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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福音总论

若望福音第10课


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女人

简介  

妇人犯奸淫时被擒的故事在圣经中具有特别的意义,第四部福音的一些古老手抄本对这段圣经只字不提,其它的手抄本则置于若望福音别的地方或放在路加福音里,十六世纪的脱利腾大公会议官方决定置于这里,保留它是要求我们必须铭记耶稣的所为:祂的怜悯、机智和祂义不容辞地谴责宗教上的虚伪,真值得当时的群众和我们每人学习。  

若8:1-11  

1耶稣上了橄榄山。2清晨他又来到圣殿,众百姓都到他跟前来,他便坐下教训他们。3那时,经师和法利塞人带来了一个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妇人,叫她站在中间,4便向耶稣说:「师傅!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时被捉住的,5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们该用石头砸死这样的妇人;可是,你说什么呢?」6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好能控告他;耶稣却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画字。7因为他们不断地追问,他便直起身来,向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8他又弯下身去,在地上写字。9他们一听这话,就从年老的开始到年幼的,一个一个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稣一人和站在那里的妇人。10耶稣遂直起身来向她说:「妇人! 他们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11她说:「主! 没有人。」耶稣向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 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问题探讨    

读若8:1-11  

1.              若8:2说耶稣清晨来到圣殿,「众百姓都到他跟前来,他便坐下教训他们」,若望指出「众百姓都到他跟前来」和「祂教训他们。」有什么含义? 
2.              先看玛19:1-4。这段经文与若8:3-4有何关系?经师和法利塞人把犯奸淫的妇人带到耶稣前是为了什么目的?  
3.              先看申22:23-24。这些章节与今天的若8:5有何关系?  
4.              先看若8:6。为什么经师和法利塞人要试探耶稣?  
5.              先看出8:15,出31:18,若8:6和若8:8。从出谷纪所载,耶稣在地上用手指写字有何含意?  
6.              先看斐3:4-7和若9:40-41。这些章节告诉我们法利塞人怎样看自己?耶稣在若8:7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这句话给了我们什么反思?  
7.              先看玛5:48、若17:22-23和哥4:12-14,这些章节与若8:11耶稣命令「不要再犯罪了!」一句有何关系?  
8.              先看天主教教理(教理)# 1431和 # 1451。这些话与耶稣赦免被捉的犯奸淫妇人的罪后叫她「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有何关系?
9.              先看天主教教理(教理)# 1452和 # 1453。痛悔有几种?它们是什么?两者有何区别?  
10.           先看天主教教理(教理)# 2015。从这段有关努力避免犯罪,成为「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的章节中,我们能学到什么呢?  

问题反思  

默想天主圣言最好的方法是把圣经金句深化在生活里,每课都特显圣经纪念金句,或者由你自己选择一金句,下述提出一些主题作参考用:  
1.              若8:2说,耶稣清晨又来到圣殿,路21:38也说:「众百姓清早起来,到他跟前,在圣殿里听他讲道。」你每天早晨是否聆听耶稣的教导呢?有什么方法可以在每日之初便能聆听祂呢?你在圣殿里寻找过祂吗?教会在你与耶稣的关系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2.              试想你曾与人相比 - 尤其与那些不及自己的人相比。你那样作的动机何在呢?试谈谈你如何指出别人的错误以掩饰自己的过失?你经常讨论别人的过错以转移别人注意你自己不良的习惯吗?为什么呢?有什么方法可以改过呢,包括公开别人的错来掩饰自己的不是?  
3.              妇人虽犯了罪,耶稣却宽恕了她,祂怜悯她,没有讥笑她,只顾宽恕她的重罪。你相信、真的相信当你有一颗悔过的心,耶稣会赦免你的罪吗 -- 包括最严重的罪?你生命中是否有一些不愿放下的罪行呢?你在这些方面的状况与那犯奸淫的妇人和在井边的妇人(若4)一样吗?就耶稣对这些妇女所作的回应向祂祷告,默想祂对她们的仁慈、怜悯和爱,你要相信祂也爱你,并宽恕你过往的罪。  
4.              在若8:11,耶稣叫那妇人:「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试想自己不停地犯罪,要避免犯这些罪为什么这么艰难呢?当你告解时,你是否决心以后不再犯呢?有什么方法可以远离这些罪呢?  

其它研读  

福音与死刑  

每个时代拿着当代的问题来诵读福音,我们现代关注的是死刑的讨论,以致很多人认为若望这段经文的目的就是要宣布废除死刑,原因是那犯奸淫的妇人根据梅瑟的法律应受死刑,但却获得耶稣的赦免,有些人甚至认为执行死刑是不道德的,因为耶稣也禁止人这样做。
然而,圣经的记载和教会的传统却非如此,例如耶稣在玛15:4引述梅瑟的法律说:「天主曾说过:『你要孝敬父亲和母亲』,又说过:『咒骂父亲和母亲的,应处以死刑。』」同样,保禄也肯定了国家对重罪处以死刑的权力,他这样写道:
「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因为长官对行善的人,不是可怕的;对行恶的人才是可怕的。你愿意不怕掌权的吗?你行善罢!那就可由他得到称赞,因为他是天主的仆役,是为相帮你行善;你若作恶,你就该害怕,因为他不是无故带剑;他既是天主的仆役,就负责惩罚作恶的人。」(罗13:1-4)
要注意:刀剑不是用来监禁或掴耳光的,而是用来斩首的。因此保禄强调国家在处理严重罪行时,有权施行死刑,教会也持相同态度。
教理 # 2267:假设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责任已完全被确定,教会的传统训导并不排除诉诸死刑,但只要这是唯一的可行之道,籍以有效地保护人命,免受不义侵犯者之害。
因此执行死刑不可视为不道德,这和夺取无辜者的生命不一样。
同时,教会有一个悠久的怜悯传统,包括眷顾死囚,原则上应不获同情,执行极刑也无可厚非,但福音总超越公理,因为就如我们探讨过,如果事事凭公理判断,全人类无人幸免,都会被判下地狱。因此,综观教会的历史,对于在公理下被判决的人,我们仍为他们求情,望能得到怜悯(包括死囚获得减刑),这种怜悯并不违背天主的公义,因为这不是说国家执行死刑是不道德的,而是置怜悯于天主的公义之上,因此我们在不说执行死刑是不道德的前提下,教会教训说:「如果非杀伤性的方法足以卫护人们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权者只应采用这些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体条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严。事实上,今日由于国家具有各种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使犯罪者不得再逞,而不至于决定性地剥夺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绝对必须处决罪犯的个案就十分罕见,即使并未完全绝迹。」(教理 # 2267)
(摘自《天主教教理》简体字版,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6年10月初版)  

故事要点  

综上所述,若8:1-11的事件主要不是强调死刑的有效性,而是若7-9的重要主题:人类的罪恶和人类需要获得罪赦。那些把妇人逮到耶稣跟前的人,并不关心梅瑟法律的规定,他们只想把耶稣引入他们的圈套,使其无法逃脱,那妇人的情况只是为他们制造了良机,对他们来说,她只是一个工具,不被视为人。
他们设计这个陷阱对付耶稣,是因为祂曾谴责他们的傲慢。他们是法利塞人,视自己为遵守梅瑟法律的典范,就如未皈依前的塔尔索人扫禄,认为自己就法律的正义而言,是无瑕可指的(斐3:4-7)。他们拒绝了若翰的洗礼,认为自己不需要洗涤,他们视自己无罪,但耶稣却说他们被自己的傲气蒙蔽了,连自己是瞎子都不知道(若9:40-41),耶稣在若7已披露了他们的虚伪,最后指控他们说:「梅瑟不是曾给你们颁布了法律吗?但你们中却没有一人遵行法律。」这番话令他们仇恨耶稣。
现在法利塞人要设陷阱来陷害耶稣,以为巧妙的计谋就可以因耶稣自己说的话而定祂的罪。根据梅瑟法律,犯奸淫的妇人要用石头砸死,但在罗马统治下,判以极刑的权已从犹太人手中夺去(若18:31),只有罗马可以正法,犹太法庭判决死刑等于妄用凯撒权威,而可能被判造反罪(最重可判处死刑)。
法利塞人欲以此手段置耶稣于困局,如果祂认为那妇人的罪,应该依照梅瑟的法律判处用石头砸死,他们便可指控祂反叛罗马;但如果祂认为那妇人的罪可赦免,他们便可向群众贬抑耶稣为一个不遵守梅瑟法律的假默西亚,而且可以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 -- 祂叫法利塞人守法,自己却犯法。在这两难局势之下,他们认为必可破坏耶稣的名声,从而达到他们的目的。
在这逆境下,文中两次说耶稣弯下身去在地上写字,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首先,正如路维斯指出:这些细节表明,如果福音真的像一些评论家声称的那样是虚构的话,这故事的内容就是用十九个世纪以后出现的现实主义手法写成的(可这在古代是闻所未闻的),否则,这就是一个目击证人的真实报道;第二,故事内容带出一个无可置疑的讯息,耶稣虽遭一群狡诈之徒的围攻,祂却毫不介意地在地上写字。
耶稣的反应完美无瑕:「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乍一看,耶稣似乎落入了法利塞人的圈套,执行极刑可令祂陷于造反罪,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利塞人落入了自己的圈套,「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这句话会引发法利塞人内心说:「我没有罪!」但耶稣早已说过,祂不相信他们是无罪的。就算他们认为自己无罪,但如果真的用石头砸那妇人,他们自己(而不是耶稣)就会成为反对凯撒的人,于是他们被迫默认自己有罪而离去。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溜走的次序是从年老的到年轻的,老的先体会到了耶稣这话的含义。这是耶稣亲自教导的绝好例子:叫人机警如蛇而纯洁如鸽。
接着耶稣赦免了罪妇,这么做仍符合梅瑟的法律,因为法律要求有两个或三个见证人才能给人定罪。值得留意的是,祂没有对她说:「好啦,别难过啦。」而是说:「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祂的恩宠虽无需分文,但却价值连城,她能获得恩宠,因为她不像指控她的人,她承认自己的罪过,并渴望得到恩宠。  

教理联系  

摘自天主教教理  

若8:1-11 --「福音是在耶稣基督内,天主对罪人慈悲的启示。天使向若瑟宣告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为祂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玛1:21)。感恩祭、救赎的圣事,也是这样:『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1846)」
(摘自《天主教教理》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6年10月初版)  

罗马之声  

教宗文章摘录  

耶稣的心,包容和富于怜悯!
今天,适逢三钟经的祷告,我们偕同玛利亚再次一起朗诵这段福音,另有一番意义,即把全篇立即重读,福音中印着耶稣圣心,即包容和富于怜悯。
这不是祂的心巡游各处给人施恩行善吗(参看宗10:38)?不是祂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死人复活、让贫穷的人听到喜讯吗(参看路7:22)?
难道这不是耶稣圣心,自己虽然没有枕头的地方,而却让狐狸有穴、让飞鸟有巢吗(参看玛8:20)?
难道这不是耶稣的心,替犯奸淫的妇人辩护以免她被石头砸死,并对她说:「去罢!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吗(若8:3-10)?
--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1986年7月27日三钟经讲道。  

摘要  

在这一课,我们可以看到:  
1.           教会一直承认国家有权对重犯执行死刑。 
2.           教会也寻求怜悯并教导人:「如果非杀伤性的方法足以卫护人们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权者只应采用这些方法,因为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体条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严。」  
3.           犯奸淫妇的事件主要不是强调死刑公义与否,而是讲述耶稣遭到算计,欲使其陷于道德和法理的两难境地,无法脱身。  
4.           耶稣反被动为主动,迫使指控者不是承认自己无罪(用石头砸死那妇人而犯造反罪),就是承认自己并非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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