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5. 第一届中国教省会议认为应当成立第二个由多位传教士及中国司铎组成的委员会,其任务是翻译任本圣经,但得遵守教律1391条的规定,且常在圣经译文上加上注释。这委员会亦有权将第一届中国教省会议的议案和谕令,按照宗座代表判定适合信友认知或为信友有益者,在适当时候翻译成中文,但得拒绝授与所需权柄给任何人出版这些议案和谕令的中文版。
2 36. 圣经译文应有优雅而简单的文体,使一般人容易明白。
3 37. 如同在第一个专家委员会一样,在这第二个专家委员会,选举同样棣属宗座代表权下,但得先聆听地区主教的意见。
宗座代表得召集自己选定的专家们举行第一次会议,互选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并制定本有工作的计划或程序。
4 38. 对那些已开始这非常重要的工作,将圣经的这或那部分翻译了中文的人们,第一届中国教省会议表示同等的感谢情怀,给予应得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