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7 | 教師在詮釋聖經時,切不要忘記:天主交給教會的責任,不但是保衛聖經,而且還要予以解釋;所以教師祗該以教會的名義,按教會的心意去詮解聖經,因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基礎(弟前3:15)。為此「聖經教授決不可離開教會的共同道理和傳統;當然,他應把近代人的智慧結晶,真能增進知識的,變成自己的,但對那些新時代人的冒眛注釋,予以藐視」(本文獻175)。 教師在選講那要加以詳解的部份時,不要祗講學識,而要講明舊約和新約所共同宣示確定的道理;不要像聖額俄略所說的:「祗碰到皮殼,沒有達到精髓」(參閱本文獻33)。因此,舊約中主要地應講明:人類的原始,默西亞預言以及聖詠集;新約中應把主基督整個一生的生活全貌,加以有次序的詮解;其次,至少四部福音以及宗徒書信主日瞻禮在聖堂公開朗誦的部份,都該加以詳解;此外,教師應講解主的受難與復活的史蹟,以及最低限度,要從保祿宗徒書信中選定一封,澈底予以講解。對其他書信,亦應把其中有關道理方面的部份,加以闡述。 |
| 598 | 教師盡解經的任務時,第一點要明白清楚講明所謂的字意;如果必要的話,應用原文來作協助。但在確定字意時,切不可採取今日一些解經學者們途徑:說來真可嘆,他們祗從這字面本身及其上下文來決定文字的意義,相反的,教師應小心翼翼的,把教宗庇護十二世在「聖神默感」通諭中再加以強調的古老準則,放在眼前,就是解經者應審慎地觀察,在其他互相類似的地方,教訓什麼,教父和教會的傳統怎樣解釋的,「信仰的類比」要求什麼;最後,如果需要,教會的訓導權威對這句經文有什麼定斷(參閱本文獻551)。教師若要妥善地達成以上的一切任務,在神學方面也要精通,並對聖道懷有極大的誠摯的愛火;從不單憑批判和文學的原則,來詮解聖經,遠離神學共同的教導。 |
| 599 | 對於聖經字句的神意,祗要是按教宗所規定的極明智的準則,(參閱「上智的天主」通諭112),「安慰的聖神」通諭(485~486)。「聖神默感」通諭(552~3),妥善地証明確是天主所意願的,教師也該作應有的說明,對這由教父和那些偉大的聖經注疏家所熱愛勤力的解說的神意,教師本人,越是心清志潔,虛懷若谷,對啟示的天主敬畏敬愛,也越容易予以了解,也越熱誠地向他的弟子們陳述。 |
| 600 | 教師在注釋聖經時,往往遇到疑難和暗眛之處,不要掩飾或避重就輕,而要不偏不倚,老老實實地,把問題講清楚,然後盡心盡力,運用其他輔助的學科,設法解決這難題,但切毋忘記:「天主在他默感的聖經裡故意散佈一些困難─即他所默示的聖經寓意,以促使我們一方面更用心去閱讀聖經,研究聖經,另一方面,使我們感到我們的理智有限,自當力修應有的謙虛美德」(本文獻563)。 凡此種種,教師應竭盡所能,用所謂的綜合方法,加以講述;就是說,先詳細講解聖經的主要材料,然後把其他廣泛的問題,留到適宜的時機,再加以申述。教師一開始就要努力明智地運用講解藝術,並努力日益進展,使之登峰造極。他應深信:講解聖經的成果和效能,大部份仰賴於講解藝術的高明。 |
| 601 | 教區修院和修會修院的聖經課程有什麼目的,有什麼性質,可以這樣界定:這些課程栽培修生,不是為成一名所謂的「專家」,而是為成一位司鐸和使徒。培育司鐸雖然有賴於教區修院或修會修院的整個生活,整個規律,整個環境的安排,但聖經的研究,聖經的認識,特別有助於司鐸培養,那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從這些聖經課程中,最能獲致成果的,是使未來司鐸領悟並深信聖經,不但能培養自己的司鐸生活,而且能使自己的鐸職,獲致豐富的成果。因此,聖經教師,萬萬不要因為修生獲得聖經方面有益而必要的認識和知識,就感到滿足,還該抓住機會,努力向修生指示,應如何由聖經的確切知識,勤謹閱讀,虔誠默想來培植、穩固、增進自己的鐸品聖德(參 S. Hier., Ep. 130 ad Demetriadem, 20 : PL 22, 1124),以及使使徒聖職,尤其在聖道宣講和要理傳授上,獲致豐碩的收穫(本文獻87、482和566)。 |
| III 勸諭與規範 | |
| 602 | 故此,聖經課對培植司鐸的虔誠,及其使徒聖職的成果,有如此莫大的助益,沒有人看不出來,理當殫精竭力地去實行,去促進。但很可嘆的是:聖經課不常常獲得其應得的尊重,有時不適當地放在其他課程之下,甚至有的還完全忽視。因此,本宗座聖經委員會從全球各地區獲知,並為各地區的請求所感動,認為應呼籲各地的主教,各修會的總會長,以及各修院的院長與聖經教師,要注意下列數點: (1)在教區修院和修會修院的圖書館裡,除了有教父們和其他大公教聖經注釋家的著作外,還該有聖經神學、考古學、聖教歷史的好著作以及聖經百科全書、聖經辭典、聖經書報、雜誌等;這些書報,為教師本人,因各種理由,不易購置,這為他們本人,也為學生蒙受莫大的損害。 |
| 603 | (2)教區修院和修會修院的院長,也要以同樣的操心和勤力,使修生在他們專用的圖書館內,除了聖經經卷以及有關聖經之類的手冊,供大家使用外,亦應有一些參考書,俾能更有益,更有效地協助他們溫習,合適地補充他們在課堂上聽講的課程。 |
| 604 | (3)為了使聖經教師,能善盡其職,應讓他完全盡其任務,不要讓他擔任其他要職;而且,院長也應竭力操心,供給他們錢項,或其他合宜的協助,使他甘心情願,終生擔任教職。 在教區修院和修會修院裡推動研究聖經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供給聖經教師一切研究聖經的參考書和經濟用項,可使他們在學識上進步,並在進步的學識上自修,參加聖經講習會,如有適當的機會,前往聖地考察,出版自己勞苦的成果。我們建議:在修生較多的修院裡(在別的地方,或者將來有需要),要有兩位聖經教授,一位教授舊約,一位教授新約。 |
| 605 | (4)我們竭力託付聖經教師,關心自己的學生學業進步,挑選一些比較聰慧的學生,授以特別的選修科,如聖經語言或其他為研究聖經所必需或有助的科目(參閱本文獻172),或聖經神學、歷史、考古學或其他有助於研究聖經的科目。教授在授課時,也可講每卷書今日特別困擾的問題,他本人可自行研究或誦讀一些釋經著作,深入詳察。 |
| 606 | (5)同樣,我們奉勸聖經教師,一發現較有希望的學生,對聖經表示特別喜愛者,應以機智和節制,隨從長上的主意,準備授以特別的課程,但該生對其他課程,總不要有所疏懈(參閱本文獻172、174以及505)。教師對這一類學生,也該提供他們學習為研究聖經所必需的現代語言的機會,並教他們認識閱讀相關的作品,「新舊約歷史、主基督傳記、使徒行傳、巴力斯坦行程等」(本文獻179)。教師應好好記住:學生若沒有妥善的準備,尤其沒有文學的準備,就被派去做特別的研究工作,蒙受多大的損失;而且教師宜深信自己的重大職責之一,就是要用自己的經驗為自己的修院,準備未來的最優良的教師,藉他們的熱誠努力,聖經學識欣欣向榮。 |
| 607 | (6)為培育修生在神學和靈修學,以及教導在禮儀上正確應用聖經,以及宣講聖道所需求的一切,一般來說,留下了很少時間教授聖經課程。所以我們非常讚賞,並竭力推荐:教師在一個學期開始,作一個摘要式的導論,一如我們知道的,在某些修會修院裡所舉行的;在這些導論中,教師可能乘機鼓勵並引導學生,在讀書期間讀完全部聖經。如果教師妥善地這樣做了,那麼,他在神學四年的上課時間裡,能有長一些時間,講解聖經課程。 |
| 608 | (7)聖職神學生,一年一次或兩次,應該撰寫講道詞,詮解某一段聖經;教師應該親自指導,並用心予以批判。學生們為這個理由,從神學第一年就開始用適當的研習,虔誠的默想,準備主日以及其他慶節所用的聖經講解,仔細地寫出來,把天主的話的真正的、原有的意義,在講台上正直地、合宜地、恭恭敬敬地向基督的信徒宣講解釋出來。 |
| 609 | (8)最後,以應有的方式在讀完神學後,為了繼續研究聖經,進修聖經,終生不斷的、恆心研讀聖經,教區司鐸在讀完神學後,至少一連三年,修會司鐸則至少一連五年,每年必須按教會法典所規定,接受各種聖學考試,其中包含聖經概論和聖經導論,以及詮解的一些重要問題(舊法典130、590條)。此外,教區聖職人員以及修會聖職人員按同一聖教法典規定所定期舉辦的有關倫理及禮儀的講習會中,也像有些地區所做的,非常值得稱道的,講解舊約或新約中的某段聖經的含意。這段聖經,應由修院的聖經教師妥善地選定並詮解;事後,由聖經教師,按釋經學的方法予以解釋,在教區的刊物上刊登,如有需要,在別處發表。 |
| 610 | 最後,我們懇切請求各地主教和各修會總會長,為了勤奮和公益所驅使,把我們這裡所發出的種種措施,予以接納和實踐,務使我們未來的司鐸培育日益完善,務使他們在他們讀神學時所灌輸的結實聖學,終生予以應用,不輕率冒昧,也不逞一己的私見,而按研究聖學的原則,按教會的法令和律例,按公教會自始傳下的傳統規範。如此,聖經像他們日用的食糧、光亮和力量,以滋養培育他們自己的靈修生活;而在施行使徒聖職時,成為他們有效的助益,俾得導引多人認識真理,敬畏天主,熱愛天主而修德成聖。我們不是不知道,今天困難重重,我們所託付的一切,一時無法完全予以完成;但我們深信,各地區教會的主教以及各修會的總會長,心志堅強,百折不撓,一定要使研究聖經的工作,以及對聖經的熱愛,在我們的聖職人員以及所有司鐸之中,日益興盛;並在他們的心園裡和聖職上,結出生命與恩寵的豐滿果實。 |
| 當今教宗庇護十二世,1950年5月13日接見下列簽署的秘書時,親自批准本訓令,並下令公佈。 | |
| 羅馬1950年5月13日 諮議會秘書 Athanasius Miller O. S. D. 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