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期: | 「叔默尔法典」(Sumerian Code)是公元前十九世纪的西亚法律文献,由古老的「乌尔纳慕法典」(Ur-Nammu Code)发展而来。 |
| 历史: | 乌尔纳慕是乌尔(Ur)第叁王朝的统治者(2113-2096 BCE)。「叔默尔法典」应用统一的法则来管理广泛的社会制度,由制定度量衡,至保障孤儿寡妇,无所不及。在刑法上注重受害人的赔偿,多於在罪犯身上进行报复。 |
| 相应的旧约经书: | 「申命纪法典」(Deuteronomic Code 申12-26)。 |
| 第四条 |
| 假若有一个儿子起誓否认父母说:「你不是我的父亲,你不是我的母亲。」他便丧失他们遗产的继承权。同样,他可按市场正价被卖作普通奴隶(不只服役叁年)(申21:18-21)。 |
第八条 |
| 假若某人的女儿於父母知情下,在城中往来而被奸,强奸者若在神庙门前起誓,他不知道她原是自由人生的妇女,他将不被起诉(创34; 出22:16; 申22:2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