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 | 阿門摩培(Amenemope)是埃及新王國時代末期(1200-1000 BCE)的智哲。 |
| 考古: | 考古學者在一九○○年後不久,發現了兩個版本的「阿門摩培訓誨篇」(Teachings of Amenemope)。 |
| 形式: | 其中一個版本以埃及僧侶草書(hieratic)寫於莎草紙上,現存於倫敦大英博物館。另一版本,則寫於黏土板上,現存意大利都靈(Turin)。 |
| 內容: | 「仆塔曷特仆訓誨篇」(Teachings of Ptah-Hotep)與「阿門摩培訓誨篇」雖然相隔有一千四百年左右,但二者所代表的世界觀卻非常接近,例如,二者都把智者和愚者對立起來。「阿門摩培訓誨篇」中的智者語調溫柔,或保持緘默,而愚者卻心急口快。智者溫文有禮,知道何時要聆聽,何時應該發言。愚者卻容易暴躁,因為他們讓怒氣摧毀自己的生命。這智者和愚者的圖像,仍見於基督徒的智慧文學(雅3:1-18)(約100 CE)。 可是這兩個古埃及傳統也有相當顯著的差異:「仆塔曷特仆訓誨篇」著重直接了當的行動,並為弟子指出一刀切的成功秘訣。「阿門摩培訓誨篇」卻著重忍耐的美德。「仆塔曷特仆訓誨篇」內的智者,力求上進,卻慷慨與人分享成功的結果。「阿門摩培訓誨篇」中的智者,卻鮮有物質享受,亦並非個個富裕。但他們卻處處表現自制、謹口慎言、為人著想、又是神明的謙遜僕役。除了這些德行外,它也明認智者並非成全的人,因為只有神明才是完美的。 |
| 相應的舊約經書: | 公元前一二五○年以前,有不少希伯來奴隸在埃及生活,而以色列在王國時代(1000 BCE),又與埃及保持著深厚的文化連繫。《箴言篇》(箴22:17-24:22)與「阿門摩培訓誨篇」有很多相應的地方。兩書都以導論開始,跟著有三十章內容極其相似的訓誨:「關於教誨和知識,我豈未多次寫過,使你認識真言實理,答覆前來問你的人?」 (箴22:20-21)。 |
| 智者的訓言 第一章 ﹝iii﹞ |
你應當傾聽我的話 牢記我的教訓 把我的話銘刻於心的將會興盛 放棄我教訓的要飽受窮困! |
你要把我的話珍藏心靈內 把它們保存在心坎裡(箴22:17-18) 愚者的話像暴風吹襲 智者的訓言穩妥如錨 你要銘記我的話而生活 你才能生活順遂 |
﹝iv﹞ |
我的教訓是世上的生活寶鑒 我的訓誨能令你充盈生命 |
第二章 |
不要剝削窮人 或欺詐跛子(箴22:22) 不要辱罵老人 或阻止長者發言 不要蓄意欺騙任何人 或慫恿任何人進行詐騙 不要與冒犯你的人興訟 或在庭上指證他們 不義的行為會回到愚人身上 …快於洪水衝破渠堤 …快於北風吹翻小船 …快於風暴的形成 …快於迅雷劈下 …快於鱷魚襲擊 愚人大聲呼救 他們向神明求助 |
第二章 ﹝v﹞ |
讓月神透特(Thoth)判他們的罪 你卻要駕船出去拯救他們 不要以愚人對待你的方式 來對待愚人 把愚人從大水中救出 向愚人伸出援手 讓神明來懲罰愚人 你卻要讓他們飽餐 |
送你的食物給他們 直至他們自慚形穢(箴25:21-22) |
第三章 |
三思然後才發言 這品德能中悅神明 |
第四章 ﹝vi﹞ |
愚人在廟宇公然發言 …好比在室內植樹 小樹在室內長起來 不久便枯掉 …被丟在溝中 |
…漂流到家園外 …當作廢物焚燒(耶11:16; 17:5-8; 詠1; 則17:5) 智者謹口慎言 像種在園中的樹 園中果樹生長茂盛 結出雙倍果實 …果實甘甜 …樹蔭怡人 …永遠在園中茂盛 |
第六章 ﹝vii﹞ |
不要擅自移動田地的界石 或改動測量農地者的繩尺 |
不要貪戀他人的土地 冒稱擁有穿越田間的公用小徑 將遭月神透特的裁判 那些強佔公地的人 是劫奪社群的公敵 毀壞眼前事物的人 是社會生活的仇敵 那些偷取公物的人 必遭人搶掠他們的倉廩 他們的子孫將失去產業 |
﹝viii﹞ |
不要推翻田地邊界上的界石 否則必遭良心譴責而不安 |
若要搏得法郎和神明的歡心 你就要尊重鄰人田地的界限(箴23:10-11) 若要搏得法郎和神明的歡心 你就要恪守自己田地的邊界 你翻土時不要越過鄰人田地的邊界 你的鄰人也就不會到你田中犁地 你只應在自己的地裡耕作 只吃自己打麥場出產的食糧 你必會豐衣足食 |
寧可從神明手中獲得一籃子 |
﹝ix﹞ |
偷來的麥粒烘不成好麵包 不能使糧倉充實 又釀不成好啤酒 偷來的麥粒僅在你倉中存留一夜 清晨便消失幻滅 寧可從神明手中承受清貧 |
寧可快樂地吃一條麵包 |
第七章 |
不要先用未來錢 現有的才是你的財富(詠39:7; 49:6; 52:9; 62:11; 訓5:9-10) 不要心繫世物 只怕他朝淪為乞丐 |
不要為積蓄而勞碌 偷來的東西只存留一夜 曙光一現便灰飛煙滅 |
清晨揭露夜間收藏贓物之地 但它們早己消失(詠62:11; 箴21:6; 23:4-5) 夜間大地張開大口 執行偷竊罪行的判罰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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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大地沒收贓物 把它們吞沒至陰間 |
贓物在黑夜自掘隧道至地府去 它們像雁群飛到天空上(箴23:5) |
第九章 ﹝xi﹞ |
不要問愚人意見 或向他們請教(箴22:24) 不要反駁上司 或出言侮辱他們 |
不要跟上司談論他們的煩惱 或主動向他們提出忠告(箴6:2) 向你的同儕請教 不要忽視自己的同輩 |
﹝xii﹞ |
愚人的言論危機四伏 較諸大海上颳起的風暴… |
﹝xiii﹞ |
不要急於與愚者擁抱 以免他們的意見像風浪把你淹沒(箴22:25) |
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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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貪圖窮人的財物 或垂涎他們的食物 窮人的財物要塞住你的咽喉 你無法把它們嚥下 |
﹝xiv﹞ |
發假誓欺詐窮人的 就是撒謊盜取自己的東西(箴23:6-7) 哄騙得來的成果不能久存 好的只會被壞的弄糟 |
當你吐出吞不下的大片麵包時 你辛苦得來的便告失掉…(箴23:8) |
第十三章 ﹝x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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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造假帳來哄騙你的鄰人 因而使神明震怒 |
不要作假見證 用你的謊言毀掉鄰人(箴14:5) 不要高估鄰人的產業 或吹噓你擁有的東西 |
若你的窮鄰居欠你巨債 |
﹝xvi﹞ |
要以忠實為生命的領導 你才得熟睡、醒來愉快 寧因愛近人而受嘉許 勝於因愛自己的財富而受稱讚 |
寧可知足而吃麵包 勝於憂愁地享用財富…(箴17:1) |
第十八章 ﹝x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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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愁眉苦臉去睡覺 無人知道明天的事 神明雖完美,人類卻不足 人雖如此說 |
不要說:「我是無辜的!」 然後提出訴訟!(箴20:9) 裁決屬於神明之事 判案由神明定斷 在神明面前無人可稱完美 眾人在神前都有缺失 |
﹝xx﹞ |
努力臻於至善 可毀於旦夕 克制自己的脾氣 可保你性命 不要讓你的舌頭導引你的生命 以你的口舌作你船上的舵 但要以阿孟•拉(Amon-Ra)作它的舵手 |
第二十章 |
不要作假見證指證你的鄰人 或詆毀正義的人 |
﹝xxi﹞ |
不要諂媚有財勢的人 而輕視卑微的人 不要接受有權勢者的賄賂 而為他們壓迫窮人 公義是神明的恩賜 廣施給他們喜愛的人… 不要擅改神明寫下的命令 或破壞他們的計劃 不要自持有神明的能力 因你受制於命運的操縱 |
第二十五章 ﹝xxiv﹞ |
不要作弄盲人 也不要取笑矮子 或使跛子摔倒(箴17:5) 不要激怒瘋子 |
或因他們的錯誤而動怒(撒上21:14) 人人皆由灰土和麥桿而來 神明是他們的雕塑者(詠103:14; 依29:16; 45:9; 64:7) 神明每天都拆毀 每天都建設 |
神明可以令千人一時強大 那些遠赴黃泉的人是有福的 他們將安眠於神明手中 |
第二十八章 ﹝xx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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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逮捕在你田中拾取麥穗的寡婦 |
或對這婦人的回答失去忍耐(盧2:2-9) 把你油瓶中的橄欖油倒給外方人 你家的收入必然倍增(列上17:12-16) 神明要求我們尊重窮人 勝於對有權勢者必恭必敬 |
第三十章 |
努力學習這三十課 無異於受教和享受招待(箴22:20) 這些教訓乃書中之書 使單純的人獲得智慧 |
他們必得神明的歡心(歐14:9) 你要把這些教訓充盈你的心靈 銘記於你的心中(申6:4-8) 你要明瞭這些教訓 並傳授給別人 |
那出類拔萃的書記 將受法郎任用(箴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