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多元化的觀點和應有的交流 | |
| 1498 | 國際神學委員會1988年的「神學真理之釋義」(L'interpreation des dogmes, 1988, C, I, 2)文件中提到近年釋經學與教義神學間出現的衝突,繼而指出現代釋經學對系統神學的積極貢獻。正確來說,應該說那衝突是自由主義釋經學引起的。天主教釋經學與教義神學大體來說,並無衝突,只是存在一些強烈的角力情況。不過,說實在的,各個不同的觀點,雖獨立來說都是合理的,但當這一方或那一方的堅持,以致實際上成為不能妥協的對立時,角力始終有可能演變成衝突。 |
| 1499 | 事實上,兩個學科的觀點與角度是有分別的,而且理應如此。釋經學者的首要任務,是以最準確的程度斷定聖經經文在其本身的上下文內的意思,就是說,首先是在特定的文學和歷史的上下文中的意思,進而推至更闊的聖經正典的上下文中的意思。在履行這任務時,釋經學者會詳細解釋經文中包含的神學意思,就這樣為釋經學與進一步的神學反省兩者延續的關係定下基礎;但始終兩者的觀點與角度不同,因為釋經學者的工作,基本上是歷史化和描述性的,限於對聖經的闡釋。 |
| 1500 | 在這方面,神學家的角色則較具推敲性和較系統化。為此,他們只是對聖經某些經文和層面感興趣,而除聖經以外,還會運用很多其他非聖經的資料─教父的著作、大公會議的定斷、教會訓導當局的其他文件、敬禮儀式─以及哲學系統和當代世界的文化、社會、政治景況。他們的任務不是單單闡釋聖經;他們的目標是致力於基督徒信仰的了解,充份表達出對各方面,尤其這信仰與人的存在的必要關係的全面反省。 |
| 1501 | 因著這推敲性和系統化的方針,神學往往傾向於視聖經為論題證言的淵藪,旨在證明教義的論題。近年來,神學家開始較認真地探討文學和歷史背景為正確闡釋古代經文的重要性,因而他們更準備好與釋經學者合作。 |
| 1502 | 作為被寫下來的天主的聖言,聖經意義的深蘊是任何系統神學皆不能完全捕捉或規限的。聖經的一項重要功用,是向神學系統作出嚴峻的挑戰,並經常引發對主啟示的一些重要觀點和人類現實的關注;這些觀點,有時候在系統化反省的專注中被遺忘或忽略了。釋經方法的更新可幫助增強這些方面的意識。 |
| 1503 | 反之亦然,釋經學可以從神學的研究得到啟發。神學的研究可促使釋經學向經文提出重要的問題,從而發掘經文圓滿而又豐富的意義。聖經的學術研究,是不能脫離神學研究,或教會的靈修經驗和判別的。當釋經是在基督徒團體,而這團體是導向全世界得到救恩的活生生的信仰背景下進行,才會產生最好的成果。 |
| 第四章 在教會生活中聖經的闡釋 | |
| 1504 | 在聖經闡釋方面,釋經學者可能佔一個特別的位置,但絕不能壟斷。在教會內的這項闡釋工作,在許多方面遠遠超乎對經文的學術分析。事實上,教會並不單單視聖經為一個關於她本身淵源的歷史文集,卻以聖經作為天主在今日向教會本身及整個世界所說的聖言來接受;這個源自信仰的信念,另一方面引發聖經訊息的生活實踐和把聖經訊息植根於文化中,以及把受默感的經文應用於禮儀、「神聖閱讀」法(lectio divina)、牧民職務,以及大公主義中多種不同的運用上。 |
| 甲. 現實化 | |
| 1505 | 如上一章指出,在聖經之內已可找出現實化的例子:極早期的經文曾在新的景況中重讀和應用於天主子民當代的處境中。今日的信仰團體亦受到同一基本信念的激勵,延續這個現實化的過程。 |
| (一) 原 則 | |
| 1506 | 現實化是建基於以下一些主要原則: 現實化是可行的,因為聖經經文蘊含的意義極為豐富,賦予經文一個為所有時代、所有民族均適合的價值(參閱依 40:8; 66:18~21; 瑪 28:19~20)。聖經的訊息可以相對和充實每一個世代的價值系統和行為標準。 |
| 1507 | 現實化是必須的,因為,雖然聖經經文的訊息具恆久不變的價值,但經文是就昔日的景況,以各不同時代和風氣所影響的言詞編寫而成。若要顯示這些經文為現今世人具有意義,必須把經文的訊息應用於今日的景況,並以合時的言詞表達。這先需要有一個詮釋的功力,目的在於衝破歷史的規限,從而確定經文的基本訊息。 |
| 1508 | 現實化的工作,應常常意識到基督徒的聖經中兩約之間存在的複雜關係,因為新約既滿全了舊約,同時又超越了舊約;經文現實化正吻合這般動態的合一。 |
| 1509 | 現實化的工作是從信仰團體活生生的傳統衍生出來的,這團體與那些產生、保存及承傳聖經的團體,保持著一個明顯的延續關係。在現實化的過程中,「傳統」有雙重的角色:一方面,避免了異樣的闡釋;另一方面,保障那原有的動力的承傳。 |
| 1510 | 因此,現實化不是對經文的操縱,不是把新的見解或思想投射到聖經經文上,而是誠懇地嘗試發掘經文在這一時刻要說些甚麼。聖經的經文在任何時候都在基督教會之上;即使聖經形成至今已相隔多個世紀,經文仍保留其獨特的引導角色,不容被操縱的。教會的訓導權「並不在天主的聖言之上,而是為天主聖言服務,教會訓導權所教導僅是由傳授而來的;教會謹遵主命,並藉聖神的助佑,虔敬地聽取、善加護守、並忠實地陳述天主的聖言」(DV 10)。 |
| (二) 方 法 | |
| 1511 | 由這些原則,可產生多種現實化的方法。 在聖經本身之內已出現的現實化,在猶太傳統中得以延續,見於塔爾古木(Targoumim)(一種譯釋)和米德辣市(Midrashim)(即一種經文註釋)的做法,尋找平行片段(gezerah shawah),修訂經文的讀法('al tiqrey),為經文配上另一的意義(tartey mishma')等等。 |
| 1512 | 教父方面,他們運用預像和寓意法,以切合基督徒當代處境的方式展現聖經經文。 在現代生活中嘗試使聖經經文現實化時,應謹記現時的思想方式已大有改變,闡釋的方法亦大有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