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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人语

二、盟约(出19—24)


 
过了红海,即开始走向许地的长征,在这长征中发生了许多插曲(出、户、申都给我们有所叙述)。
希伯来人民刚出离了埃及,便开始抱怨反抗,梅瑟需要尽力去说服人民顺从显示仁慈的天主。
五十天之后,以色列人来到了极为重要的一站,即来到了一座山,即西乃山脚下。在这崇高的地方,天主要与祂先由奴役与迫害之中,后由红海的大水之中所拯救出来的人民,订立盟约。
被选的民族
“以色列子民……来到了西乃旷野  ”(19:1—4)。这是过去的追忆,但不不过只是天主行动的开端。现在天主又提出:
“现在你们  国民”(19:5、6)。
这几句话表达了以色列民族被召的使命。在全世界天主所创造的民族中,天主之拣选了他们为整个宇宙扮演一个最主要的角色,即司祭的角色:他们有责任把天主启示给人类,并领导整个人类归向天主。他们应作人与天主之间联系的桥梁,他们应到整个大地去,为真天主作证。
十二个或十三个世纪以后,伯多禄向初期的基督徒,并且也向将来所有的基督徒写信时,也引用了天主向梅瑟说的着段话:“你们是特  天主的人民”(伯前2:9—10)。
的确,教会就是现代的天主子民。
天主在山上给了梅瑟一个使命,叫他在民众前宣告此事:“梅瑟就去  转达与上主。”(19:7—8)
百姓用了两天的时间,准备举行这一盟约(19:10—15)。“到了第三天早晨  到山顶”(19:16…20)。
我们在此很容易看出,天主与亚巴朗谈话时,有多大的不同。雷电、浓云、火焰等,在此都是天主临在的迹象(圣咏也多次引用)。与亚巴朗谈话的天主,很是亲近,很是密切;西乃山的天主却表现是全能的,是宇宙元素的主宰;但都是同一天主……我们所朝拜的天主,不是有时也很亲近,有时也很遥远吗?我们到天主面前好似到“我们的父”那里一样;但同时祂也是造物主和至高者。
盟约的法律
“那一天……上主由火中对你们说话……他将祂的盟约,  两块板上”(申4:12—13)。那十句话(基督徒普遍称为“天主十诫))是上主颁赐给祂的人民生活方式的法律总纲:涉及到我们与天主,以及与人之间的关系(出20:1—14)。
在出谷纪一书内,紧接着十诫的“约书”(20:22——23:19),颇使人困惑:因为,其中包括各式各样有关祭台和庆节的礼仪;各式各样有关杀人、打人、伤人、偷窃,以及各种罪行的法律和规诫……其中也有关怀或保护奴婢、外方人和穷人的条文——福音也特别强调这一点。
在圣经中还有许许多多相似的段落:差不多出谷纪后半部(25—40),肋未纪全书,和申命纪大部分都包含这样的条文。段过这些书籍的读者可能惊奇:为什么有这么多具有法律性的条文?
这一复杂的局面表达了整个以民过去的遗产:其中包括祖先的习俗、圣祖时代统治游牧民族的旧典章、希伯来人多多少少仍保留的在埃及时的特别法例。梅瑟一再利用这一切,来在这群他要组成一个民族的男女中创造某种制衡。因此就得从新将这一切组合成一个整体。
这“法律”是由许许多多典章或章程一步一步扩展而成的:有些是有关游牧生活的,有些是有关定居生活的,有些是有关城市生活中,有些是有关礼仪生活的。这一切都在逐渐扩充,我们现在在圣经中所颂读的,即是这一连串法律条文组成的原则。
经过长久的反思,法律显示为天主对他民族慈爱的奇妙恩赐,并非是一种约束:“又有那个大民族,有这样公正的法令和规律,如同我今天在你们面前,所颁布的这一切法律呢(申4:8)?法律是天主对祂的子民特爱的标记,保证他们的行止更为精明,生活更为幸福;并且引领他们在许地中更为合一:“  ”(申4:40)
因此,法律呈现出是天主的一种仁慈作为。进一步说:是天主对祂民族的临在,是天主在祂所过继的民族中一种行为,是天主赐福施救的一种保证。天主颁布法律,有如盟约的标记,是要刻划出一个按照天主心意生活的人应有的,是怎样的形象。有许多人认为具有这样多的规条,是限制人的行动;其实,正正相反,是显示人的解放!
天主既愿意给人幸福,并愿意人爱祂,所以法律便成了天主通传与人的智慧,天主恩许与人的慈惠:“以色列   过外方人”(申10:12—19)
圣经经文即是在这种精神之下,把人的整个生活法典化,所以亦应如此地去诵读,不必对这些不同的法律表示惊奇。首先是些大的道德原则,如十诫(你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然后是一系列有关礼仪生活、家庭生活、夫妻生活,以及有关私有权和饮食的规定(洁与不洁的食物)等。这一清单显示出人的整个存在应按照天主的旨意去生活——这正表达出犹太人的思想和他们的道德理想:人生活不能分为世俗的行为或神圣的行为,而是在天主面前的整体生活。
这些经文也使人想起信仰的伟大目标,这一目标应决定盟约子民的行止:“你们为我应做圣善的人”(出22:30)……肋未纪19章又提及这一目标,并加以解释说:“上主训示梅瑟  是圣的”(19:1—2)
其后果即是对近人的心态——近人不但是指同族的人,而是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弱小者:“当你收割  第二天早晨……审判时  你的同胞……不可存心  不可覆仇  我是上主”(肋19:9…18)
关于这段经文,有两点甚为重要:
——因为天主是圣的,盟约的子民也应生活圣洁。福音差不多也一字一字地提及这一生活的规律:“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福音中的这一规定也使耶稣结论到我们对近人应有的心态。
——为成为圣的,盟约的子民应爱自己的近人,尤其那些穷苦人或外方人。“你应爱人己”这一命令,当耶稣点明法律的要点时,也提及了这一经文。
我们也可注意到,立法者特别强调:法律并非身外的东西,好象突然插入他的生活中似的,而是与他完全接近,甚为亲密,呈现在心中的:“其实  遵守”(申30:11—14)
订立盟约
出谷时在西乃山颁布的“法律”并不详尽(申命纪是以后才编篡的):它只包括了选民生活的基本要点,以准备与天主订立盟约,并举行庆祝:
“第二天清早  全燔祭……梅瑟取了  是上主……同你们订立的盟约”(24:4…5)。
这一盛大隆重的订立盟约礼仪,是在祭坛前,即在奉献牺牲的地方举行的,包括宣布天主的话,百姓以诺言来回应(这叫人想起逾越节前夕,重新许诺领洗诺言的礼仪)。
在这完全出于天主的恩赐,完全由天主采取主动的盟约中,有如以前亚巴朗一样,以信仰来作回应。不过,这次另以许诺遵守生活规律来作表达,并且,为亚巴朗来说,人的回应是个别的,私人的,而现在却是一个民族的回应。
订立盟约的礼仪以洒血来完成。梅瑟将一半血倒在祭坛上,这代表天主一方面;另一半血洒在百姓身上。如此,百姓与天主生活在同一的生命中……血盟在以色列子民和天主之间建立了亲属关系,一如血亲一样。
耶稣在最后晚餐中,重复了梅瑟的话:“这是盟约的血”。耶稣拿起杯来说:“这一杯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约之血”。
约柜
以色列子民在西乃山住了一段时期,便向许地出发。百姓并没有见到天主,但是自然界的威吓景象(雷电、浓云等),使到百姓感受到全能的天主临在,是祂使他们得到自由,并赐予他们盟约和法律。在迈向许地的长征中,有一个天主临在的标记,常与旅途中的百姓同行:即约柜。
柜是一个用皂夹木做的箱子,出谷纪给我们详细记述了以声名尺寸做成的(25、26和36、37章)。它的功用是这样规定的:“将我交给嗯的约版(原文做‘证据’)放在柜内。我要在那里与你会晤……将我命令以色列子民的一切事,都告诉给你”(出25:21--22)
这个柜盛有的如此贵重的东西“证据”——盟约的证据,天主临在的标记——就是那刻有天主的话,即十诫的两块石版(见申10:1—5)。这约柜从此时起,数个世纪常伴随着希伯来人,先是在旷野的长征中:当民众停下来扎营时,约柜便停放在会幕里。这是以色列人所认识的第一个圣所。天主的约柜停留在暂时的住所里,好似一个游牧的人住在一个游牧民族中。在西乃山时,梅瑟上山去接近天主;在旷野中,他去会幕里求问天主,为民众得到天主的话语,为民众祈祷——梅瑟拜谒约柜,为他的弟兄们非常重要,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那里决定。
我们知道约柜不但是在旷野时,而且也在占领许地其间,在以民中都占有很为重要的角色。由历史我们知道,当达味占领了耶路撒冷之后,以最隆重的仪式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时,就是约柜的鼎盛时刻。以后,撒罗满将它安置在圣殿里。数世纪以后,于公元前五八七年,拿步高占领了耶路撒冷,约柜大概在大火中消逝了。在这痛苦的时刻,出现了一位先知厄则克耳,他引领以色列子民更深一层认识他们的上主,以唤起他们的希望。约柜可以消失,它不过只是天主临在的标记:有约柜或无约柜,天主常与祂的子民同在,有如昔日在旷野中一样。
新的五旬节
过红海后五十天,民众都聚在西乃山脚下,以接受法律,订立盟约。纪念这事件的庆日,即是“五旬节”。
因为,由埃及脱险的犹太人曾聚在西乃山下,所以住在远方的犹太人,都尽力聚到耶路撒冷来朝圣,以庆祝此节。因此,宗徒大事录给我们记载说:“五旬节囸一到……有从天下各国来的虔诚的犹太人”(宗2:1…5)。
就是在这一节日上,圣神降在宗徒们身上。在西乃山下,第一个五旬节选立了天主的第一个民族,盟约的民族;新的五旬节日选立了天主的新子民,新约的子民。
第一个五旬节集合了一个民族,新的五旬节集合了整个人类——为此,天下各族的人民都听到了天主的话,都以自己的母语来歌颂上主。
在第一个五旬节日,出现了一个新的民族,他们所接受的远超过法律,就是领受那位在他们内给予活力并行动的圣神。
第一个逾越节和五旬节选立了第一个民族,每年以这两个庆节来庆祝这些事件。就在逾越节日和五旬节日上,耶稣复活了,圣神奠定了教会。这并不是巧合,而是同一个奥迹,是宗教史上同一个行动的继续、延长、和开展。为此,我们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庆祝犹太人的逾越节和基督徒的逾越节,纪念犹太人的五旬节和基督徒的五旬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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