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0 | 49. 基督徒晚餐逐漸有了禮儀行為的性質,那些在餐中習慣作主席的人,便獲得了司祭的地位。 |
| 241 | 50. 負責照拂基督徒團體的長老們,曾為宗徒立為司鐸或主教;這是為適應當時不斷成長團體的需要,本來不是為永遠傳遞宗徒的使命和權力。 |
| 242 | 51. 婚配不能成為新律下的聖事,只能在後期教會裡,因為,要婚配成為聖事,必須先有一個論及聖寵和聖事道理的圓滿神學解釋。 |
| 243 | 52. 基督無意建立一個教會,作為地上萬世常存的社團;而且,在基督的腦海裡,天國與世界末日,即將來臨。 |
| 244 | 53. 教會的有機體組織,不是恆久不變的;基督徒社團永遠在變,正如其他社團一樣。 |
| 245 | 54. 不論在思想方面,或在實際方面,信理、聖事、聖統制、都是基督徒智慧的詮解與演變;藏在福音中的小種子,以外面的進展而成長,而完成。 |
| 246 | 55. 西滿伯多祿,從來沒有人懷疑過:自己為基督寄託作為教會的元首。 |
| 247 | 56. 羅馬教會成為諸教會的首領,不是由於天主上智的安排,純由政治環境造成的。 |
| 248 | 57. 教會自現為自然科學與神學進步的敵對。 |
| 249 | 58. 真理不是不像人一樣不變,而是偕同人,在人內,並藉著人不斷演變。 |
| 250 | 59. 基督沒有講過一個有固定系統的道理,為所有時代,所有人類都適用;更好說,他創導了一種宗教運動,適用或應該適用於任何時地。 |
| 251 | 60. 基督徒的道理,起源於猶太人的道理,但歷經不斷的演進,先成為保祿的,後成為若望的,最後,才成為希臘的,以及普遍化的。 |
| 252 | 61. 可說毫不怪異:聖經從創世紀第一章開始,到默示錄最後一章為止,沒有一章所包含的道理,全和教會所講的同一資料,完全相同;因此在聖經內,沒有一章為批判學者以及神學家有同樣的意義。 |
| 253 | 62. 宗徒信經中的主要信條的意義,為初期基督徒,與我們時代的基督徒所了解的,並不相同。 |
| 254 | 63. 教會顯示無能為力有效地維護福音上的倫理,因為她固執堅持道理不可能變更,這與今天的進步事實,不相配合。 |
| 255 | 64. 科學進步要求基督徒:論天主、論創造、論啟示、論聖言成為血肉、論救贖道理的觀念,改變一新。 |
| 256 | 65. 今日的公教主義與真正的科學,不相配合,除非在非信理的道理有所改變,一如誓反教會一樣,放寬自由。 |
| 教宗庇護十世,在同年同月4日星期四,聽取了關於這一切確切報告後,親自批准核定樞機們的法令,並下令以上所有謬論,以及每項謬論,應予以譴責。 | |
| 書記官 Petrus Palombelli 簽署 羅馬暨全球審查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