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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纪中的盟约。申命纪及那些按照这传统而编纂的历史书(若苏厄书至列王纪),清楚区别出天主「向祖先起的誓」,即许下赐予土地之恩(申7:12; 8:18),以及他在曷勒布与他们的後代子孙所立的盟约(申5:2-3)。後者是向天主许誓,要忠信於他(列下23:1-3)。这盟约被天主立为永久的盟约(申7:9,12),它要求以民忠信守约。Berit一词更常用来指十诫,多於用来指上主与以民的关系,当中亦包括十诫在内。上主「将他的盟约,即那十条诫命,给你们宣布出来,吩咐你们遵守。」(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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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申5:3的宣言,因为它为当今世代肯定了盟约仍然生效(参看申29:14)。这一节可用作理解申命纪全书的钥匙。世代与世代间的时距经已取消。西乃山的盟约已变成当前的事实;盟约是「与我们今天在这里尚生存的众人」所订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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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达味许下的诺言。这诺言(berit)是承接着天主向诺厄和亚巴郎所许下的:是天主的许诺,并不要求达味王负起相应的义务。达味及他的後裔已获得天主的恩宠,天主立下誓言,与他结了「永久的盟约」(129)。这盟约的性质可由天主的话界定:「我要作他的父亲,他要作我的儿子」(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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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的诺言本身既是无条件的,这个与达味後裔的盟约也不能中断(咏89:29-38)。假若达味的继承人犯了过失,天主会像父亲惩罚自己儿子般惩罚那人,但决不会从他身上收回自己的恩宠(撒下7:14-15)。这情况与西乃山的盟约截然不同,因为在後者天主的恩宠是带有条件的:以民必须遵守盟约(出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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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耶31:31-34中的新盟约。在耶肋米亚先知的时代,以民无法遵守西乃盟约的地步显得十分严重,导致耶路撒冷沦陷,以及圣殿被毁灭。然而,天主对以民的信实,却显露於他应许订立一个「新盟约」的事上,上主说:「这新约不像我昔曰握住他们的手,引他们出离埃及时,与他们的祖先订立的盟约…他们已自行破坏了我这盟约。」(耶31:32)这新盟约订立於西乃盟约之後,给予天主子民重新开始的机会。这预言并没有公布改变法律,而是对天主法律的一种新关系,把法律内在化。天主将把法律写在人的「心头上」(耶31:33),而不再是写在「石版上」(131),这将确保以民完全地遵守法律,并会自然地接受它,不会像过往一样不断违反法律(132)。後果将会是真正的彼此依附,每人与上主建立个人的关系,再没有需要劝戒,从前这虽是必需的,却苦不见效,正如先知们悲痛地所体验到的。这惊人的新意是基於上主无限慷慨的创举:赦免以民的一切过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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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这个字眼在旧约的其他地方却未尝遇到,但厄则克耳先知书中的一个预言明显地是耶31:31-34的延续,向以色列家宣布天主将赠予他们一颗「血肉的心」及一种「新的精神」,那就是天主的神,保证他们顺从天主的法律(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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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圣殿时期的犹太教中,某些以色列人认为「新约」(134)已在他们的团体实现,这全赖他们加倍忠诚地遵守梅瑟法律,按「正义之师」的教导行事。这证明在耶稣及保禄的时代,耶肋米亚先知的这个预言,是大家关注的对象。因此「新约」这字眼就算在新约圣经多次出现,也不足为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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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新约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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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在天主与他子民的盟约这主题上,新约圣经着重其实现,亦即是说,着重这盟约基本的连贯性和重要进展上,当然它在某些方面也有中断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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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连贯性尤其见於盟约的关系上,至於所中断的却是有关旧约的某些制度,它们一直被认为是稳定及保证这盟约关系的因素。在新约圣经中,盟约的订立是基於耶稣基督个人及其工作,在这新基础上,盟约的关系因此就更为深入,并且藉着基督徒信仰,变得更为广泛,甚至是开放给全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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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观福音及宗徒大事录很少提及盟约这个主题。在福音的耶稣的童年史中,匝加利亚的赞主曲(路1:72)宣称,天主给予亚巴郎和他後裔的盟约和许诺,已告实现。这许诺的目的在於维系天主及这些後裔之间的相互关系(路1: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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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晚餐中,耶稣做了决定性的行动,令他的血成为「盟约的血」(玛26:28; 谷14:24),作为「新盟约」的基础(路22:20; 格前11:25)。「盟约的血」这词组令人回想起梅瑟在西乃山所订立的盟约(出24:8),因而暗示耶稣的盟约与这盟约有连贯性的关系。但与此同时,耶稣所说的话亦有其完全崭新的一面,因为在西乃山的立约仪式中所 的是祭牲的血,而基督的约却建基於一个人的血,他更把自己所受的死刑,转化为一个慷慨的恩赐;这截然的事件遂成了一件盟约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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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禄和路加用「新约」这字眼来突出这崭新的事实。但同时也表达出这事件与旧约的连贯性,即与旧约中耶肋米亚先知书31:31-34所预言的事件相连:天主藉先知宣布他将会订立一个「新约」。耶稣拿起杯来说的那一句话,宣布了耶肋米亚先知书的预言要在他的苦难中应验。门徒参与「主的晚餐」,就是参与这预言的实现(格前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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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多禄在宗徒大事录中(宗3:25),提到这盟约及许诺。他的一番话是向犹太人而说的(宗3:12),但他所引用的经文同时与「地上万民」(创22:18)有关,藉此指出盟约是开放给普世人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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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录记载了一个很独特的进展:当作者论及「新耶路撒冷」的末世神视时,采用了一句含义扩阔了的盟约格式:「他们要作他的人民,他亲自要『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天主。」(默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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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保禄书信多次论及盟约的问题。以基督的血订立的「新约」(格前11:25)有一个纵向层面,即透过「共结合於基督的血」而与主契合(格前10:16),以及一个横向层面,即与所有基督徒在「一个身体」内的共融(格前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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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一职是为这「新约」而服务(格後3:6),这约不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精神」,是根据预言中天主所应许的精神,因他曾答应把法律写在人的「心头上」(耶31:33),并会把「新的精神」--即他的「神」--赐予他的子民(135)。保禄曾多次以亚巴郎所蒙受「恩许的盟约」(alleanza-promessa),评击西乃山的「法律的盟约」(alleanza-legge)(136)。法律的盟约是後来及暂时添设的(迦3:19-25)。恩许的盟约却是原有的和具决定性的(迦3:16-18)。这恩许在起初已是为普世人类而设的(137),并且在基督内得以实现(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