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预许的救恩在耶稣基督身上满全
2.2.1. 耶稣基督的为人与使命
2.2.1.1. 福音中的证据
1013 纳匝肋人耶稣「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时期一满」就来临(迦4:4),为全以色列人的希望。照他自己所说的,藉他宣讲的福音,「时期已满,天主的国临近了」(谷1:15)。在他本人身上,天主的国已临在,已行动 (参阅路17:21并参阅:天国的比喻)。 他藉天主的神所行的奇迹和大能的事迹,就显示出天主的国已来临(玛12:28)。 耶稣来临,「不是为废除法律和先知,而是为成全」(玛5:17)。
1014 但是!这「满全」不能好像同时代的人由读圣经所发掘出来的。为了解这一分别,应仔细考察福音的凭证。这一起源是由於门徒亲自经验了他的所言所行(宗1:1),并在圣神默感之下所传与我们的(弟後3:16; 参阅若16:13)。这圣神的工作,不但只保全这一传承完全忠实,而且更使圣作者,经过一段时期,反省的更加丰富,对耶稣的历史和事迹的传承,表达的更加丰富,更加开展。由此可以解释有不同的写作风格,思想不同,字句不同,比如:请注意对观福音与第四福音的不同。因为在初期宗徒团体中,由天主圣神所领导,这种对耶稣的言行所有的记忆和了解逐渐达到成熟的地步。基督徒当然就如此接受了这些不同的有关耶稣和他的信息的方式,兹按照不同的进展程度,以坚固的信德接受了有如天主的确实圣言,以教会的权威所保证。
2.2.1.2. 耶稣如何面对旧约的传承
1015 耶稣所采取的方式,不但对法律,而且对圣经所给予救恩中介人的不同称号,主要地都依据他与天主所有的关系,即子对父的关系(见下2.2.1.3.)。
1016 (a) 不必奇怪他接受「老师」(谷1:38等)和「先知」(玛16:14; 谷6:15; 若4:19)的称号,他自己也自称这最後的称呼(玛13:57; 路13:33)。他虽然是「国王」和「默西亚」,但纯粹是世上的意义,他却推辞(参阅路4:5~7; 若6:15),但不拒绝「达味之子」的称号(比如:谷10:47等)。而且当他在群众欢呼声中荣进耶路撒冷那天,自显为达味家族的国王,应验了经上的话(玛21:1~11; 参阅匝9:9~10)。他在圣殿里行事「像有权威似的」,但不愿意告诉司祭们他以什麽权柄作这些事(谷11:15~16, 28)。实际上,在这里,他的使命呈献出是先知,比国王更好(参阅谷11:17, 这里引用的圣经是依56:7和耶7:11)。
1017 (b) 耶稣许可伯多禄,以十二门徒的名义承认他是基督(默西亚),但即刻严禁他们不要向任何人论及此事(谷8:30等),因为这种宣信还很不完善,而耶稣即已想到自己的最终结局和死亡(谷8:31等)。耶稣对默西亚,达味之子的意念,与经师所解释的不同。他明显的向他们显示,按照咏110:1默西亚是达味的主(玛22:41~47与并行文)。在对观福音中记载:当大司祭诘问耶稣是否是基督(默西亚)天主子(即应受赞颂者的儿子,参阅撒下7:14; 咏2:7),耶稣的回答,按照对观福音的记载,内容有些不同(谷14:62; 玛26:64; 路22:69, 70, 那里问题也分两部分),但叁处明明说「人子」(参阅达7:13, 14)要坐在天主的右边(或:大能者)有如国王在天主的光荣之中,在若望福音中,当总督般雀比拉多询问耶稣是否是「犹太人的君王」时,他声明:「他的国不属於这世界」,他来是「为真理作证」(若18:36, 37)。但他行事,决不像主人,而是仆人,甚至为奴役(谷10:45; 路22:27; 若13:13~16)。
1018 (c) 耶稣在福音的经文中,只称自己为「人子」。这一称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按达尼尔先知(参阅达7:13)的记载,他是指自己是救恩的中介人,但直到他受难时,这一称号含糊不清,因为按阿拉美语普遍的说法,能是指示说话的本人。耶稣这样行事,这样说话,好似不愿显露出自己为人的秘密──或更好说是奥秘。 因为人们还不能明了:按第四福音记载,耶稣只说门徒们能「担负的」(若16:12)。
1019 (d) 同时,耶稣也暗示了许多事,以後因圣神的协助(若16:13),慢慢地清楚了。有如在最後晚餐的时候,他拿起杯来说的话(谷14:24及并列经文),看来是暗示受苦的仆人的使命,他将「为大众」牺牲自己的性命(依53:12),以自己的血订立新的盟约(参阅依42:6; 耶31:31)。我们可以想到,当他说人子来「不是为受服事,而是服事人,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谷10:45)的意义。
1020 (e) 还有,天主不但藉一些人物宣报自己的来临,他还藉天主的属性,即是藉自己的圣言,自己的圣神和智慧(参阅前面2.1.3.3.)。此外,耶稣也彰现自己以父的名字和权威说话,或者在第四部福音(参阅若3:34; 7:16; 8:26; 12:49; 14:24和序言中的 「圣言」),也在对观福音中:「你们一向听过说……我却对你们说……」(玛5:21; 参阅7:24, 29)。另一方面,他声称:他说话行事是藉天主的神(玛12:28),他具有天主的德能,并打发他到自己的门徒身上(路24:49; 宗1:8; 若16:7 ),最後暗示天主的智慧在他内存在行事(玛11:29; 参阅路11:31)。
1021 如此两条路在基督耶稣身上会合,一条「由上」,一条「由下」,天主在旧约中准备他来到人间(见前1.1.11.1.):「由上」,召叫人一步一步接近圣言,接近圣神,接近天主的智慧;「由下」,默西亚的轮廓一步一步更加清晰,有如正义与和平的君王,谦虚的受苦的仆人,神秘的人子,使到众人同他一起上升到天主面前。由此有两条路走向基督学,一条是天主在耶稣基督内自我启示,来到人间,为拯救他们使之分享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是人类在基督内,有如在新亚当内,得称为天主的子女。
2.2.1.3. 耶稣与天主的关系
1022 (a) 耶稣的最後秘密──更好说:耶稣的奥义,主要的是在於他与天主的父子关系。在他的祈祷中,他称天主为「阿爸」,这一称呼在阿拉美语中,是「父亲」的亲密 称(参阅谷14:36等),对自己称为「子」,在同一节说:「只有父知道那最後的日子,连天上的天使和子都不知道」(谷13:32)。他所谓在父前犹如「子」这种作风,在第四部福音里遇到好多次(比如:若17:1「父啊!时辰来到了,求你光荣你的子,好叫子也光荣你」;参阅若3:35, 36; 5:19~23),也在玛和路内所记载的所谓「若望语录」内(玛11:25~27 = 路10:21, 22)。耶稣与天主的亲密来往是这样的深切,甚至他能说:「我父将一切交给了我,除了父外,没有人认识子;除子和子所愿意启示的人外,也没有人认识父」(玛11:27 = 路10:22)。
1023 (b) 这一最深的奥秘是耶稣一切行为和行事方式的「泉源」,用别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子之所以为子」(或:子的身份)。他的意识由幼年即已开始(路2:49),并显示对父亲的意愿完全服从(谷14:36和并行经文)。这一「子的身份」并不阻碍他完全是人,「在智慧和身量上,并在天主和人前的恩爱上、渐渐地增长」(路2:52)。如此,他在父交予他的使命意识上越来越精确,由幼年直到死在十字架上。最後,他经历了残酷的死亡一如常人一样(参阅玛26:39; 27:46和并行经文),有如希伯来书说:「他虽然是天主子,却由所受的苦难学习了服从」(希5:8 )。
2.2.1.4. 耶稣的为人是基督学的起源
1024 在圣经上所记载的有关救赎的一切称号,一切任务和中介人,都集中在耶稣身上。但是为相信他的人,这一切都应以全新的方式来解释。意想不到的,默西亚王国(即基督的王国)是藉十字架的绊脚石而来,在耶稣有如受苦的天主的仆人死後(伯前2:21~25, 引用依53),藉复活进入人子的光荣中(宗7:56; 默1:13; 参阅达7:13, 14)。这种方式只能以信德能承认他是「达味之子基督」,同时也是「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罗1:3, 4),是「主」(宗2:36; 斐2:11等),是天主的智慧(格前1:24; 参阅哥1:15, 16; 希1:3),是天主的圣言(或「话」,默19:13; 若一1:1; 若1:1~14),被宰杀而受光荣的「天主的羔羊」(默5:6等,若1:29; 伯前1:19),忠实的见证(默1:5),真正的牧者(若10:1等,参阅则34),具有王家司祭职的新约的中人(希8:1~10:18),最後,也是「元始与终末」(默1:17),这一称号,在旧约中只属於天主(依41:4; 44:6)。如此,全部圣经在耶稣身上完全应验了,与以色列所期待的不同,而且更好。这一切只有藉信德的行为,才能承认他是默西亚、主和天主子(罗8:29; 若20:31)。
2.2.2. 对耶稣基督信仰的起源
2.2.2.1. 逾越奥迹的光照
1025 (a) 耶稣的门徒虽然「信从他」已久(参阅若2:11),但在耶稣生时,他们的信德很不完善。而且,全部福音作证,他们的信德因耶稣的死亡,彻底动摇了。但天主复活了他之後,并使之显现给他的门徒,他们的信德才齐全了,明亮了(宗10:41等,参阅宗1:3; 若20:19~29)。耶稣多次显现,「用许多凭据,向他们显明自己还活着」(宗1:3),是门徒们意想不到的,所以「他们接受了复活的真理,还有些疑惑」(大良教宗演讲集61:4, 参阅玛28:17; 路24:11)。但是,因了这些显现,门徒们不能不承认:「主真复活了」(路24:34)。
1026 (b) 在逾越奥迹的光照下,耶稣的一些言语,以前不甚明朗的,如今都清楚了(参阅若2:22)。同样,有些事迹也是如此(若12:16)。尤其在耶稣「开了他们的眼睛,叫他们理解圣经」(路24:32, 45)之後,他受苦受难与死亡的意义才彰显出来。如此他们被立为「见证人」(路24:48; 宗1:8, 参阅格前15:3~11);他们的话便成了初期团体信仰的基础。因了他们的见证,「诸凡梅瑟法律、先知并圣咏」上有关耶稣所写的一切(路24:44),都明了了,同时也看清天主的预许如何在他身上满全了。
1027 (c) 这种显现(宗10:40, 41; 谷16:12~14)同时也说明了一些事迹的意义,有如耶稣复活的後果,就如:按照第四部福音的记载:在复活节晚上就恩赐了圣神(若20:22),五旬节日圣神降临到门徒身上(宗2:1~21, 33),「因耶稣的名」所施行的治病的奇迹(宗3:6等)。由这时起,宗徒们的信仰不但集中在耶稣所传报即将来临的天主的国(谷1:15),而且也集中在耶稣身上,因为在他身上开始了这一天主的国(参阅宗8:12; 19:8等):这耶稣,宗徒们在他死亡之前已认识了他,如今藉他由死者中复活进入了光荣之中(路24:26; 宗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