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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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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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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總 結 |
| 2000 |
84. 在這篇撮要性的論述結束時,第一個要作的結論是,猶太民族及其聖經在基督宗教的聖經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事實上,猶太民族的聖經組成基督宗教的聖經的基要部分,而且亦以不同的方式存在於其他的部分內。沒有了舊約聖經,新約聖經便成為無法理解的書,正如植物除去了根,它便注定枯萎一樣。 |
| 2001 |
新約聖經承認猶太民族的聖經有天主的權威,而且新約也是建基於這權威之上。每次新約提到「聖經」或「經上所記載的」,就是在引述猶太人的聖經。它肯定這些經書必定會應驗,因為它們說明天主的計劃,就算是障礙重重,又或者遇到人為的反對,這計劃是沒有可能不成為事實的。新約聖經說明這些經書透過耶穌的生平、苦難、復活,以及透過創立開放給萬民的教會,它們最終都已實現了。這一切令基督徒與猶太人建立起密切的關係,正因聖經的應驗首先是與它的一致性及連貫性有關,這特性是基本的。另一方面,聖經的應驗在某些部分少不免也有它不延續之處,否則就沒有進展了。這些不銜接的地方就是基督徒與猶太人意見不合的來源,我們也無須掩飾這一點。但已往的錯失在於從單方面的角度堅持不銜接的一面,以致再沒有考慮到基本上它有延續的一面。 |
| 2002 |
這延續是根深蒂固的,而且表達於不同的層次上。基督徒的聖經與聖傳就是以類似的關係連接起來,一如在猶太教中的情況一樣。新約聖經時常運用猶太人的詮釋方法。基督徒的舊約聖經書目能得以組成,都是有賴猶太人聖經在第一世紀時的情況。若要準確地理解新約的經文,很多時都需要認識一世紀時的猶太教。 |
| 2003 |
85. 特別在研究舊約聖經的重要主題,以及它們與新約銜接之處時,我們察覺到連繫基督徒聖經兩部分的相互關係,是何等密切。我們同時也察覺到靈性方面的維繫是一股力量,把基督的教會與猶太民族連在一起,這實在令人歎為觀止。不論在舊約或新約,都是同一個天主與人建立關係,邀請人與祂共融契合;祂是唯一的天主,又是合一的根源;祂是創造者天主,不斷照顧受造物的需要,尤其是那些有智能及自由的人類,召叫他們承認真理及履行愛德;天主是解放者,尤其也是救主,因為按天主肖像造成的人類曾因自己的過失,陷入了悲慘的奴役當中。 |
| 2004 |
正因天主的計劃是建立在人際關係上,它便要在人的歷史中實現。只採用哲學的方法來探討人性,是不可能發現到這計劃的。天主藉著祂深不可測的行動把這計劃啟示給人類,尤其是透過祂在芸芸眾生中所召選的亞巴郎(創12:1-3),天主照顧了這人及他的後裔,使他們成為一個民族--以色列民族(出3:10)。天主揀選了以色列民,這個舊約的中心主題(申7:6-8)在新約中仍然是重要的。耶穌的誕生,不但沒有令人質疑這一點,反而使它更為矚目,肯定它的重要性。耶穌是「達味之子,亞巴郎之子」(瑪1:1)。他來是為「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瑪1:21)。他是天主給以色列民族所應許的默西亞(若1:41,45);他是「聖言」(Logos),來到「自己的人」當中(若1:11-14)。他在逾越奧蹟中帶來的救恩,首先是賜予以色列民族的(345)。另一方面,正如舊約早有所料,這救恩有普世性的影響(346)。天主也將這救恩賜予外邦人。實際上,外邦人中有很多接納了這救恩,他們遂成了基督門徒中的大多數。但來自外邦的基督徒只因為信仰以色列民族的默西亞,而被列入亞巴郎的後裔中,才能分沾到天主的救恩(迦3:7,29)。很多來自「外邦」的基督徒尚未有足夠的意識,明白自己本身是由「野橄欖樹」而來,只是透過信仰基督而被接上天主所選的橄欖樹上(羅11:17-18)。 |
| 2005 |
天主對以色列民的召選,體現於西乃山的盟約及有關的制度上,特別是法律及聖所。新約聖經是處於它與這盟約及這些制度的延續性關係上。耶肋米亞所宣佈的,以及那建基於耶穌聖血之上的新約,完成了天主與以色列民之間的盟約計劃。新約以新的恩賜超越西乃山之約,結合並擴大了先前的恩賜。同樣地,「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羅8:2),是一種內在的動力,補足人對西乃山法律肉性上的軟弱(羅8:3),令基督徒可以慷慨地在愛內生活,這就是「法律的滿全」(羅13:10)。有關在地上的聖所,新約用了舊約的字眼把它表達出來,指出以物質建成的殿宇作為天主的居所,它只有次要的價值(宗7:48),藉此帶出一個概念,呼籲人應把焦點轉移到內在的生活,與天主建立關係。從這一點,正如在其他多處,可見兩約的延續性是基於舊約的先知推動力上。 |
| 2006 |
過去在某些時代及地方,猶太民族與基督耶穌的教會之間的決裂,有時似乎已成定局。但按聖經的教導,這絕對不應發生,因為教會與會堂完全決裂實有違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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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牧民取向 |
| 2007 |
86.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在倡議猶太人及基督徒「彼此認識及尊重」時,聲明這認識和尊重「特別透過聖經及神學上的研究,以及兄弟般的對話可達致」(347)。本文件就是在這精神的推動下編寫而成的,希望能在這方向帶出正面的貢獻,並有助於促進基督的教會對猶太人的愛戴,正如教宗保祿六世在頒佈大公會議的「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時所祝願的(348)。 |
| 2008 |
梵二透過這宣言,指出「根據(保祿)宗徒,猶太人有賴他們的祖先,仍然是天主所愛的,因為天主決不會撤回祂的恩賜和召選(羅11:29)」(349),這樣為我們與猶太人之間的關係奠定基礎,令我們在這方面達致新的理解。 |
| 2009 |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多次在他的訓導中闡釋這宣言。在探訪德國美因茲(Mainz)猶太會堂時(1980年),他曾說:「舊約的天主子民--這盟約從未被天主癈除(參閱羅11:29)--與新約的天主子民的相聚,同時也是我們教會的一次內部對話,正如聖經的兩個部分間的對話一樣」(350)。其後,當他探訪羅馬猶太會堂時(1986年),向那些在意大利的猶太人團體聲稱:「基督的教會『探索自己的奧蹟時』,發現了自己與猶太教的『連繫』(參看「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4)。猶太教並非我們『以外』的事物,卻以某方式,是我們宗教『以內』的事物。為此我們與猶太教有些聯繫,是我們與任何其他宗教所沒有者。你們是我們摯愛的兄弟,在某形式下,更可說你們是我們的長兄」(351)。最後,在一次討論基督徒社會的反猶太主義根源的座談會中(1997年),教宗聲稱說:「這民族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天主所召選和領導的。因此,他們的存在並非一項純本性或文化上的事實…而是一件超性的事實。這民族雖遇到各種艱難險阻,卻依然存在,這是因為他們是盟約的民族,也因為天主雖然面對人類的不忠,卻依然信守盟約」(352)。這訓導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到訪以色列時再被重申。教宗在這行程中曾向以色列的首席辣彼們說了以下的一番話:「我們(猶太人和基督徒)應共同合作,建設一個未來社會,當中不再有基督徒的反猶太主義,也沒有猶太人的反基督宗教主義。我們有許多共同的事物。我們一起可以大力締造和平、正義,以及一個更友愛和合乎人性的世界」(353)。 |
| 2010 |
在基督徒方面,朝著這方向前進的主要條件就是:避免片面地理解聖經的經文--不論是舊約或新約--反而應設法與那股推動整部聖經的動力協調,而這動力正是愛德。在舊約中,天主的計劃就是與祂的百姓在愛中契合,這是個愛的計劃,包括父母之愛、夫婦之愛,儘管以色列民對天主不忠,天主卻從沒有放棄這計劃,還肯定這計劃會永遠繼續下去(依54:8; 耶31:3)。在新約中,天主的愛超越最惡劣的障礙;雖然以色列民不相信天主子--即祂給他們派遣來的默西亞救主--以色列民仍是「可愛的」(羅11:29)。因此,誰若願意與天主結合,就必須同樣地愛護以色列民。 |
| 2011 |
87. 片面地理解經文,常會引起與猶太人關係上的困難。正如我們所察覺到的,舊約聖經雖然毫不吝嗇地譴責以色列民,也不姑惜去定他們的罪,對他們嚴厲非常。要是指責他們,倒不如設想舊約的這些經文正反映出主耶穌以下的話:「給誰的多,向誰要的也多」(路12:48),這斷言對基督徒來說也同樣有效。有些聖經上的記載表現出不忠或殘酷的一面,似乎為現今的道德所不容,可是,我們必須從歷史及文學的角度上去理解它們之所以然。我們需要承認啟示的歷史進程是一步一步來的:天主用當時所找到的一小撮人,悉心地帶領他們邁向與天主契合,以及達至完美倫理生活的理想,而這理想在我們現代的社會簡直是望塵莫及的。這個事實令我們避免兩個極端的危機:一方面,誤以為古代的規定對基督徒仍有實在的效力(例如,有人為了忠於聖經而拒絕捐血),而另一方面,因為聖經中有殘暴的事件,而拒絕整部聖經。至於宗教崇拜的規定,例如有關潔與不潔的規條,我們必須意識到它們的人類學和象徵學上的意義,同時看出它們在社會及宗教上的作用。 |
| 2012 |
新約聖經對猶太人的指責,沒有法律書及先知書上的那麼頻密和嚴厲。因此,我們都不能以這些指責,作為反對猶太教的基礎。利用這些指責來進行反猶太主義,是違反新約的取向。真正的反猶太教主義在於對猶太人懷有歧視、敵意及迫害的心態,只因為對方是猶太人。這樣的態度在新約聖經絕不存在,而且更與它的教導不符。新約內有的只是出於宗教方面的理由,對某些組別的猶太人所作的譴責。另一方面,新約有些爭議性的經文,是為了保護基督徒對抗猶太人阻撓他們傳教而寫成的。 |
| 2013 |
但我們必須承認,很多這類的經文被用作反猶太主義的借口,而實際上確有這樣的例子。為了避免這方面的偏差,我們要謹記新約聖經中有爭議性的章節,連那些字眼籠統的經文在內,都與一個具體的歷史背景有關,從來不是為針對各時代和各地方的猶太人,只因他們是猶太人。採用一概而論的籠統言詞,強調對方的不是,隱瞞他們的優點,不考慮他們的意圖及最終的善意,這一切都是古代爭議論調的特徵,在猶太教及早期基督宗教針對異見時,這情況也屢見不鮮。 |
| 2014 |
新約聖經既然主要是佈道天主的計劃如何在耶穌基督身上完成,而大部分猶太人卻不相信天主計劃就此完成,因此新約便與他們格格不入。為此,新約聖經顯出它與舊約聖經啟示有關連的同時,也顯出它與猶太會堂的會眾的意見不合。但這意見不合不能被說為「反猶太教主義」,因為這不合只在於信念的層面,而這信念正是兩組人在宗教上爭議的來源;畢竟雙方的信仰都共同以舊約聖經為基礎,至於這信仰後來如何發展,彼此就出現了觀點上的分歧。無論這分歧是何等的深切,它絕不等於彼此仇視。保祿在羅9-11中榜樣說明在這情況下,尊重和愛護猶太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態度,這也是天主微妙計劃中完全正面的地方。猶太人與基督徒的對話是可促成的,因為他們擁有一個豐富而共同的遺產,能令他們合而為一。為使雙方逐漸排除偏見與不了解,為促進對這共有遺產的意識,好能強化彼此之間的關係,我們祝願能達成這樣的對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