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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行为


宗教行为

zōngjiào xíngwéi

ACT, RELIGIOUS

参阅: 266宗教 268宗教心理学 278宗教现象学 362伦理道德 270宗教自由 276宗教教容忍

()概念说明:宗教行为religious act就是人对自己存在中的超越奥秘的表达。人谦逊地洞悉,也接受自己存在的事实及超越奥秘对他有无限的要求;人在终极关怀中对这超越奥秘主动地活出回应。因而宗教行为不仅把人带到神面前,也把人带到自己面前,使人对自己的存在作最深邃的、全面性的描画,而这就是人在有限的精神中意识到他与无限的奥秘的关系。

()从宗教行为的特别结构,可进一步认识它的内容:

(1)     先验结构:宗教行为接受及承认人的精神性;此精神性是人最基本的、也是人所不可少的秉赋;它是不可规避的,也是不可忘记的,在人实现自己的过程中,没有人可以躲过它。人或是自由地接受,真实地回应自己的先验本性,或是顽强地压抑、回避无限的奥秘对他的自由所作的无法否认的要求;因此宗教行为经常带有反宗教的可能性。

(2)     整合结构:当人在宗教行为上转向绝对奥秘,他同时也更高度或更完全地拥有自己、实现自己。因而宗教行为是根本的,完全的;它牵涉整个人,它可以也必须把人的一切都整合进他的宗教许诺中。故此,宗教行为的位置应该不是任何与其他部分分隔的能力或性情,如纯理智(斯比诺撒B. Spinoza, 1632-1677)、纯意志(康德I. Kant, 1724-1804)、纯感觉(新康德主义),甚或冲动(如费尔巴 L. Feuerbach, 1804-1872,及佛洛伊德S. Freud, 1856-1939),反而是整体性的行动。

(3)     理性结构:宗教行为推动两组精神能力,即理智和意志。理性就在人警觉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超越性的时候(这里所谓的意识并非指客观化的思考),马上带到神面前。因而神的无限奥秘并非从外加于理性之上,而是内在地属于理性的。至于那些有着具体内容的宗教行为,也仅是这种内在于理性之中的、对神圣的开放态度更明显的活动罢了。由于宗教行为拥有理性结构,它因而也是可理解的;形上学与宗教之间没有真正的对立。

(4)     个人结构:宗教行为受人的情况的影响;有时一种超越的力量吸引人向无限的奥秘投降,以奉献的行为更圆满地述说自己。因而这也是一项爱的行为,表达出最完全的个人奉献。不过,由于人的历史性,他对自己的完全接受也是渐进的,并非每一个宗教行为都是完全的奉献。

(5)     明确的结构:藉宗教行为,人体会到神对他的绝对要求。这种对神的奥秘之体会并非只是一个背景,一个只能宁静地感到却无以言诠的背景。相反,天主进入人的视野之内,人可以直接地以取材于客观世界的词汇来述说他。因此,宗教行为必定拥有「世界」的、客观化的内容。一方面它是一个走向无限自由的奥秘、不可接近的神的动程,另一方面这个行动过程却已经实现,在历史中,在具体的背景下,因而它一定得以人间的语言来述说。

(6)     位际结构:人在发现神的奥秘、也发现自己的奥秘的时候,经常牵涉到他与神的亲密同在。因为神的爱与人的爱其实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兄弟」乃成了人与神的关系上一个必须的中介。而这可分两方面来讲:一方面,人与人的主体关系本身就向着神的奥秘开放;另一方面,与神建立关系的主体并不是一个与周遭切断关系的个人,而是与其他人有着密切关系的位格。因而宗教行为的人学特性并不是人发现自己,实现自已,而是人空虚自己,走出自己。此一特性,即使在宗教行为的至高形式中,即密契经验中,依然不变;因为密契经验并不远离世界的主体关系,它常是在兄弟中的密契经验。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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