃烧我们,改变并解救我们,为能成为真正的自己。在那一刻,一生所构筑的所有犹如干草,灰飞烟灭。但正是在这个相遇的痛苦中,我们那些不洁净的和不健康的东西清清楚楚的呈现给我们,救恩就在这里。他的目光,他心灵的碰触,透过一个改变把我们治愈,毫无疑问这是痛苦的,“好像从火中经过一样”。可这是真福的痛苦,他爱的神圣力量在其内如同火焰一样穿透我们,使我们终于完全成为我们自己,因而完全属于天主。这样也完全清楚的理解正义与恩宠之间的互相渗透:我们的生活方式并非无关紧要,但我们的罪恶不会永久使我们污秽,至少我们在指向基督,指向真理和爱的时候不是污秽的。总之,这污秽已经在基督的苦难中被焚烧了。在审判的时刻我们会经历并接受他的爱,这爱战胜一切的邪恶,无论是世界的还是我们的。爱的痛苦转变为我们的救恩和喜乐。很清楚的是,我们不能以这个世界的度量方式来计算这个转变性的燃烧 “持续”多久。这一相遇的转化“时刻”超越世上的度量尺度。这是心灵的时间,是在基督的身体内“走向”与天主共融的时间[10]。天主的审判是希望,既因为是正义,也因为是恩宠。如果只是恩宠使世上的一切都无关紧要,天主就继续欠我们一个对正义问题的答复,为我们来说就是面对历史和面对天主自己的决定性问题。如果是纯粹的正义,那可能最终会成为我们所有的人畏惧的缘由。天主在基督内的降生成人将二者-恩宠与正义-稳固的联结在一起:我们大家“怀着恐惧战栗”(斐二,12)期待我们的得救。然而,恩宠使我们所有的人满怀信赖期待并走向与审判者的相遇,他是我们所认识的“护慰者(辩护者)”(PARAKLETOS,参若壹二,1)。
48. 在这一点上还应该提到一个方面,因为这为基督徒望德的实行来说很重要。古犹太教也认为藉着祈祷能够帮助处于中间阶段的亡者(参例如加下十二,38-45:公元前一世纪)。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教会,基督徒都非常自然而普遍的践行了。东方不了解在“来世”有灵魂净化和炼净的痛苦,可是却了解某种不同程度的真福,也了解过渡阶段的痛苦。然而,可以藉着圣体圣事、祈祷以及施舍给死者的灵魂带去“安慰和甘怡”。爱可以达到来世,使相互的授受(给予和接受)成为可能,超越死亡的界限,我们藉着感情的联系而结合,这一直一来就是基督信仰的基本信念,今天仍旧是一个令人欣慰的经验。谁不会觉得有必要向自己已离世的亲人通传恩惠、表达感激甚至请求宽恕呢?现在我们可以再问一个问题:如果“炼狱”只是被净化者在与主、法官和救主的相遇中藉着火而净化,无论第三者如何与这个人亲近,又如何能干预呢?我们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没有任何一个人单独的封闭在自己之内。我们存在于彼此之间深刻的共融中,藉着不同的联系紧密的交织在一起。没有谁独自活着,也没有谁是独自犯罪,更没有谁是自己得救。我的生命不断有别人的生命进入:渗入到我所思的、说的、担忧的和所做的。反过来说,我的生命也进入其他人的生命,无论善的和恶的。这样,从某种方式来讲,我的转祷为另一位来说不是外在而遥远的,甚至在死亡之后都相干。在存在的构架中,我对他的感恩,我为他所做的祈祷,可以是他净化的一个小小阶段。这就不需要把世上的时间转变成天主的时间:在灵魂的共融中可超越单纯世上的时间。碰触另一位的心灵从不会太迟,从不会没有用。于是便更加澄清了基督徒望德的一个重要成分。我们的望德从根本上来讲也常是为其他人的望德;只有这样也才真正为我来说是望德[11] 。作为基督徒,我们从来不应该只去问:我自己如何能够得救?我们也应该去问:为能使别人得救,也能为他们产生希望之星,我可以做什么?如此一来,我就是为自己的得救尽了最大的个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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