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1561 教會唯一的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的內在一致性,曾是教父神學中一個重要課題。這並非僅是個純理論性的問題,在教會史上最顯赫的大師聖奧思定(Sant'Agostino d'Ippona)的心路歷程中,這問題差不多可用手觸摸得到。373年時,年僅十九歲的奧思定曾有過首次皈依的深刻經歷。在他閱讀西塞羅(Cicerone)現已失傳的作品《霍爾登修》(Hortensius)一書時,他心中產生了莫大的轉變,以致他憶述這事時這樣寫道:「主,它令我把祈禱轉向你…我開始起來歸向你…我多麼切願,主啊,我多麼切願捨棄世上的事物,振翅高飛到你那裡去!」(《懺悔錄》III 4:7-8)這位非洲青年人在孩提時曾領受過令他成為慕道者的鹽,這次皈依天主的經驗原應領他轉向基督,因為沒有基督便不能真正尋到天主。他於是由西塞羅轉到聖經裡去,竟然感到異常的失望:在舊約的嚴規律例下,在它複雜以至有時甚殘忍的故事中,他無法尋得可以啟發自己的智慧。在尋尋覓覓中,他遇上了一些宣講一套新穎屬靈基督教義的人--這教義藐視舊約,視之為屬靈不足和令人反感的,其基督也無需希伯來先知的見證。這些人應允帶給他一個純理性的基督信仰,當中的基督是一位偉大的光照者,他帶領人們獲得對自身的真知灼見。他們就是摩尼派(1)。
1562 摩尼派大言不慚的承諾卻令人失望,但這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奧思定之所以能皈依大公教會的基督信仰,全因他遇上了聖安博(Sant'Ambrogio),並由他學會了一個對舊約聖經的理解,令以色列的聖經與基督的關係顯而易見,從而展示出他在找尋的智慧。這樣不但克服了因古拉丁本聖經(vetus latina)文學形式的缺陷所造成的外在障礙,但更尤其克服了舊約的內在障礙:這本書已不再是一個特定民族的宗教歷史文獻,滿載這民族的錯亂和謬誤,而是來自天主上智的聲音,並且與所有人有關。這樣來理解以色列的聖經,在它漫長的歷史過程中認出基督--天主的聖言和永恆的智慧,不但對奧思定的信仰抉擇有基本的重要性,而且也是整個教會過去及現在的信仰抉擇的基礎。
1563 事實是否真的如此?這是否今天仍是合理和站得住?從歷史考證模式的釋經學觀點看來--至少是乍看上去--一切似乎都是否定的。德國著名自由派神學家哈納克(Aldolf von Harnack)於1920年時就曾這樣表示說:「第二世紀時排斥舊約的做法(暗指馬西翁 Marcione)實是一項錯誤,大教會拒絕這樣做是正確的做法;但在十六世紀時,仍堅持這樣做,實是一個災難,但那時的宗教改革竟未能擺脫過來;然而基督新教自十九世紀起,仍視舊約的正典性等同新約,則是宗教和教會癱瘓的結果所致。」(2)
1564 哈納克說得有理嗎?乍看下許多方面似乎都贊同他的說法。雖然聖安博的釋經法確為奧思定開闢了通往教會的途徑,而且它的基本取向--在細節上可有些不同--也成了奧思定信仰那一而二、二而一的聖經上天主聖言的基礎,人們始終能這樣反對說:聖安博是從奧利振(Origene)的學派那裡學到這釋經法,而這方法是奧利振率先貫徹發展出來的。奧利振可說是把希臘文化世界所採用的寓意詮釋法(intepretazione allegorica)用於聖經上,而這方法原是用來解釋古代希臘宗教文獻用的,尤其是荷馬(Omero)的作品。這樣做不但是對聖經的說話進行與它格格不入的希臘化,而且還採用了一種極不可靠的釋經方法,因為這方法的最終目的,在於把那已逝的文化見證,當作神聖的事物般來保存。但事實並非這樣簡單。其實奧利振所依據的並非希臘人對荷馬作品的詮釋,而是建基對舊約的釋經法,這詮釋法出自猶太文化背景,尤其是埃及的亞歷山大城,而其代表人物就是淮羅(Filone),是他率先以最合乎希臘人的方式,向他們介紹以色列人的聖經,讓那些在芸芸眾神之外設法尋求唯一真主的人,能在聖經中尋到祂。奧利振還請教了一些猶太辣彼。最後,他還研究出一些獨特的基督徒的釋經原則:以聖經內在的一致性作為釋經的準則,而基督就是舊約各途徑的總匯(3)。
1565 無論人們對奧利振或安博的釋經方法細節有何評價,這方法的最後基礎,既非希臘的寓意法,也非淮羅或經師的釋經法。這方法的真正基礎--暫且不談這詮釋法的細節--就是新約聖經本身。納匝肋人耶穌明認自己是舊約「經書」的真正承繼人,並給予它一個真確的詮釋,這詮釋固然與經師們所作的不同,而是根據聖經「作者」自己的權威:「他教訓他們正像有(天主)權威似的,不像經師們一樣」(谷1:22)。厄瑪烏的故事也同樣表達出這權威:「他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路24:27)。新約作者設法詳盡地確立這權威,尤其是瑪竇,但保祿亦然,他採用經師的釋經法,設法指出正是這些由經師所創的詮釋法,引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以他為理解「經書」的鑰匙。對新約聖經的作者和創立者來說,舊約聖經就是那「經書」:稍後,那方興未艾的教會才逐步訂立出一個新約聖經的書目來,這些書卷如今同為聖經,意即新約仍以以色列的經書為聖經,是宗徒及他們的弟子所誦讀的聖經,只是它如今被稱為舊約聖經而已,並且以新約作其詮釋的鑰匙。
1566 在這意義下,教父以基督為解釋舊約的準則,此舉並非新事,只是把新約中已有的方法,加以發揮和整合。在人類歷史意識發展出不同的詮釋準則後,這個基督信仰的基本整合,便出現了問題,令教父的釋經看似缺乏歷史根據,因而客觀上無法辯解。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那剛剛充滿歷史意識的人文主義氛圍下,尤其在他的成義教條影響下,創出一個連繫基督徒聖經兩部分的新格式,不再建基於新舊兩約的內在一致性,而是基於新舊兩約在救恩的存在經驗歷史上的基本辯證關係,即法律和福音的反題式對立。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以一個新的形式表達出這態度,他認為舊約因徹底崩潰,而在基督內得以完成。上述哈納克的見解更為激進,據我所知,根本沒有人願意步他的後塵,但這樣的釋經自然會有如此結論,蓋這釋經法認為,古代的文獻只能有它們的作者在該歷史背景中給予它們的意義。按照這樣的現代歷史意識,在基督以前的多個世紀中,那些舊約聖經的作者們在寫出舊約經書時,根本不會有意預先提到基督和新約信仰。
1567 在這意義下,當歷史考證的釋經法大行其道之際,基督徒的舊約詮釋--即那啟自新約聖經本身的釋經法--便看似一敗塗地。正如上述所說過的,我們在此討論的,並非一個個別的歷史問題,而是基督教義本身的基礎。這樣我們更能清楚明白到,為何沒有人願意跟從哈納克的建議去擯棄舊約,就如馬西翁當年過早所做的一樣。若然這樣,所剩下來的我們的新約聖經,也就再沒有自己的意義了。我們在此介紹的宗座聖經委員會文件,就這件事這樣說:「沒有了舊約聖經,新約聖經便成為無法理解的書,正如植物除去了根,它便注定枯萎一樣。」(#84)。
1568 這樣看來,宗座聖經委員會要研究新舊兩約間關係的課題,實在任重道遠。若要走出哈納克所提出的死胡同,就必須擴闊和加深歷史文獻詮釋的觀念本身,以迎合那些自由主義學者的觀點,但尤其要符合這些聖經經文的天主聖言特性。朝著這方向所作的研究,近數十年來也有長足的發展。宗座聖經委員會在這方面作了一項研究,並於1993年公佈了一份名為《教會內的聖經詮釋》(L'interpretation de la Bible dans l'Eglise)的文件。這文件深入研究人類說話的多維特性,顯示它並不局限於歷史某一特定時刻,卻有伸延至未來的能力,確認這特性能有助我們明白到,天主的話可借助人的話,令它在歷史進程中有一個超越當時的意義,同時不損其整體的一致性。宗座聖經委員會以該文件的論點出發,注重方法上的運用,探索有關新舊兩約關係的各重要課題,所得的結論是,基督徒對舊約的詮釋明顯與猶太教所作的截然不同,「不過卻與經文中實在蘊含著的意思相符」(#64)。據我看來,這樣的結論對促成彼此的對話,以及尤其對鞏固基督信仰,極為重要。
1569 畢竟宗座聖經委員會在這任務上,不能忽略當代的實況,其中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對猶太人進行的大屠殺(Shoah)悲劇,把整個問題都置於另一個角度上。兩個問題正擺在我們眼前:在這一切發生後,基督徒可否再漫不經心地自詡為猶太人聖經的合法繼承者?他們能否繼續對這聖經作一個基督徒的詮釋,還是應考慮到所發生的一切,而滿懷敬意和謙虛地放棄這一個看似僭奪的行動?這第二個問題源於第一個:新約在提及猶太人和猶太民族時,是否營造了對猶太民族的仇恨,令那些蓄意毀滅以色列民的人,在意念上得到支持?委員會致力回答這兩個問題。顯而易見的,基督徒若擯棄舊約,不但會導致基督宗教的滅亡,一如我們在上面說過的,而且還會因為大家失去了共同基礎,而妨礙促進基督徒與猶太人之間的正面關係。體會到所發生的事情,現在應做的就是重新尊重猶太人對舊約的詮釋。在這事上,本文件指出了兩大點。首先,它聲明:「以猶太人的方式去理解聖經,是可採用的方法之一,因為它與第二聖殿時期的希伯來聖經有連續性,同時類似基督徒對聖經的理解,因為兩者都是在同一時期發展而來的」(#22)。它更指出基督徒可從進行了二千多年的猶太釋經獲益良多。反過來說,基督徒也希望猶太人由基督徒的釋經中有所裨益(#22)。相信這樣的分折,對尋求猶太人與基督徒間的對話有大幫助,且能有益於基督徒意識的內心培育。
1570 本文件的第二部分討論新約如何描述猶太人;對所謂的「反猶太」章節進行有條理的分折,以達到貼切的理解。在此我僅想強調我認為特別重要的一點。本文件指出新約內對猶太人的指責,不及舊約內法律書與先知書對以色列民的控訴那麼頻密和嚴厲(#87)。這些章節屬舊約形式的先知論調,為此應循先知話的模式來解釋:它們警告當前的錯誤,但這些指責常屬暫時性質,故此常預設新的救恩可能性。
1571 我謹向宗座聖經委員會各成員衷心致意,感謝他們的努力。這文件是他們多年來耐心研究的成果,我認為它必能有助探討基督信仰的中心問題,並對尋求基督徒與猶太人間的彼此諒解,有莫大裨益。
  賴辛格樞機(Joseph Cardinal Ratzinger)
二零零一年耶穌升天節
發自羅馬
  在基督徒聖經中的猶太人及其聖經(4)
  引 言
1572 1. 近世紀以來,基督徒愈來愈意識到自己與猶太人之間,存在著一種密切的的手足關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39-1945),很多悲慘的事情-更好說是些可惡的罪行,令猶太人經歷一個極度的考驗,以致他們的生存在歐洲許多地方備受威脅。在這情況下,部份基督徒未能負起基督門徒應盡的責任,既未能在精神上反抗到底,也沒有發起相應的行動。反之,有些基督徒卻在危急的情況下,甚至冒著性命的危險,慷慨地向猶太人施予援手。這殘酷的慘劇迫使基督徒去深入了解,他們與猶太人之間的關係等問題。教會在這方面已努力不懈,完成了不少的研究和反省。宗座聖經委員會(Pontificia Commissione Biblica)認為現正適合致力這方面的工作,在自己勝任的範圍內作出貢獻。顯然,這委員會並不能就所有現今或過去的問題表明立場;它只局限於以聖經詮釋及現時研究情況的角度,去探討有關問題。
1573 以下是所帶出的問題:基督徒聖經為基督徒與猶太人雙方建立了怎樣的關係?一般而明顯的答案是:基督徒聖經為基督徒與猶太人雙方所建立的關係,是多方面且密切的,其原因有以下兩個:首先,是因為基督徒聖經的絕大部分是由猶太人的「聖經」(羅1:2)所組成,基督徒稱它為「舊約」;其次,因為基督徒聖經所包括的著作,是為表達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正為了這緣故,令基督徒聖經與猶太人的聖經扯上密切的關係。眾所周知,這組著作相對於「舊約」而言,被稱為「新約」。
1574 這些密切關係的存在,是無可置疑的。話雖如此,我們細仔研究經文時,卻發現這些關係殊不簡單,錯綜複雜的情況屢見不鮮:有些重點完全吻合,有些卻截然不同。因此,我們有認真研究之必要。宗座聖經委員會將近年努力的結果──雖然這並談不上能把整個問題徹底澄清──分述於以後三章內。第一章,亦是基本的一章,指出新約確認舊約具有天主啟示的權威,而且新約與舊約的關係密切,脫離了這關係,並忽略了那把舊約傳遞給我們的猶太人傳統,便不能明白新約的內容。第二章以仔細的分析,探討新約如何從舊約的豐富內容中,汲取基本的主題,並在基督耶穌的光照下理解它們。最後,第三章列出新約經書對猶太人所表達的不同態度,並指出它們這樣做,其實在舊約中已有先例。
1575 宗座聖經委員會希望透過這研究,能在坦誠和互相尊重及友愛的氣氛下,促進基督徒與猶太人之間的對話。

1 奧思定這時期的心路歷程參看P. Brown, Augustine of Hippo. A Biography, London 1967, 40-45 .
2 A. von Harnack, Marcion, 1920. 重印: Darmstadt 1985, p. XII及217.
3 對奧利振釋經法研究的突破,見於 H. de Lubac 所著的 Histoire et Esprit. L'intelligence de l'Ecriture d'apres Origene (Paris 1950). 隨之而來且值得一提的有 H. Crouzel 的多部著作(例如 Origene, 1985)。H.-J. Sieben, Einleitung zu Origenes. In Lucam homiliae, Fribourg 1991, pp. 7-53為我們提供這方面研究的實況。而 J. Voderholzer, H. de Lubac, Typologie, Allegorese, Geistiger Sinn. 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r christlichen Schriftauslegung, Johannes Verlag, Fribourg 1999 綜合了 H. de Lubac各作品中有關聖經詮釋的問題研究。
4 本文原為法文 Commission Pontificale Biblique, Le peuple juif et ses Saintes Ecritures dans la Bible chretienne, 24 mai 2001,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Cite du Vatican 2001,現按 Carlo Valentino 的意文譯本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