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圣经书目之扩展
1624 16. 「正典书目」(canon)一词源自希腊文的,意即「规则」,是指那些被认定为在天主默感之下写成,对信仰及习俗有规 作用的一系列书卷。在此,我们讨论的 围限於旧约圣经书目的形成。
  1. 犹太教的正典书目
1625 在犹太人圣经(30)及基督徒旧约圣经(31)的书目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一般人都认为在基督徒信仰发展初期,当时犹太教有两个圣经书目:一为希伯来文的巴力斯坦书目,也是犹太人其後唯一所认可的;一为希腊文的亚历山大书目,总称为「七十贤士本」(settanta/septuaginta),其 围较广,为基督徒所采用。
1626 近期的研究及一些发现开始对这样的见解有所质疑。今日学者似乎都认为在基督徒信仰诞生的时期,「法律」和「先知」的 集已成定局,且与现有的旧约在文本形式上基本完全相同。至於「圣卷」方面,在巴力斯坦及犹太人的侨居地之间,无论在书卷的数目,或在文本的形式方面,都未成定局。及至一世纪末,似乎大家都公认(旧约)圣经经书总数为22或24卷(32),但这书目只於较晚时期才成为定局(33)。当犹太人圣经的书目 围确立时,「次经」(deuterocanonici,或称「次正经」)的书卷并没有被囊括在其中。
1627 许多属这第叁类的经卷(即「圣卷」)都是些不大确定的宗教着作,於最初几个世纪期间,在一些犹太人团体中被定期诵读。它们一经翻译成希腊文後,便通行於巴力斯坦及犹太侨居地的希腊化犹太人当中。
  2. 早期教会的正典书目
1628 17. 正因早期的基督徒大多数是巴力斯坦的犹太人,包括「希伯来人」或「希腊化的犹太人」(参阅宗6:1),他们对圣经的观点定必反映他们身处的环境,但我们对这方面的资料却很缺乏。其後,新约经书反映出在基督徒团体当中,流行着一些比希伯来圣经书目更为广泛的圣经书卷。整体而言,新约圣经作者显出对「次经」及一些非正典的书卷有所认识,因为新约圣经所引用的书卷不但超过希伯来圣经书目,也比称为亚历山大书目所包括的数目为多(34)。当基督信仰广传於希腊文化世界时,它仍然继续采用那些从希腊化犹太教得来的圣经书卷(35)。即使希腊化基督徒是从犹太人那里承受了以七十贤士本形式的(旧约)圣经,我们实际上无法准确地认识到这形式的圣经文本,因为我们所有的只是这圣经的基督徒手抄本。似乎教会所承受而来的,是一套在犹太教内尚未形成正典书目的经书。当犹太教正式确立自己的正典书目时,基督徒教会已有足够条件脱离犹太教而自立,以致不再直接受到它的影响。只是在後期,当希伯来圣经书目已确订时,才开始影响基督徒对圣经的看法。
  3. 基督徒书目的形成
1629 18. 古代教会的旧约圣经,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形式,正如教父时代的不同书目所显示的。由第二世纪开始--及至第四世纪及其後的手抄本--大部分的基督徒作者都运用多本犹太人的圣卷或把内容囊括入他们的着作内,包括那些未被纳入犹太人圣经书目的书卷。只是在犹太人确定了他们的书目後,教会才考虑完成自己的旧约圣经书目。至於教会如何进行这工作,及采用什麽理由来决定把某书卷纳入书目,那就不得而知。但我们仍可广泛地勾划出它在东方和西方教会中的演变过程。
1630 在东方,教会自奥利振(Origene ca. 185-253)的时代开始,便运用各式各样的组合及策略,尽量使基督徒按照犹太人那包括22/24卷经书的书目。奥利振自己也知道在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圣经文本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有些还是相当大者。在这个问题之上,还要加上书目的差异。尽量就合希伯来书目及圣经文本这做法,并不妨碍东方的基督徒作者在他们的着作中采用那些未纳入这书目的经卷,或在文本上按照七十贤士本。基督徒宁要采用希伯来圣经书目的这个想法,似乎对东方的教会并没有留下特别深刻或持久的印象。
1631 在西方,教会一直采用那为数较多的书目,圣奥斯定就是这个做法的维护者。当要选择将那些书卷纳入圣经书目时,圣奥斯定(354-430)就按教会恒常的做法作定案。在第五世纪初,有些教省会议采用他的见解来编篡旧约圣经书目。虽然这些会议只是地区性的,不过它们对所选择的书目立场一致,使这书目在西方教会运用圣经方面别具代表性。
1632 在希腊文圣经与希伯来文圣经在版本上出现差异时,圣热罗尼莫(Girolamo)均译自希伯来文的文本。至於次经方面,通常他只限於修改已有的古拉丁译文(Vetus Latina)。从那时起,西方教会开始认可圣经的双重传统:在希伯来圣经书目上的书卷全按希伯来文的文本,其他书卷则按希腊文圣经的文本,二者都反映在同一的拉丁文译本上。
1633 基於一个经历多世纪的传统,1442年的翡冷翠大公会议(concilio di Firenze),及其後1564年的特伦多大公会议(concilio di Trento),为天主教信徒除去一切疑惑和不明确之处。它们的书目包括73卷书,全被视为圣经及正典,因为它们都是在圣神默感之下所写成的。其中旧约占46卷,新约占27卷(36)。就是这样天主教会采纳了它确定性的书目,而大公会议是基於教会恒常的用法而作此决定的。这个比犹太人圣经还要广泛的书目,保存了基督徒根源的真正记忆,因为正如我们所察觉到的,较为有限的犹太人圣经书目的形成,是後於新约圣经形成的时代。
  第二章
  犹太人圣经的基本主题
  及在基督信仰内的认受性
1634 19. 教会接纳了犹太人的圣经,把它视为真正来自天主的话,并在这些经书之上加上其他经书,以表达出教会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因此,基督徒圣经不只包含唯一「盟约」,而是两个「盟约」,即新约与旧约,在两约之间交织着复杂和辩证式的关系。若要对基督徒教会及犹太民族之间的关系有正确的观念,研究新、旧约之间的关系是无可避免的,这理解随着时间的变迁已有所改变。这一章首先综观介绍这些变化,从而更确切地把研究集中在新、旧两约相同的基本主题上。

30 犹太人的圣经共列24本书,称之为Tanak,这是个缩拼词,由以Torah「法律」、Nebi'im「先知」 及Ketubim「圣卷」叁词的首字母合成。24这数目经常再被减至22,以配合希伯来文字母的数目。在基督徒的书目中,这22或24本书相等於被称为「正经」(protocanonici)的39本书。这差异源自以下的理由:犹太人把多本经卷视作一卷计算,但这些经卷在基督徒的圣经书目中却是独立分列出来的,例如十二「小先知」的各经卷。
31 天主教会在旧约圣经的书目中列出46本,包括39本「正经」及7本「次经」,这样的称谓是因为前者无需经过太大的争议或甚至在没有争议下被接纳在书目中;後者(德训篇、巴路克、多俾亚传、友弟德传、智慧篇、玛加伯上下及部分的艾斯德尔传和达尼耳书)在不同世纪中受到质疑[一些教父,例如圣热罗尼莫Girolamo],最後才被接纳在书目中;基督新教统称它们为「伪经」(apocrifi)。
32 若瑟夫(Giuseppe Flavio) 在他写於93至95年期间的《驳斥阿比翁》(Contro Apione, 1, 8)一书中,对圣经的书目已有一定的概念,但他提到一些没有指出书名的经卷[属於其後被称为「圣卷」的部分],这事令人认为当时犹太教仍未达到拥有一组明确界定的书集。
33 被称为雅本尼雅议会(l'Assemblea di Jamnia)的团体,实为一学派或学术研究院,於75至117年间成立。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它有意草拟一份书目。有足够的理由认定犹太人圣经的书目於第二世纪前仍未严格地订定。不同学派对某些书卷的争议延续至第叁世纪。
34 假若早期教会由亚历山大里亚得到一个已确立的圣经书目或名单,我们便可推测当时仍存在的七十贤士手抄本的书目和基督徒的旧约书目,与这所谓的亚历山大书目在 围上完全相同。但事实并非如此。教父及早期的教省会议在旧约圣经的书目上并未显示出这种意见一致的情况。一个不再加入新书卷的圣经书目并非由亚历山大里亚的犹太人所订定,而是基督徒教会按七十贤士本所订定下来的。
35 这些书卷包括由希伯来文写成的原着翻译为希腊文的作品,也有直接以希腊文写成的着作。
36 参阅 Denzinger-Hunermann, Enchiridion symbolorum, 36a ed., Freiburg i.B., Basel, Roma, Vienna 1991, nn. 1334-1336,1501-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