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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信经


宗徒信经

zōngtú xìnjīng

CREED, APOSTOLIC

参阅: 324信经 318信仰真理 323信仰宝库 220亚大纳修信经 328宣布信仰 418教会训导权

()概念说明:西方各教会在教导慕道者时所用的信经句子差不多都是古老的《罗马信经》的各式版本;这种罗马信经大概在二世纪末慢慢定型( 324)。亚桂烈亚的路费努(Rufinus of Aquileia, 345-411)曾经提到一首《宗徒信经》(Apostolic Creed),而这信经竟然与《罗马信经》(DS 10, 12) (又名「R」式信经)十分雷同。根据路费努的说法,在宗徒们离别之时,他们首先确定好将来在宣讲上的标准模式。于是十二宗徒聚在一处,他们充满圣神,合力完成了一篇作为他们将来宣讲时的凭据的信经。路费努的故事还说十二宗徒每人提供一句,而成就了这恰好有十二句子的信经格式。这故事反映一个很古老的传统,儒斯定(Justin the Matyr, +165)、依雷内(Irenaeus, 140-202),戴尔都良(Q.S.F. Tertullian, 160-230),圣盎博罗修(Ambrosius, 339-397)都声称有一个由宗徒所传授下来的「信仰规则」。

今日神学历史学家大多不接受这源自宗徒的信经的传说。一方面固然是由于这传说毫无根据,另方面,许多证据均显示罗马教会在二世纪末出于教理传授的需要慢慢形成信经,这信经同时在米兰、杜林、拉温那(Ravenna)、巴尔干区域流行;在这些地区内所用的信经都以《罗马信经》为基础,与后者也只有些微的分别。

()而所谓《宗徒信经》的「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 (DS 28,30) (又名「T」式信经) 则是指记载于710724年之间由皮密纽(Pirminius of Reichenau, +753)所编写的《基督徒教义》手册中的经文。另外,在第七或第八世纪的波比奥(Bobbio)弥撒经文中,以及在第八世纪完成于高卢的古高卢弥撒经之中亦引述了这一公认经文。第七世纪,《宗徒信经》的公认经文被列于晚祷之中,到了第九世纪,在晨祷前和晚祷后皆诵念《宗徒信经》。很有可能,这一则「公认经文」是写成于高卢南部而不是在罗马。

查理曼改革(Carolingian reforms)集中在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宗教培育上;这个改革的主要部分就是认识《宗徒信经》,并有能力解释它。这信经的经文也被收录在《查理曼圣咏集》中。然而,它却要迟至十世纪末甚或十一世纪初才在罗马取代了《君士坦丁堡信经》的地位。直至教宗依诺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1216)的时候,《宗徒信经》才在西方教会中受到普遍的承认,成为教会的官方正式信经。此后,它更得到多玛斯的注释。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佛罗伦斯大公会议中(1439-1445),东方教会的代表却表示从没有听过它的存在。不过,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 273)期间,它得到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加尔文 (J. Calvin 1509-1564),及次温格利(U.H. Zwingli, 1484-1531)的承认,接受它是基督徒信仰的主要条文。英国教会也在1920年举行的林伯会议(Lambeth Conference)中推许它。最后1927年举行的信仰和牧职的普世会议中(World Conference of Faith and Order),它更被推崇为教会合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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