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天道人语

三、由奴隶到自由(4:1-6:10)


 
借信德而成义的基督徒,从此已由禁锢在奴隶的权下被拯救出来:他已是一个自由人。发现在即特别发挥基督徒的自由这一主题。
自由,因为是子女
“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获得义子的地位。为证实你们确实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圣神,到我们心内喊说:‘阿爸,父啊’。所以,你们已不再是奴隶,而是儿子了;如果是儿子,赖天主的恩宠,也成了承继人”(4:4-7)。
能够称天主为“阿爸,父啊”,即表示一种最特殊的亲密来往;阿刺美语:“阿爸”,是一咱亲热的称呼,如我们目前的“爸爸”一样。连耶稣在祈祷中也用同样的称呼;并且,他也要他的门徒在开始祈祷时,也用这一称呼(路11:2)。再回到“法律”之下,便是否认他做子女的身份,再堕落到奴隶之中。
保禄在继续讨论基督徒的自由之前,向迦拉达人表达了他的慈爱心肠,说出了他的知心话。虽然迦拉达人易变,但常是他所深受的:“我的孩子们!我愿为你们再受产痛,直到基督在你们内形成为止。恨不得我现今就在你们跟前,改变我的声调,因为我对你们实在放心不下”(4:19-20)。
恩许的子女
保禄的敌人,和大部分犹太人一样(玛3:9),都认识为继承天主向亚巴良所作的恩许,只要是圣祖的血统后裔便足够了,换句话说:应是犹太人。但保禄正相反,肯定血肉的后裔并无济于事,而应是“恩许” 的后裔,却“借信仰“而生的神圣后裔,与普通的衣谱无关:”法律曾记载说:亚巴郎 有两个儿子:一个(依市玛耳)生于婢女(哈加尔),一个(依撒格)生于自由的妇人(撒辣)。那生于婢女的,是按常例而生的;但那生于自由妇人的,却是因恩许而生的……弟兄们,你们像依撒格一样,是恩许的子女“(4:22-31)。所以,外邦人不必失望,只要归依基督,便成了亚巴郎的子孙,恩许的继承人,由一切奴隶中解放出来,获得基督徒的自由,与犹太人的身份一样。
保禄稍微转变了一下方位,把犹太主义形容为婢女哈加尔,把教会形容为正妻撒辣,恩许之子是由她而生的。
为使我们自由
随后,保禄对基督徒的自由给了一些实际的劝告:
——不要再陷于奴役中
“基督解救了我们,是为使我们获得自由;所以,你们要站稳,不可再让奴隶的轭束缚住你们。请注意,我保禄告诉你们:若你们还愿意受割损,基督对你们就没有什么益处”(5:1-2)。如果视割损为得救是必需的,那是再陷于法律的奴役之下。“因为,在基督耶稣内,割损或不割损都算不得什么,唯有以爱德行事的信德,才算什么”(5:6)。宗徒在这里,给信仰的性质下了一个很准确的定义:信仰并不是理智上的同意,而是一种彰显在以爱德行事上的原动力。
——不要把自由和放纵混淆
“弟兄们,你们蒙召选,是为得到自由;但不要以这自由作为放纵肉欲的借口……你们若随圣神的引导行事,就决不会去满足本性的私欲……如果我们因圣神生活,就应随从圣神的引导而行事”(5:13-25),本段中的“本性私欲”——按原文为“肉”,在保禄的用语里,并非指“肉身”或“邪行”,而是指整个的人。他自以为自己可以自给自足,而向天主圣神关闭:本性私欲的特征,是骄傲、淫乱、不洁等等,总而言之,是罪恶的渊薮,是奴役的原因;只有那些让圣神领导的人,才是真正的自由人,毫不犹豫地“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欲钉在十字架上了”(5:24)。所以,基督徒的自由与放纵完全不同。基督徒知道自己生活在逾越奥迹中:即死于罪恶,而活于天主的生命。
——以兄弟的爱来表现自由
由梅瑟法律中完全解放出来的基督徒,现在只属于另一个法律之下,即“基督的法律”(6:2)。但是,这一法律与前一种法律不同,因为,它是出于圣神,并赐与照它生活者力量。它也很简单,只集中在一条诫命上,“你们应彼此协助背负重担”(6:2)。在信德上更强壮的(“属神的人”,见6:1),要帮助那些较软弱的,不过,要怀着谦虚和温和的心情:“弟兄们,如果见一个人陷于某种过犯,你们既是属神的人,就该以柔和的心神矫正他;但你们自己要小心,免得也陷入诱惑……各人只该考验自己的行为,这样,对自己也许有可夸耀之处,但不是对别人夸耀”(6:1-4)。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