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3 釋經學的教授應向他們的學生傳遞一個有深度的聖經鑑賞,展示讓人更能欣賞聖經內�堛漱敺ョB歷史、社會和神學價值的深入和客觀的聖經研究。他們不可以只滿足於傳授一堆堆的事實,讓學生被動地吸收,卻應該提供一個名副其實的釋經方法導言,解釋主要的步驟,好使學生有能力運用自己的個人判斷。因一個教師可用的時間有限,他大可在兩個教學方法間任選其一:一方面是一個綜合的概述,引導學生整體地研究聖經各書,但不遺漏舊或新約任何重要的部份;另一方面,是就一些精選的經文作深入分析,與此同時,提供一個釋經方法的介紹。但不論採用那一方法,必須小心避免片面的做法,以致本身規限於一個完全脫離歷史批判基礎的靈性解釋;又或者相反,是一個歷史批判解釋,失卻了教義或靈性的內涵(參閱「聖神默感」通諭:本文獻 551~552, 598)。講授應在同一時間指出聖經著作的歷史根源、這些著作怎樣成為在天之父滿懷慈愛地親自向祂的子女說的話(參閱DV 21),以及在牧民職務上不可或缺的角色(參閱弟後 3:16)。
(四) 著作發表
1484 作為研究的果實和講授的補充,著作的發表對推動和發展釋經的工作擔當了極重要的角色。除了印刷的書籍外,現時著作的發表包括了更有力、更迅速的傳播工具(收音機、電視、其他電子傳媒);懂得怎樣運用這些傳媒是非常有利的。
1485 為那些投身研究的人,一個高水平的學術出版,是交談、討論與合作的主要途徑;天主教的釋經學者,藉此得以與別的釋經研究中心以及整個學術界溝通。
1486 近期,還有多種發表的形式,因能迎合不同讀者的需要─由那博學人士,至學要理的兒童,及至聖經小組、使徒運動和修會團體─因此貢獻良多。具有普及化天份的釋經學者,可提供一個極有益而有效的工作:若想將釋經研究的成果傳遍每一個有需要的角落,這工作便不可缺少。在今日,聖經訊息應成為一個真實的訊息,這個需要日益明顯。這需要釋經學者認真考慮當前有學識、有修養的人合理的要求,為他們清楚辨別聖經中那些屬某一時代次要的細節;那些需闡釋作神話的語言,和那些視為屬真正歷史和默感的意義。聖經的著作並不是以現代的語言或二十世紀的文筆寫成,希伯來文、阿剌美文和希臘文原文所採用的表達形式和文學類型,必定要轉為對今日的所有人有意義的,否則他們會不自覺地失去對聖經所有的興趣,或以膚淺的方法,以字義或純幻想的方法來闡釋聖經。
1487 天主教釋經學者所作的多項工作,除了為天主的聖言服務外,別無其他目的。釋經學者的目標,並不是以他或她研究的成果取代聖經的經文,不管那些成果牽涉的是重整受默感的作者所用的遠古資料,或釋經科學最新結論的趨時表達;相反,釋經學者的目標是不斷曉示聖經經文,使聖經經文本身為人所欣賞,並以更準確的歷史性和更深度的靈性所理解。
丁. 與其他神學學科的關係
1488 作為神學的一個學科,「信仰追求明瞭」(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釋經學與其他神學學科存有緊密而複雜的關係。一方面,系統神學影響著釋經學探討聖經經文時取用的預設;另一方面,釋經學為其他神學學科提供一些資料,作其研究基礎。因此,只要時常互相尊重對方的特點,釋經學與神學其他的支流間存有一個對話關係。
(一) 神學與關於聖經經文的預設
1489 釋經學者必須為聖經著作定一些預設。為天主教釋經學者而言,所指的是基於信仰信條的一些預設:聖經是天主默感的一部書,交託了給教會,為培養信仰和指引基督徒生活。呈現於釋經學者前的,並不是一些未經雕琢的、初步的信仰確認,卻必定是在教會團體內透過神學反省發展而成的。就這樣,系統神學家就聖經的默感,和其在教會生活中的功用所作的反省,為釋經研究提供了方向。
1490 反之亦然,釋經學者對默感的經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個經驗給系統神學家,這是後者嘗試更清晰地解釋聖經默感神學和教會內的聖經闡釋時,必須考慮的。釋經學者促使教會對聖經默感的歷史性質有更實在、更精確的意識,顯示出默感的過程是歷史性的,不單因為此過程是在以色列及初期教會的歷史中發生,亦因為這是透過人類的中介而產生,而這些人均受著他們時代的規限,並在聖神的引領下,在天主子民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1491 再者,神學對默感的聖經與聖傳的密切關係的肯定,透過釋經研究的進展得到了證實,變得更為精確。因為釋經的研究,促使釋經學者更注重那形成經文的生活實況對經文的影響。
(二) 釋經學與系統神學
1492 聖經縱然不是唯一的神學知識來源,但為神學研究提供了一個特殊的基礎。為能對聖經作準確和精密的學術性闡釋,神學家需要借助釋經學者的研究;就釋經學者而言,他們必須使自己的「聖經的研究」確實堪稱為「神學的靈魂」(DV 24)。要達至這目的,他們必須特別留意聖經著作的宗教內涵。
1493 釋經學者可協助系統神學家避免陷入兩個極端:一方面是「二元化」(dualisme),把一個教義真理完完全全抽離它的文字表達,彷彿文字的表達毫不重要;另一方面是「基要化」(fondamentalisme),混淆了人的意識與神的意識,因而把人的言語中最無關痛癢的環節,也視作啟示的真理。
1494 要避免這兩極端,需要在不分割的情況下作出分辨來,從而接受一股持續的張力。天主的聖言是透過人類作者的著作表達出來,思想和言語同時屬於天主和人類,以致整部聖經同時來自天主又來自受默感的人類作者。不過,這並不表示天主給予訊息的歷史規限一個絕對的價值。一個訊息是可以被闡釋和切合潮流的─意思是在某程度上把經文抽離過往的歷史環境,而移植到現時的歷史環境�堙C釋經學者為這工程打好基礎,系統神學家繼續深思別的神學知識來源,因而有助於教義的進度。
(三) 釋經學與倫理神學
1495 對釋經學與倫理神學的關係亦可作類似的觀察。聖經把很多正確行為的指引(誡命、禁令、法律條款、先知勸戒和指摘,智者的忠告等等),緊密聯繫在有關救贖歷史的敘述上。釋經學者的一個任務是評定這些豐富資料的價值,好讓倫理學家進行他們的工作。
1496 這任務並不簡單,因聖經通常不注重把一般的倫理標準與特定的禮儀聖潔的禮規和法律條例分辨出來,卻把所有混集一起;另一方面,聖經反映出一個重要的倫理進展,且在新約�媢F至圓滿。因此,若舊約指出某一個倫理的標準(例如奴隸制度或離婚的習俗,或戰爭時消滅敵人的做法),亦不應讓這標準繼續發生效力。讀者需要細心判辨,就是在歷來進展的倫理知識和倫理感光照之下,檢討這些習俗。舊約各書中含有一些「不完美和暫時性的成份」(DV 15),即使是天主的教育法也不能一下子排除。新約本身也不容易從倫理的範疇闡釋,因新約經常運用富於比喻的說法,並且往往是似是而非的、甚至爭議性的寫法;再者,在新約的世界,基督徒與猶太法律之間的關係,是引起重大爭議的課題。
1497 因此,倫理神學家有權向釋經學者提出很多問題,從而刺激釋經學的研究。在大多情況下,答案將是:並沒有聖經經文明顯地處理所提出的問題;但即使如此,聖經的見證,在支配著整部聖經的那股強大的道德力量架構之內,肯定會指示一個有用並可依循的方向。在最重要的論點上,十誡的倫理原則總是個基本。舊約中已包含那些原則和價值取向,要求人的行為完全相稱一個「照天主的肖像」受造(創 1:27)的人的尊嚴。透過在基督內所啟示的天主的愛,新約透徹地闡明了這些原則和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