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创世纪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立割损礼 15
17:1 亚巴郎九十九岁时,上主显现给他,对他说:「我是全能的天主,你当在我面前行走,作个成全的人。 罗 4:19
5:22, 24; 6:9; 28:3
户 24:4
卢 1:20
咏 68:15
则 1:24
17:2 我要与你立约,使你极其繁盛。」
17:3 亚巴郎遂俯伏在地;天主又对他说:
17:4 「看,是我与你立约:你要成为万民之父; 德 44:20
17:5 以后,你不再叫做亚巴郎,要叫做亚巴辣罕,因为我已立定你为万民之父, 厄下 9:7
罗 4:17
17:6 使你极其繁衍,成为一大民族,君王要由你而出。 咏 45:17
17:7 我要在我与你和你历代后裔之间,订立我的约,当作永久的约,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后裔的天主。
17:8 我必将你现今侨居之地,即客纳罕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做永久的产业;我要作他们的天主。」 12:7
出 6:4
17:9 天主又对亚巴郎说:「你和你的后裔,世世代代应遵守我的约。
17:10 这就是你们应遵守的,在我与你们以及你的后裔之间所立的约:你们中所有的男子都应受割损。 出 12:44
德 44:21
则 44:7
路 1:59
若 7:22
宗 7:8; 15:1
罗 4:11-12
斐 3:5
肋 12:3
17:11 你们都应割去肉体上的包皮,作为我与你们之间的盟约的标记。
17:12 你们中世世代代所有的男子,在生后八日都应受割损;连家中生的,或是用钱买来而不属你种族的外方人,都应受割损。 21:4
17:13 凡在你家中生的,和你用钱买来的奴仆,都该受割损。这样,我的约刻在你们肉体上作为永久的约。
17:14 凡未割去包皮,未受割损的男子,应由民间铲除;因他违犯了我的约。」

应许生子
17:15 天主又对亚巴郎说:「你的妻子撒辣依,你不要再叫她撒辣依,而要叫她撒辣 18:9-15
17:16 我必要祝福她,使她也给你生个儿子。我要祝福她,使她成为一大民族,人民的君王要由她而生。 迦 4:23
17:17 亚巴郎遂俯伏在地笑起来,心想:「百岁的人还能生子吗?撒辣已九十岁,还能生子?」 18:12; 21:6-9
若 8:56
罗 4:19
17:18 亚巴郎对天主说:「只望依市玛耳在你面前生存就够了!」
17:19 天主说:「你的妻子撒辣确要给你生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依撒格;我要与他和他的后裔,订立我的约当作永久的约。 11:30
德 44:24
希 11:11
17:20 至于依市玛耳,我也听从你;我要祝福他,使他繁衍,极其昌盛。他要生十二个族长,我要使他成为一大民族。 25:13-16
17:21 但是我的约,我要与明年此时撒辣给你生的依撒格订立。」 18:14
17:22 天主同亚巴郎说完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

亚巴郎全家男子受割损
17:23 当天,亚巴郎就照天主所吩咐的,召集他的儿子依市玛耳以及凡家中生的,和用钱买来的奴仆,即自己家中的一切男子,割去了他们肉体上的包皮。
17:24 亚巴郎受割损时,已九十九岁;
17:25 他的儿子,依市玛耳受割损时,是十三岁。
17:26 亚巴郎和他的儿子依市玛耳在同日上受了割损。
17:27 他家中所有的男人,不论是家中生的,或是由外方人那里用钱买来的奴仆,都与他一同受了割损。

 

 

 

17:1-9
天主更改亚巴郎和他妻子的名字(5和15节),表示喊他们名字的,要记得他们是万民真福之源,万民都要因因亚巴郎获得祝福(12:1-3;依51:2)从本章6节亚巴郎一名应作「亚贝辣罕」,但因亚巴郎一名已习用,故不改。

17:10-14
割损礼在亚巴郎之前已为许多民族所通行;当时此礼只表示男子已成人,可以结婚。但天主给亚巴郎和他的後代子孙所制定的,是男孩生後第八日应行割损。此割损礼为以色列人具有一种宗教的深意:即藉此礼以色列的男子加入天主的选民,从此他们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出12:44;肋12:3;苏5:2-8)。本章前段所提的盟约,并非真正的盟约,只是天主赐恩的好意。连割损也不是盟约,而是天主定的章程,作为盟约的标记。以色列人多以为受了割损礼,即成了亚巴郎之子孙,必受祝福。因此梅瑟和先知常强调心灵的割损(申10:12-22;肋26:41;耶4:4; 9:24-26;则44:7)。新约以割损为圣洗的预像(斐3:3;哥2:11;伯前3:21)。

17:15-22
从此圣经少记依市玛耳而多叙依撒格的事,更证明本书的体例以选民为正统,不涉及选民以外的事。见8:1-22 注释。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