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8 可以肯定,這聖神亦被賦予個別的教友,令他們在自己個人的生活環境下祈禱,和以祈禱的心研讀聖經時,他們的心會變得「火熱」(路 24:32)。基於這原因,梵二大公會議強調以各種方法給信徒敞開通往聖經的門徑(DV 22, 25)。值得一提的是,這種研讀從不會是完全私人的,因為信徒總是在教會的信仰內研讀和闡釋聖經,之後又把研讀的成果帶回團體,充實共同的信仰。
1469 整個聖經的傳統,特別是福音中耶穌的教訓,顯示那些被世界認為低下階層人士,其實是天主聖言的優先聽眾。耶穌坦言有些事隱瞞了智慧和明達的人,卻啟示了給純樸的人(瑪 11:25; 路 10:21),天主的國是屬於那些變得像小孩子的人(谷 10:14 及其平行文)。
1470 同樣,耶穌宣佈:「你們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主的國是你們的」(路 6:20; 參閱瑪 5:3)。默西亞時代的一個徵兆,是向貧窮人傳報喜訊(路4:18; 7:22; 瑪 11:5; 參閱 CDF, Instruction sur la liberte chretienne et la liberation, 47~48)。那些無權勢和缺乏人的資源的人,不得不全心信賴天主和祂的正義;他們擁有一種聆聽和闡釋天主聖言的能力,是整個教會理當關注的,這也要求教會從社會的層面作出回應。
1471 認清聖神賦予各種特恩和職能,尤其訓導的特恩以服務團體(格前 12:28~30; 羅 12:6~7; 弗4:11~16),教會對那些擁有特恩的人,就是透過他們闡釋聖經的專長參與建設基督奧體的人,表示崇敬(「聖神默感」通諭 46~48:本文獻 564~565; DV 23; 宗座聖經委員會,「論福音上歷史真理的訓示」之導言)。雖然,釋經者會發現,他們的努力在過往並未受到今日他們得到的鼓勵,以他們的學問來服務教會,成了一個龐大而豐富的傳統的一份子,這傳統可追溯至最初幾個世紀的奧里振和熱羅尼莫,以至較近期的拉岡熱神父(Pere Lagrange)等,一直延續至我們的年代。要發掘現今世代最為注重的聖經的文字含意,便特別需要各方面的專家攜手合作:那些鑽研遠古語言的、歷史和文化、版本批判學和文學類型分析、以及懂得善於利用科學批判方法的人士。在注意經文在原來的歷史背景之外,教會依賴默感聖經的同一位聖神所推動的那些釋經學者,以確保「在可能的範圍內,有眾多為天主聖言服務的人,好能有效地為天主的子民提供聖言的滋養」(「聖神默感」通諭 24, 53~55:本文獻 551, 567; DV 23; 保祿六世, Sedula cura, 1971 )。在我們這年代,一個令人欣喜的發展是女性釋經者數目的躍升。她們在聖經闡釋方面,經常提出嶄新而透徹的見解,並重新發顯已被遺忘的觀點。
1472 儘管如以上所述,聖經是屬於整個教會的,而且是所有牧職人員和信眾「同心合意地堅守、宣認和實踐」的「信仰遺產」的一部份,但始終「以權威闡釋由聖經和聖傳所傳達的天主聖言的職權,只是交託予教會生活的訓導當局,而它是藉耶穌基督的名義行使該權威的」(DV 10)。因此,教會訓導當局擁有最終的責任,確保闡釋的真實性,並在必要時指出有違真正福音精神的特殊闡釋。訓導當局是在基督奧體的共融內履行這職務,正式地表達教會的信仰,藉以服務教會。為此當局會諮詢神學家、釋經學者和其他專家,承認他們合理的自由,並與他們以相互的關係聯合在一起,達至「保存天主的子民在那釋放他們的真理之內」這共同目標(CDF, Instruction sur la vocation ecclesiale du theologien, 21)。
丙. 釋經者的任務
1473 天主教釋經者的任務涵蓋多個層面。這是一項教會的工作:研究和解釋聖經的目標,是把聖經的寶藏供應牧職人員和信眾。但同時也是一項學術的研究,需要天主教釋經學者,接觸非天主教的同事和不同的學術研究範圍。而且,這工作同時包括了研究和講授,而兩者的結果通常都會得到發表。
(一) 基本規則
1474 天主教釋經學者在執行任務時,必須注重聖經啟示的歷史特性,因為舊、新兩約以附帶各時代特色的人的言詞,表達天主在歷史中以各種方式傳達有關自己和祂的救贖計劃的啟示。因此,釋經學者需要運用歷史批判法。不過,他們不能以這方法為唯一可取的方法,因為所有適合闡釋經文的方法,均有資格為聖經註釋作出貢獻。
1475 在進行闡釋工作的時候,天主教釋經學者絕不可忘記他們正闡釋的,是天主的聖言。若單單分析了源流、界定了類型、或解釋了文學過程,他們共同的任務仍未完成;他們的工作要達至的目標,是把聖經經文的意義,解釋作天主為今日所說的話。為達到此目的,他們必須顧及各個詮釋的角度,因不同的詮釋角度都有助捉摸聖經訊息在當代的意義,亦讓聖經的訊息回應今日閱讀聖經的人的需要。
1476 釋經學者亦必須解釋聖經經文的基督性、正典性和教會性的意義。
聖經經文的基督性意義並不是常常那麼明顯,在可能的情況下是有必要闡明的。雖然基督以祂的血建立了新的盟約,但第一個盟約的各經書並沒有失卻本身的價值。被吸納到福音的宣講的時候,這些經卷在「基督的奧秘」(弗 3:4)內獲得了、並展示了完整的意義;更闡明了這奧秘的很多範疇,另一方面,同時也為這奧秘所曉示。事實上,這些經卷有助預備天主子民迎接祂的來臨(參閱DV 14~16)。
1477 雖然聖經每一部書都按個別的目的而寫成,並表達特定的意義,但當每部書成為整體聖經正典的一部份時,便披上了一重更深的意義。因此,釋經的工作闡明了奧斯定的格言:
「新約隱於舊約,舊約顯於新約。」
(Quaest. in Hept., 2, 73:CSEL 28, III, 3, p.141).
1478 釋經學者亦需要解釋聖經與教會之間的關係。聖經是在信友團體內形成的;以色列的信仰,以及後來初期基督徒團體的信仰,均在聖經中得到表達。透過與那先存於聖經、伴同聖經又受其滋養的活生生的傳統連結在一起(參閱DV 21),聖經是天主所用的特殊方法,以指引教會的建立和成長,一如昔日天主的子民,今日亦然。這個教會的幅度必須向大公主義開放。
1479 再者,因聖經指出了天主給所有人救恩的恩賜,釋經的工作必須包括一個普世的幅度,那就是兼顧其他宗教和今日世界的希望和憂慮。
(二) 研 究
1480 釋經的工作實在是太艱巨了,個別的學者單獨進行是無法完成的。需要分工合作,尤其在研究方面,需要不同學科的專家。科際的合作將能克服專門化可能引起的局限。
1481 為整個教會的益處,並其在現代世界的影響,教會極需要大量受過培訓的人員獻身於各方面的釋經研究。由於要顧及職務上一些更迫切的需要,主教和修會神長往往不自主地沒有認真履行這個義務,以滿足這個基本需要。但這方面的缺失將導致教會嚴重的損害,原因是牧者和信眾會因此陷入一個危機,就是任由一個有異於教會、並與信仰生活毫無關連的釋經研究所支配。梵二大公會議聲稱「聖經的研究」當視作「神學的靈魂」(DV 24)時,已指出了釋經研究的關鍵性地位。同樣,這大公會議亦暗示天主教的釋經學者,他們的研究與神學有一種基本的關連,他們亦必須表明對此關連的意識。
(三) 講 授
1482 梵二的聲明也說明,釋經學的講授在神學院、修院和修會的研究院�堜甡釵�的基本角色。明顯地,這些研究的程度在不同的地方不盡是一樣。理想的做法是由男士和女士一起負責釋經學的講授。這樣的講授在大學�媟|比較技術性的,在修院�堳h會更直接地以牧民的需要為依歸,但總不能失掉真正認真的學術幅度,否則是對天主聖言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