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引
1041 基督徒合一促進會秘書處和聯合聖經公會很高興介紹所有有關人士,這冊於1968年出版的 「各教派合作翻譯聖經指示原則」的修訂譯文。這一文件現在名為「各教派合作翻譯聖經指引」。在肯定於1968年初次出版的具有歷史性的協議的精神,並繼續遵行所訂立的原則時,同時也回顧了這些年來出版了這麼多的聖經翻譯所得的經驗。這種各教派合作譯聖經的計劃,多數是因了「這些指引原則」才有可能。由許多應用者所接受的報告的結果,在這新版裡只需要些小的更正。
1042 基本的觀念不變。有如以往,各教派翻譯仍繼續根據舊約希伯來原文和新約希臘原文,由各教會傳承的學者所同意的經文。起草和修訂譯文要緊密合作,其目的是使說這種語言的眾基督徒和基督徒團體所接受和應用。
1043 各教派的這種努力的明顯目標,是要出版聖經,供給說各種語言的人一本共用的經文。這可能是第一次在今日世界裡為天主的聖言共同作証。凡關心得到一本忠實而又明瞭的聖經譯本的人士,好有這本新修訂的「指引」譯文,可作達到此目的的有效工具。
願天主降福那些使他的聖言更加廣傳,並且生活實踐的工作人士,以及經過他們降福那些接受並誦讀這新的各教派譯本的人士。
梵蒂岡城
1987年11月16日
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主席
衛立邦樞機主教 Johannes Card. Willebrands
秘書 杜弗肋 Pierre Duprey 簽署
聯合聖經公會名譽主席
高瑾爵士 Lord Donald Coggan
總幹事 斐克 Ulrich Fick 簽署
各教派合作翻譯聖經指引
1. 技術方面
1.1 關於經文
1.1.1. 共同經文
1044 1.1.1.1. 新約:按照共同翻譯的方案,工作人員應根據聯合聖經公會所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批判版本翻譯。這版本是代表羅馬天主教會和其他基督教派的學者共同努力的成果。翻譯人員通常應跟隨希臘文新約聖經列入A或B組的經文,但也可以選擇C組的經文,只要據証充足(見希臘文新約聖經引言:A組印在希臘文經文內,頗為安全。B組有些小的疑問,C組則指值得注意的疑問)。
1045 雖然批判的經文應作為適當翻譯的基礎,但應承認,在一些情形之下,有些教派能夠要求新約有些段落記載在拜占庭的傳承內(多數是「接受的經文」),在翻譯時應加注意。在這種情形下,這些資料可以寫在注腳裡,在經文中加以適當的記號。經文適應的程度,當然應視當地的情形,並應以清楚和詳細的原則來規定(見第二段)。
1046 1.1.1.2.舊約:共同翻譯委員會推薦使用德國聖經公會在斯徒加特所出版的希伯來文聖經。
通常瑪索辣經文應視為翻譯的基礎。不過,如果在傳統的經文形式上有些特殊的困難,學者應用新發現的經文形式和古老的譯本,來作希伯來經文的另一形式。由相近的語言,閃族語所提供的新觀點也應予以應有的注意,雖然不能與傳統的譯法有所抵觸。對於經文的問題,應參考聯合聖經公會所準備好的那一套多冊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經文計劃。
1.1.2. 正經經典
1047 在許多情形之下,有些教會直接要求聖經公會出版聖經,連同有些稱為 「次正經」,有些稱為 「Apocrypha 次經」的書籍包含在內。聖經公會的目的,是要供給教會所希望的全正經聖經(要注意:羅馬天主教會普通認為一些希臘文聖經正經,在希伯來文聖經正經所沒有的,稱之為「次正經」,而誓反教徒普通稱之為「Apocrypha 次經」。名稱方面造成了混亂:天主教會方面稱 「Apocrypha」 為「偽書」;根本未曾列在正經內,而誓反教稱這些書為「Pseudepigrapha」。明顯的需要一個共同名詞,但這些傳統名詞已扎根很深。還需要一段時間)。
1048 大家應承認:一方面,具有羅馬天主教會准印的全部聖經應包括次正經在內,而另一方面,有許多誓反教團體也用次正經(他們稱之為:Apocrypha),但大部份認為不可能接受全部舊約與傳統的希伯來文正經毫無明顯區別的印在一起。所以建議兩種位置可以具體地取得和諧: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具有羅馬天主教會准印的許可,照例包括次正經的經文在內,分別印在新約之前。至於艾斯德爾傳,全希臘經文譯文印在次正經部份內,希伯來文經文譯本在希伯來文正經內。達尼爾書的次正經部分同樣印在另一部分內。
1049 至於德訓篇,提議更好印刷較短的經文,因為主要的希臘抄卷有此種經文,同時也重視希伯來和敘利亞文經文。較長的經文,由其他的希臘文和拉丁文抄卷,偶而也有些希伯來文抄卷,如果需要,可印在註解內。
1.2. 釋經方面
1.2.1. 釋經
1050 在各基督教派之間逐漸同意的希望之下,可以藉採用彼此可接受的註釋和學術性的工作,訂出一個共同釋經學的基本原則。
1.2.2.對讀者的幫助
1051 以下所列的幫助,可滿足讀者的需要和教會傳統的需求:
1.2.2.1. 另一讀法:這些經文可能是原有的意義,或者反映出現有的譯文已有悠久的傳統。
1052 1.2.2.2. 另種譯文:另種解釋基於原文糢糊不清,或者在接受者語言內另有說法。
1053 1.2.2.3. 本名解釋:按字音譯本名時,需要解釋,因為經文的意義正依據所謂的民間語源的意義相同。比如:依撒格,以色列,耶穌(這正是經文的困難處)。
1054 1.2.2.4. 一語雙關:在原文上詞句形式相同,而意義又有相關的詞句:如:" pneuma" 有「神」的意思,而也有「風」的意思(若3章)。
1055 1.2.2.5. 歷史背景:簡單認出個人,地方和事件與所謂的「世俗歷史」的關係。這種知識,大部分可用地圖的形式傳遞(具有舊名和新名),並且可在詞彙或索引內作一簡單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