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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部

司铎,司祭


 

 

sīduó, sījì

PRIEST

参阅: 582圣职圣事 536普通司铎职 685职务 79公职 115主任司铎

()概念说明:司铎或司祭是代表英文的priest,其根源来自希腊文的presbyteros (长老);司祭的拉丁文是sacerdos。司祭指的是一个执行宗教仪式事务的人,尤其从事献祭;希腊文显示这个特定功能的专有词汇是hiereus (由「圣化」动词而来),而女司祭(priestess)所指的就是一位执行神圣仪式公务的女性。

在诸宗教的历史中,大多数认同男性司祭。在古罗马时代的「六位守贞女司祭」(six Vestal Virgins, priestesses of Vesta)则是罕见的例外。世界各宗教普遍都接受,司祭的功能属于神职仪式和礼仪性庆祝行动的领域。

()圣经一方面遵循一般对司祭的宗教性解释,但另一方面也有其奠基于在耶稣基督内达到高峰的启示与救恩经验的、独特而崭新的解释:

(1)     旧约在一种相当复杂、有时在历史隐晦不明的过程中,逐渐显出司祭和肋未家族的特殊品位(如:出卅五~四十;肋一~廿七;民十七5 13;申十七918;十八1;廿四8;卅三811;列上五2934;六18233538;廿四3;列下廿六1618;则四四1016;户三69;八19;十八17;耶十八18;廿九2429;撒下十二517;十九2)。司祭的主要功能是:照管圣所、藉教导法律而揭示天主圣意、献祭(申卅三811),以及为百姓祈福(户六2426)。在放逐(公元前586)之前,司祭的功能较世界各宗教一般的司祭的功能更为宽广。到放逐以后,经师和法学士就取代了前者先前在教导法律上的功能。

(2)     新约采用了司祭hiereus的特定措辞,(严格地指献祭和举行礼仪行动),在希伯来书中,专门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犹太人的基督徒团体的观点倾向于旧约传统,故希伯来书营造出一种神学,揭示基督的救恩工程实践了旧约大司祭的职务。它把基督的工程视为包涵在旧约的崇拜仪式中的许诺之肯定的实现,也视为旧约祭献的完成。因而不必再重覆,也是无可超越的。由圣咏一○九4来看,旧约的断言移转到基督身上,祂的「司祭职」是无限超越以色列子民中一切司祭的(希七3;参一223;三6;四14;五5;七28)。十字架的苦刑被视为自我祭献服从的完成(121328;十810)。祂身为中保( 65)的行动在赦人罪、圣化人及开启到天主之门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而这份中保的行动透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独特祭献是「一次而为永远」的(希七27;九122528;十1018)。新约在一些地方用「司祭职」(hierateuma)一字以表达奉献自己的生命作为给天主的活祭品这更普遍的观念( 536)。通常新约用「长老」来表达受指派负责照顾的领导阶层的功能( 582)

()基督宗教的历史中,在司铎的涵义的了解和实践上,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     在前两个世纪里,司铎被视为教会团体中以耶稣基督之名服事的「首长」,这份与主教合作并在主教领导下的服务包括:宣报福音喜讯(先知性职务)、悉心照料团体各方面的需要,使其成为有信仰的团体(牧灵性职务),以及领导圣事性庆祝的礼仪(司祭性职务,严格而论就是担任圣化工作)

(2)     第三至二十世纪:这段时期的特色是简化了对司铎职务涵义的了解,集中到举行圣事性、礼仪性的庆祝行动的功能。造成窄化了解的理由如下:1)基督徒团体的人数日增和内部职务及功能上愈分愈细。在任何大宗教里都会看到此观念,即在崇拜的向度上需要更加明确地列出功能。2)圣体圣事在基督徒团体生活上的重要性促成了司祭职的功能。3)教会发挥它的圣统制,原因一部份是当代社会及政治性的需要,一部份也是由于人性的欲望,就是说:司铎因为有神权去成圣体圣血─ 最神圣的行动─ 所以司铎的地位及功能渐渐地被排在圣统制金字塔的顶端。4)当修道院林立兴起,而从事公务的司铎也采纳修院的生活方式,如过独身生活,就倡导了其在圣化功能的特色;把司铎视为属神的人,而与被视为在俗的人的平信徒两相对照,因此,受祝圣的司铎和平信徒之间的鸿沟便越来越大了。

除了在公教会内的这些肇因诠释外,也由于由中世纪晚期直到梵二前数十年间,宗教改革运动的强烈抨击。

(3)     在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前后:有继续来自宗教改革方面的挑战;在历史和圣经研究上有进展;而

且教会各方面更深地探寻理性主义与启蒙思想对教会的影响。这一切皆归功于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 1958-1963)的命令,要准备大公会议。梵二大公会议指出的方针是:必需再思考新约里司铎的涵义(LG10, 26, 28; CD 15, 28-32, PO 1-2, 5),包括:1)梵二重新发掘宗徒时代和第二世纪的后宗徒时代教会中的司铎涵义。2)司铎显然被描述为主教的「辅助者」、「合作者」和「朋友」。3)司铎为使基督徒信仰团体成长,而担任所有重要的职务及功能,如:宣讲、牧灵关怀、透过举行圣事性礼仪的庆祝而圣化人灵。4)司铎是耶稣基督与团体信仰间的中保,一方面他为这团体而代表耶稣基督,另一方面也代表团体经由基督走向天父。

()系统神学试着澄清以下的一些问题:

(1)     实在有需要放宽对传统上以基督为中心的司铎的解释,而进入展现司铎三个互相关连的面貌的看法:司铎既代表在教会团体内的三位一体的天主,那么其职务不应只限于耶稣基督的角度,而能把天主父及圣神并观,而有一整合的神学视野,也应是同等重要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我要给你们牧者」劝谕》(1990年主教会议的综合要点)12号中说:「……司铎藉圣秩圣事内的祝圣,已被圣父经由中保耶稣基督所派遣。他同基督,天主子民的首领和善牧特别貌同神合,好能藉圣神的德能和力量而生活并从事服务教会,和解救世界的工作。」

(2)     寻找关于司铎的主要涵义的一份「简章」,这可以是:1)司铎是担任三位一体的天主与信望爱的团体间共融的中保,或是2)司铎是靠天国精神以特殊职务去推动、支持及领导地方教会团体。

(3)     介于受祝圣司祭职(也称为公务司祭职)与普通司祭职间的区别:

1)梵二(LG 10)重述传统上较静态的想法─ 即「不只在程度上,而在本质上也有区别」。这是由于司铎的神权是经由一个包涵特殊印记的圣事所赋予的(PO 2)。受祝圣与未受祝圣的司祭职,其区别可以一更具动态的话来表达:受祝圣的司铎在信仰团体中是以天主圣三及基督之名来行动,担任特定、明显的中保和公务性角色,而未受祝圣的普通司祭─ 即平信徒,以基本的基督徒的身分来朝拜及赞颂天主圣三。两者的功能和角色虽不同,但相辅相成。

2)《天主教教理》1592号如此表达以上讨论的区别:「公务司祭职与信友的普通司祭职在实质上有别,因为前者是赋予神圣职权为服务信友。领有圣秩的圣职人员是在天主子民中提供训导、礼仪、和牧养的服务。

(4)     现今备受争议的问题是:谁或甚么人可做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的司铎。这问题包含两个不同的主题,即司铎独身和女性受祝圣为司铎两项:

1)司铎独身的问题在今天,一般而言,已不被视为信仰领域内的问题,但系公教会教会法的事( 672)。就神学、牧灵、心理学和就组织性而论,对独身制皆有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其实除了公教会外,所有基督教会皆接受已婚者作司铎。

2)女性受祝圣为司铎的问题则涉及较深的神学论题,在这方面;无论在神学、圣经、牧灵、心理学和实际层面上也都有正反两面的意见。在基督宗教内针对女性受祝圣为司铎的问题产生歧见的主因有两个对立的看法:一方面,天主教会(在这方面东正教会与天主教会官方立场完全一致)的官方立场认为只有男性可作司铎,此原则是来自天主的启示,即天主子降生成人而且是男人,并且祂所召唤的十二位门徒都是男性。另一方面,其他的基督教会认为天主子降生为人的重点是在成为「人」而不强调男性。耶稣拣选十二位门徒是依循当时以色列男性社会的要求。最近基督宗教都很热烈地讨论女司铎的问题。

因此,教宗若望保禄二世(John Paul II, 1978- )在《受与司铎圣职》(Ordinatio sacerdotalis)的公函(1994522)中,如此肯定地说:「教会没权柄授与妇女司铎圣职,教会信徒应接受此确定性的决定。」有人向宗座教义部询问:教宗公函中的话是否属于信仰宝库( 323)19951118日宗座教义部宣布对此问题的答覆是肯定的,即教会没权柄授与妇女司铎圣职。

在严格的神学分析下,教宗的决定不属于不可错误定断的信理。基督宗教大团体中对此决定有几种不同解释:a)最肯定的解释(maximalist interpretation),即教宗的决定表示教会平时及普世训导权(ordinary and universal magisterium),就是圣经及传统肯定地说司铎应该是男性。b)最低肯定的解释(minimalist interpretation),即教宗的决定属于教会生活纪律及管理范围而不属于信仰宝库;如果历史情势改变或为回应迫切的牧灵和人性需要就应该改变教会传统的男性司铎制度。c)中庸之道,即基督徒们(包括训导权)在聆听圣神藉着圣经、动态的传统及今日教会和社会的需要所说的话。女司铎神学问题依然存在。只有经由基督宗教之间的谦逊、持续的真正交谈,才能使基督徒们在解决女司铎的问题上逐渐达成共识。

参考书目:

参考〈582 圣职圣事〉的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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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保禄二世,《「我要给你们牧者」劝谕》,台北:教务协进会,1993

教廷圣职部,中国主教团秘书处译,《司铎的职务与生活指导手册》,台北: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1995

雷翁杜富(X. Ln-Dufour),〈司铎职〉,《圣经神学辞典》,

台中:光启出版社,1978292号,73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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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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