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展性
1902 65. 在新舊約之間,某些重點有不銜接之處,這現象只是繼續發展的反面而已。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從沒有反對以色列民族的聖經,以致要令它們失去權威,或要把它們廢除;反而在他自己身上,在他的傳教工作裡,尤其在他的逾越奧蹟中,把它們一一實現出來。實話實說,舊約當中沒有任何重要的神學主題,不被新約基督學的光芒所照耀。
1903 a) 天主。新約聖經堅守以色列民族一神的信仰:天主是唯一的;然而,天主子分享著這奧秘,只是以後要以聖三的象徵表達出來,而這象徵遠在舊約時早已準備了(299)。當然,天主創造時所用的是祂的聖言(創1),但這聖言在起初已經「與天主同在」,而且「就是天主」(若1:1-5);其後在歷史的過程中,天主聖言透過一正印傳話人(梅瑟及眾先知)的話表達出來;最後,聖言成了血肉,降生成納匝肋人耶穌(300)。天主在創造的時候,以「一口氣」,使萬象更新(詠33:6)。這噓氣就是「天主聖神」,祂就是那位已復活及被提升至父的右邊的耶穌所派遣的聖神(宗2:33)。
1904 b) 人。人是按「天主的肖像」創造而成,他是尊貴的(創1:26)。但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哥1:15)。我們的使命就是成為基督的肖像(301),即「新的受造物」(302)。天主透過唯一的中保,把我們從貧乏和痛苦中解放出來,這中保就是耶穌基督,他因我們的罪而死,卻從死者中復活,為使我們得享生命(303)。
1905 c) 以色列民族。在新約中,無疑地,以色列民是天主所召選的民族,盟約的民族:這一點絲毫沒有失去其優勢(羅9:4),並在歷史中,優先接受了天主的救恩(宗13:23)和說話(宗13:46)。雖然天主給了以色列民訂立「新約」的機會(耶31:31),然而這新約是以耶穌的寶血為基礎的(304)。教會是由那些接受了這新約的以色列民及其他與他們聯合一起的信友所組成的。作為新盟約的民族,教會意識到它的存在實在有賴歸依基督-以色列民的默西亞,以及透過他的宗徒,而與所有以色列人有所連繫。教會永遠不會取代以色列民族(305),反而與它聯成一體。保祿向那些來自其他民族的基督徒解釋,說明他們是在以色列的好樹上接枝的(羅11:16,17)。在這個前提下,教會知道基督使它成為開放給普世萬民的,一如亞巴郎的召叫一樣,信徒因著信仰基督而獲得義子的名份,令亞巴郎的後裔得以擴展至普世萬民(羅4:11-12)。天主的國不只關乎以色列民,也開放給所有的人,包括外邦人,尤其是那些貧窮及被排斥的人(306)。雖然當時達味王朝沒落已有六百年之久,但與這王朝有關的希望,卻成了理解歷史的基本關鍵:這希望維繫於一個卑微及遙遠的後裔-耶穌基督身上。最後,就以色列的土地而言(包括聖殿及聖城),舊約及兩約之間的猶太教,一直以來對土地象徵意義的探索,在新約中大有進展。
1906 因此,對基督徒來說,基督及教會的來臨,就是那自我啟示的天主說的最後一番話。「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祖先說過話;但在這末期內,他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希1:1-2)
  第三章
  新約聖經上的猶太人
1907 66. 細看過新約著作與猶太人聖經之間的關係後,我們現應研究新約聖經中對猶太人所表達的不同判斷。為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先要察看當時猶太文化本身內的多元性。
  甲、在充軍後猶太文化中的不同觀點
  1. 基督降生前的最後幾個世紀
1908 「猶太文化」(giudaismo)這個名稱是用來指一段始自主前538年時期的以色列民歷史。當時,波斯人決定准許以民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從多處著眼,猶太教秉承了充軍前猶大國的宗教遺產。聖殿重建後,人們再次奉上祭獻,唱出讚美詩及歌詠,重新慶祝朝聖的節日。猶太文化在波斯帝國統治期間,因厄斯德拉宣佈的法律而帶有特別的宗教色彩(厄下8:1-12)。會堂漸漸成為猶太人生活的重要因素。直至主後70年,猶太人對聖殿的不同觀點,多次導致他們之間的分歧。這點單憑撒瑪黎雅的離異,以及谷木蘭的抄卷,便可看出來。如前一樣,對法律的不同詮釋,在主後70年也造成了分歧。
1909 撒瑪黎雅人團體是個持有異見的組別,遭到他人排斥(德50:27-28)。撒瑪黎雅人依據一個獨特形式的梅瑟五書,拒絕承認耶路撒冷的聖殿及其司祭職。撒瑪黎雅人的聖所建於革黎斤山上(若4:9,20)。他們有自己的司祭。
1910 按若瑟夫(Giuseppe Flavio)記載,當時有三個「黨派」或「學派」,即法利塞人、撒杜塞人及厄色尼人(《猶太古史》13,5,9; §171)。這三組分別未免過份簡化,應小心加以詮釋。可以肯定的是,很多猶太人根本不屬於這三組別。此外,這三派的分歧,不僅局限於宗教觀點上。
1911 撒杜塞人(Sadducei)大概源自聖殿的匝多克司祭。他們似乎是在瑪加伯時代,因某組司祭對阿斯摩乃政權持有頑強態度,才以獨立組別出現。對於準確地辨認他們的身份,確有一定的困難,這點在研究由主前167年瑪加伯起義對抗色婁苛王朝,直至主前63年羅馬人干預為止的這段歷史時,便會發現。其後,撒杜塞人逐漸以希臘化貴族的身份標榜自己,並擁有大權,大概與一般平民百姓沒有什麼共同的地方。
1912 按某些學者之見,厄色尼人(Esseni)大概是源於主前200年,在充滿猶太默示思想的期待氣氛中出現。但大部分學者卻認為,他們是在主前152年,因反對聖殿某些情況的改變而產生的,當年適逢猶大瑪加伯的弟弟約納堂被提名作大司祭。他們是在瑪加伯戰事中聚合的哈息待黨人(加上2:42),又稱「虔誠者」,後來他們感到被猶大瑪加伯的兄弟約納堂及息孟所出賣,因他們二人曾先後接受色婁苛王朝提名作大司祭。自1947年於死海谷木蘭發現近800抄卷及殘卷後,有關厄色尼人的資料大大增加。事實上,大部份的學者認為,這些文件都是來自這裡成立的一個厄色尼團體的。在《猶太戰爭》一書中(307),著名的歷史學家若瑟夫以欽佩的態度,詳細描述厄色尼人的團體及宗教生活:他們的生活方式,在某方面,與隱修團體相似。谷木蘭人士因不屑聖殿是由那些不稱職的司祭所操縱,於是自行組成一個新盟約的團體。他們透過遵守極為嚴謹的法律來追求完美。這些法律都經由「正義之師」解釋。他們期待默西亞在短期內來臨,天主將有所行動,除去各種罪惡及懲罰他們的敵人。
1913 法利塞人(Farisei)並非一個司祭運動。表面上,他們對瑪加伯家族取得大司祭榮銜毫不經心。然而,法利塞人(意即「隔離」)之所以得其名,是由於他們眼見瑪加伯家族的阿斯摩乃王朝的管治方式變得世俗化,遂對他們加以批評,最後甚至不再與他們往還。在已寫下的法律之上,法利塞人加上另一套梅瑟法律,即口傳的法律。他們對法律的解釋沒有像厄色尼人的那般嚴謹,卻比撒杜塞人的較為創新,因為後者較為保守,只遵循以文字寫下來的法律。法利塞人也有別於撒杜塞人,宣認死人的復活及天使等信念(宗23:8),而這些信念都是在充軍之後才興起的。
1914 這些派別之間的關係往往極之緊張,甚至達到敵對的地步。認識到這種敵對狀態,有助我們從宗教的角度,明白新約聖經中所遇到的不和情況。有些大司祭成了許多暴力事件的因由。其中一個不知名的大司祭,大概在主前第二世紀末期,曾在贖罪節中企圖把谷木籣的「正義之師」殺死。谷木蘭的著作滿佈對耶路撒冷撒杜塞聖職班和不守誡命的邪惡司祭的辱罵,他們同樣也抹黑法利塞人。在讚揚正義之師的同時,卻形容另一位人物(莫非是一位厄色尼人?)為高傲及說謊的人,這人用劍來迫害「所有在成全之路邁進的人」(《大馬士革文件》ms. A, I, 20)。這些事件都是在大黑落德王及羅馬人統治猶太以前發生的,即在耶穌之前的時期發生的。

299 詠33:6; 箴8:22-31; 德24:1-3等。
300 若1:14-18; 希1:1-4.
301 羅8:29; 格後3:18.
302 格後5:17; 迦6:15.
303 羅4:25; 斐3:20-21; 弟前2:5-6; 希9:15.
304 路22:20; 格前11:25.
305 新約聖經從未稱教會為「新的以色列民」。在迦6:16中所用的「天主的新以色列」大概是指信仰基督耶穌的猶太人而已。
306 路14:12-24; 格前1:26-29; 雅2:5.
307 《猶太戰爭》2.8.2-13; §§11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