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8 | 我們的前任永�矞h念的教宗良十三世在1893年11月18日所頒「上智的天主」通諭裡,描寫了聖經的優越性,並勸勉研究後,就製訂了正當研究聖經工作的規律,聲稱聖經是天主的書後,即駁斥唯理主義的錯誤,並同時指証虛假的學說,即所謂的高等批判。這些異端邪說,其實就是大明大智的教宗所說的唯理主義的解經法,「曲解了語言學和其相類似的學科」。 |
| 269 | 我們的前任教宗,有鑒於錯誤百出,日益猖獗的毒害,乃於1902年10月30日,頒發了一道「醒寤」宗座詔書,創立了宗座聖經諮議會,或聖經委員會,由數位飽學多智的樞機所組成,並從各國的神職中,挑選若干神學家和聖經專家,以他們不同的解經方法及不同的意見,來參加工作。我們的前任教宗,為了便利研究聖經,而又適合我們生活的時代,認為這諮議會應享受完全自由,成為大家自由發表意見,辯明是非的場所;而且按該文告的規定,諮議會的樞機們細心審察了雙方辯証,衡量了各方對聖經問題的立場,然後才可定奪;最後,他們應把所定奪的結果,呈請教宗核准後,才得公佈。 |
| 270 | 宗座聖經諮議會,經過了長期審慎思慮之後,發表過一些促進聖經的研究非常有用的意見,並製訂了非常實用的準則。可是我們看到,還有不少人竟傾向於那些帶有唯新色彩的危險主張和方法;他們熱衷於假自由的享受,漫無節制地自由詮解聖經,不服從,或不接受教宗經過証實的指示,危害教會的純潔信理,莫此為甚! |
| 271 | 為此,我們認為應該宣佈,應該下令,一如我們現在明文所宣佈的,所命令的,即:所有的人在良心上有責,應服從宗座聖經諮議會,從前所宣佈過的,或以後將要公佈的,以及各聖部有關教會道理,經教宗核准所公佈的一切指示(參閱1917年出版的聖教法典1324條),不得以言,或以著作,攻擊上述各機構所宣告的意見;如有違者,那就是冒犯、不服從,因此,也就難免無罪,而且,除了他們所樹立的惡表之外,還有許許多多人,因他們的冒失而陷入錯誤;這樣,他們在天主前,可能成為後者的罪因。 |
| 272 | 為了遏阻日益猖獗的現代主義者的毒氛,他們竭力用各種似是而非和技巧的方法,來削減不僅我們藉聖部於去年七月五日頒發的「可悲的」法令,而且我們於同年九月八日頒發的「牧養」通諭的效力,現在我們以宗座權威一再堅定:凡反對最高聖部所發的通令或我們的通諭,加以絕罰;如今我們宣佈,我們決定:誰若膽敢進而為我們在上述兩文告中所申斥的任何主張,任何意見,任何學說─(天主絕不許發生),他就因此事發生而自動遭受那由宗座法令所規定的只由羅馬教宗所保留的絕罰。但這種絕罰,不論懲罰如何,應這樣了解,即:不拘誰,若傳播、辯護我們在上述文告中所歷舉的謬論、意見、學說超過一次,尤其擁護那集一切異端大成的現代主義錯誤,他就遭受這種絕罰。 |
| 273 | 除了上述這些規定外,我們再激烈地推薦教區主教,以及各修會會長,務要注意教授們,尤其修院的教授們;如果發現其中有人沾染上現代主義者的錯誤,擁護新潮的害人事理,或對宗座的規定,不完全按照所公佈的,表示受教,應立即予以停職。同樣,如發現修生,即使只一絲懷疑,附從那被懲斥的道理或害人的新思潮,應拒絕授予神職。同時我們勸告你們,用心觀察,不要附合某些書籍或某些刊物(這些著作實在太多了)!帶有我們上述通諭和法令中所懲斥的謬論與傾向,這類書籍與著作,應從公教書局中,尤其要從青年與神職人員的手中,剷除淨盡。如果主教們極力關心這一點,那真推動了真正切實的思想教育;這正是主教們應該特別注意的一項任務。 凡此種切,我們願意用我們的權力,一一予以核准,下令實施,任何反對無效。 |
| 頒發於羅馬聖伯多祿大殿 1907年11月18日 我們即位第五年 庇護十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