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7 | 我们念及我们该醒寤,远比他人更用心尽好我们妥善保管「信仰寄托」的职责起见,我们已於1893年颁发了「上智的天主」通谕。在该通谕里我们曾竭力详述了有关圣经研究的许多工作。原来这事的重要与利害要求我们,在我们权力下,竭尽所能,顾及这些课程,尤其在现时代,在学术进步,问题层出不穷,甚至有时发生许多冒昧问题。为此,我们劝勉全体公教信众,尤其那些神职人员,各按自己的能力,为此事作出贡献;而且,我们准确地陈述过,应以何种方法,采取什麽行动,更适合现时代来推动这一学科。事实上,我们这一文告并没有归诸泡影。我们高兴地记起,教会的主教们以及其他许多博学多才的人士,很快就向我们,保证服从,因为他们一方面表示他们对这事的重要性及适宜性的看法,和我们的看法相同,而在另一方面,他们保护自己,必将勤谨地实践我们的指示。在此,我们也愿高兴地提起,所有公教人士,在这事上所作的努力,为这一研究工作所作的推动。 |
| 138 | 但是我们看到问题更为严重;为此我们颁发这封宗座书信。我们必须更加强调以前所说过的,要各位主教神昆一再关注此事。 |
| 139 | 我们如今决定加上一个辅佐我们权威的新措施,为使我们的主张,更容易更有效地实现。因为,当今之世,科学日趋繁杂,错误百出,公教释经家实应解释圣经,保护圣经,个人实在难以应付,所以更好大家一齐共同研究,在宗座领导下组织起来,彼此协助。我们认为:如果我们在推动其他学科所用的各种方式适用,也用在我们所讲的事,即圣经研究上,为这个原故,最好成立一个参议会,或如一般人称谓的,专家委员会:他们应具任务,竭尽心力,促使圣经在公教信友中,到处深入研究,一如现时代所要求的,并使圣经研究不仅不受任何错误的沾染,还要免除一切冒昧的意见。这一参议会,最宜设在罗马,由教宗亲自监视:使这罗马城─基督教理的导师兼监护,从这里推广到整个基督徒团体,把公教教理的训令,保持得完整无损,组成参议会的成员,一如这重要职司所要求的,必须是庄重的,更是非常正直的,誓愿苦干的。 |
| 140 | 首先,他们应看清,在今天研究的各项学科中,近人所发见的新事物,无一不与自己所研究的学科有关;而且,如果发见它在今日诠解圣经方面有所裨益,就应毫不迟疑地取来,写作宣传,以供大家使用。为此缘故,应专心研究语言学以及与它颇为接近的学科,且力求上进,因为,攻击圣经几乎常从这方面而来,那麽,我们也该从这方面,寻求防卫的武器,好使真理与邪说,旗鼓相当。─同样,亦应努力奋勉,务使我们在东方古老语文方面的知识,尤其在解读古老经典方面,不该见逊於教外人士,因为这两门学问,为圣经研究,都有莫大的裨益。 |
| 141 | 第二,有关圣经的权威,应予以完整的肯定。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应予严密注意,非常审慎。而且,尤其要努力的,是使在公教会的人士中,总不要兴起一种作风或想法,那就是:太过份依赖非正统的学者的意见,因而寻求外在的知识,当作了解圣经原意的办法。因为任何公教人士,都不能怀疑:我们在别处早已详述过:天主把圣经没有交给任何一个博学士,而是把诠解圣经的权威,交给教会的训导机构:「在信仰和伦理有关的事理上,凡为建树基督徒的道理,那为慈母圣教会过去与现在所坚持的意义,应被视为圣经的真意义。其实判定圣经的真意义,以及真诠解,本是教会的事,因此,谁也不得诠解圣经,相反这种意义,或相反教父们的一致意见」(梵一、第叁期会议、第二章,见本文献78)。原来,圣经─天主的书─的本性是这样的,如果牵涉到宗教方面不明之处,不是释经律所能阐明的,需要天主所赐的领袖和导师,那就是教会,所以,在教会之外,没有一处可以找到圣经的真正意义;同时,这真的意义,也不能由那些拒绝教会训导权,或拒绝教会权威的人们贡献出来。 |
| 142 | 因此,请身为参议委员的人士,尽力设法,务使这些原则,时常获得细心地遵守。若有人过份欣赏非正统人士,则应引导说服他们,使之更忠心地服从教会,听从导师的指导。虽然我们的教会学者,从教外学者,尤其在批判学上,获得助益;但必须小心挑选为要。我们非常赞成我们的学员,攻读批判学科,因为这科对了解圣作者的思想,非常有益。我们并不反对我们的学者深造这一科,甚至利用非公教学者的着作。但须注意:不要因这习惯而陷入漫无节制的批判地步。今人所称的高级批判,即往往陷入这种漫无节制的批判地步;对於这种险恶的冒昧,我们早已一再地警告过了。 |
| 143 | 第叁,圣经谘议会应特别关心圣经研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即解释圣经,因为对信众的助益,非常广大。当然,那些圣作者或教会正式宣示的圣经原意的原文,不必说,应该深信无疑。因为唯有这样的诠解,才是健全的释经学规律,但圣经上有不少地方,尚无教会确切定断的注解,私下的博学之士,可以随从和支持证实了的见解。不过在这些地方,他们应知道:应按公规遵照信理的对比和教会的训诲,而且,在这种事上,最应顾全的,是使双方激烈的争辩,不要伤害互相的爱德;也不要辩论似乎有关启示的真理和圣传。因为,除非双方同意,确保原则,这一学科,虽有多人作各种不同研究工作,决无突飞猛进的希望。 |
| 144 | 所以谘议会也有任务来领导,甚至以权威来调节公教博学士,对主要问题的争辩。这样也会提供宗座方便,及早宣告:什麽为公教人士,所必须敬谨坚持的,什麽该作更进一步的研讨,什麽该让个人自己裁决。 |
| 145 | 为进行促进圣经研究所订定的一切规则,以妥善保存基督徒的真理,我们藉这书信在这圣城成立圣经参议会或委员会,我们愿这参议会,由我们权威所选派的若干位枢机组成:要他们连合其他民族中,在圣道方面,尤其在圣经方面的着名人士,联合一起,以谘议会名义和身份,共同研究,一起工作,一如圣城的其他谘议会一样。该议会应定期开会,如有要求发表意见的,应书面答覆,或订期,或按事情本身需要,加以公布;总之,谘议会应尽一切力量,培养和推进上述学科,此外,我们愿意:该谘议会所受谘询的一般事物,都应向教宗报告;然後由教宗与参议员商议後,下令施行。 |
| 146 | 为了提供一般研究工作的适时助益起见,我们如今已在我们梵蒂冈图书馆,附设另一部门;在那里,我们将设法陈列圣经抄本和大量历代所搜集的有关圣经的参考书;以供委员会成员使用,我们切望我们教会人士,来提供我们更多的援助,或寄赠我们有益的参考书籍,以充实我们的设备;如此,他们为天主─圣经的作者和教会,提供了一种非常适时的服务。 |
| 147 | 此外,我们深信,天主必将丰厚地施予仁慈,降福我们这个刚开始的工作,因为这为确保基督徒信仰的安全无损,以及人灵永远的得救,攸关匪浅;因我们职责所在,愿我公教研究圣经的人士,绝对服从宗座的这一切规定。 |
| 148 | 我们愿意并下令;有关这事所规定和所决定的一切,应一一予以实施,时时有效,不受任何限制,任何相反意见无效。 |
| 1902年10月30日发自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我们即位第二十五年以渔夫印盖章 A. Card. Macchi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