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宗座聖經委員會決定答覆下列疑問如下:
疑問一 為了解決聖保祿書信以及其他宗徒書信中所遇到的困難,就是論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即所謂的parousia, 是否容許公教解經者承認:宗徒們雖在聖神默感之下,不會教訓任何錯誤道理,但在表達人性本有的情感時,可能有些錯誤或受騙?
答覆:不可!
415 疑問二 眼前擺著宗徒職責的原意,以及聖保祿宗徒對師傅訓誨的堅定信心,還有公教會對聖經默感與不能錯誤的教義,就該堅信聖經作者所肯定、宣示、暗示的一切;都是由聖神所肯定、所宣示、所暗示的;再細查保祿書信經文的本身,和主親自講道的模式完全吻合,是否應該肯定:保祿宗徒在他所寫的書信中所說的,無一不和當時基督所宣佈的,人對基督第二次來臨時日的「無知」,完全一致?
答覆:是!
416 疑問三 如果注意到希臘文句法《 hemeis hoi zwntes hoi perileipomenoi 》,也考慮到教父們,尤其聖若望基所講解的(他精通本國語言,又精通保祿書信),是否就可強行而又毫無堅固基礎地拋棄公教學府(連十六世紀的革新教派)堅持的傳統詮解,即解釋聖保祿在得撒洛尼前書4:15~17所說的話,對基督即將第二次來臨的事,並沒有作過任何如此的肯定,致使宗徒自己以及他的讀者,被列在即將前去歡迎基督的存留的信眾行列?
答覆:不可!
1915年6月18日聖父教宗本篤十五世,在接見下列簽署的諮議會秘書時,親予批准,下令公佈。
羅馬1915年6月18日
諮議秘書 L. Janssens, O.S.B.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