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14. 圣史在许多记述中所记的事,并不是真实的;他们认为:纵然是假的,只要为读者有益即可。
206 15. 福音到被制定为正经为止,常有所增添和修改;因此,在福音里,基督的道理,留下的痕迹极微极弱。
207 16. 若望的记述,不是真正的历史,而是他对福音的奥妙默想;在他福音中所包含的言词,是他对救赎的神学默想,没有历史的真理。
208 17. 第四部福音夸大了奇迹,不仅更显出奇特,而且,更适合地表显降生圣言的工程和荣耀。
209 18. 若望自命为基督的证人;但事实上,他并不是;只是基督徒生活的杰出证人,即第一世纪末基督生活在教会内的证人。
210 19. 非正统释经者,比教会释经者,更忠实表达出圣经的真意义。
211 20. 启示不能是别的,只能是人与天主交往所获得的意义。
212 21. 启示构成教会信仰的对象,并不与宗徒一起结束。
213 22. 教会视为启示的信德道理,不是自天而来的真理,而是人的理智奋勉辛劳所得的一种宗教事实的说明。
214 23. 在圣经所记述的事实中,与教会依据此事实所定断的信理,可能存在着矛盾,且事实上,真存在着矛盾,因此,批判学者,能把教会所信以为千真万确的事,作为虚构的事而予以唾弃。
215 24. 释经学者只要不直接否认信理本身,但他附设一些前提,由此前提可结论到「那信理实事上是假的,或可疑的」,不该遭受责斥。
216 25. 信仰的同意,最後是依据一连串的概然律。
217 26. 信理只是按实用的意义去坚持:就是说:只可作行事的规 ,不可作信仰的准则。
218 27. 耶稣基督的天主性,不是从福音获得证明,而是由基督徒的意识和默西亚的思想而来的信德道理。
219 28. 耶稣在履行他的职务时,他说话的目的,不是为讲他是默西亚,他的奇迹,也不是为证明他是默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