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6
本章就所記述的事,應與7:4及7:72相連。此處已尊稱耶路撒冷為聖城(依48:2; 52:1;達9:24;多13:9;瑪4:5; 27:53等)。3-24節與編上9:2-17出於一源,但二書所有之人名與次第,彼此不同,不同原因,可能是傳抄之誤或由於作者的修正。編上似乎保存了原有的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