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2.2. 基督學的進展 | |
| 1028 | (a) 按照耶穌的預許(路24:49; 宗1:8)「五旬節日一到」(宗2:1~4, 參閱10:44),他的門徒們「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即聖神」,這實在是新約的特殊恩賜;因為舊約只給天主的百姓法律,新約才按先知的預許,主的神才傾注在所有有血肉的人身上(宗2:16~21, 參閱岳3:1~5)。藉「因聖神」的洗禮(宗11:16, 參閱瑪3:11和並行經文)宗徒們領受了果敢和勇力,為基督作証(宗2:22~36; 10:39等),大膽地宣講天主的真道(宗4:29, 31),因主耶穌的名施行奇跡(宗3:6等)。信仰耶穌基督的團體就這樣建立起來。以後教會「因著聖神」(宗9:31; 羅15:16~19; 弗2:20~22)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建立起來,為基督作証,並傳天主的國直到「地極」(宗1:8)。 |
| 1029 | (b) 福音的傳承逐漸搜集起來,在逾越奧跡的光照之下,慢慢書寫下來,至到最後,定型成了四本小書。它不單包括了「耶穌所行所教的一切」(宗1:1),而且也貢獻了一些神學的解釋(參閱宗座聖經委員會於1964年5月14日〔4月21日〕所頒布的訓令:福音的歷史真實性。見本文獻644 ~ 659)。所以需要尋求每位聖史的基督學,尤其是若望,他在教父時代即被稱為「神學家」。同樣,其他的著作者,他們的著作保留在新約內,他們解釋耶穌所言所行,尤其對他的死亡和復活,都不相同。所以能說,保祿宗徒的基督學,由第一封信直到由他而產生的傳承,有所進展,並具有新的形式。有其他的基督學,如希伯來書、伯多祿前書、若望默示錄、雅各伯書、猶達書、伯多祿後書。在這些著作裡,都有不同的進展。 |
| 1030 | 基督學不但因為對舊約如何在基督身上滿全的觀點不同,因而彼此有所不同,而且因了一些新的因素而有所不同,尤其是瑪竇和路加記的「童年史」,教導耶穌是由童貞女受孕,相反的,在保祿和若望的著作裡,告訴我們他的先存性的奧秘。對「主基督,中人和救主」一個全的專論,那裡也沒有。實際上,新約的作者,是一些牧者和博學的人,都為同一的基督作証,是一首多聲的交響曲。 |
| 1031 | (c) 這一切証據都要整個的接受,為使基督學,即對基督的認識建基與扎根於信德,在基督徒信眾中成為真正確實的。當然,許可每人傾向於這方面或那方面,按照各人的性情或不同文化更相接近,但為信友來說,這一切証據共同組成一個唯一的福音,即基督所宣報並關於基督的福音。沒有一個証據能被擯棄,好像是次要的,衍生的,沒有表達出基督的真面目,或者沾染了一些古老文化的痕跡,今日已無關重要。解釋經文是需要的,決不可刪除任何內容。 |
| 1032 | (d) 關於聖作者為表達自己的基督學所用的說話方式,要特別注意,如同在前面已經說過:(參閱2.2.1.4.),這些表達方式差不多常是取自聖經。自從福音的宣傳接觸到大希臘文化主義的各種哲學和各種宗教之後,宗徒時代的牧者和博學人士,就明智地漸漸取用一些屬於外邦人慣用的說法、名詞和形像,只是按信仰的需要再作新的解釋。這一類的例子並不太多(比如:哥2:9的「圓滿」plhrwma)。這些例子絕不應歸於錯誤的宗教混合主義:因為受默感的作者願描述同一的基督,有如別的作者用別的說法、更直接取自聖經。如此,他們給各時代的神學家開了一條大道,覺得幾時需要,尋找一些「輔助」的語言,將聖經上的一些特殊和基本的語言,表達給同時代的人,使之更為清楚明瞭,目的是為將福音正確地完全地世世代代傳報給眾人。 |
| 2.2.3 基督、救贖的中介人 | |
| 2.2.3.1. 基督在教會內 | |
| 1033 | (a) 基督同自己的人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教會因她的生命完全來自主基督,應完成尋求基督奧義的使命,並將之宣傳於人類;教會絕不能達到此目的,除非藉信德和聖神的領導(格前2:10, 11)。聖神分配給每人恩賜,完全按自己的心願(參閱格前12:11),「為建樹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對於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成為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弗4:12, 13)。由此,插在世界中的教會,藉著信德,常經驗到基督在其中間(參閱瑪18:20)。為此,教會以堅固的聖德等待自己的主光榮的來臨。她在祈禱中常表示這一願望,尤其在舉行記念他的死亡與復活的時候(格前11:26),更強烈地呼求他的再來,「主耶穌,來吧」(格前16:22, 參閱默22:20)。 |
| 1034 | (b) 在各種歷史的變遷中,教會的任務就是確實地認清基督的臨在,基督的行動。因此,她要特別操心檢討「時代徵兆」,並且常在福音神光之下作解釋(參閱:GS 4)。為做到此點,宣講福音者和信友,每人都應按自己的任務,保全我們的救主天主的聖道(鐸2:10),「保管所受的寄托」(弟前6:20),不要「為各種教義之風所捲去」(弗4:14),所以對基督的真正信仰,聖神的真正工作和信友的正確「實踐」,都常應受「辨別」(格前12:10),受「考驗」(若一4:1)。 |
| 1035 | (c) 同樣,聖神的工作應以確定的標記來辨別。教會在旅途定受天主的神來引導,但教會有如任何一位信友一樣(羅8:14),不能「凡神都信」(若一4:1)。天主的神,就是「耶穌的神」(宗16:7),沒有他,誰也不能說:「耶穌是主」的(格前12:3)。就是這個聖神使到門徒們想起耶穌所說的一切(若14:26),引領他們進入一切真理(若16:13),直到天主的言語在教會內完成為止(DV
8)。也就是藉此聖神,聖父由死者中復活起耶穌(羅8:11),在他內創造一個「具有真實的、正義和聖善的新人」(弗4:24);藉著他也復活起凡相信基督的人(羅8:11; 格前6:14)。 藉著信德和洗禮,基督徒成了基督的肢體(格前6:13),連他們的身體也與基督結合,接受他的生命,成了聖神的宮殿(格前6:19)。如此,眾人都成了一個身體。這身體就是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而復活了的身體,這身體由唯一的聖神得到生氣(格前12:12等;弗4:4),接受所有的領洗者為自己的肢體,這就是教會(哥1:24; 弗1:22)。基督是這身體的頭,他使身體生活,並以自己的神的力量(弗4:16)使之生長(哥2:19)。這就是「新受造物」(格後5:17; 迦6:15),基督在其中使罪惡所分離的一切都重歸於好,即在人與人之間(弗2:11~18),罪人與天主之間和好,因為人叛命成了天主的仇人(格後5:18~20; 羅5:10; 哥1:21),並且連整個世界在內,因為基督戰勝了一切壓迫人類的惡勢力(哥1:20; 2:15; 弗1:10, 20~22)。 |
| 2.2.3.2. 一切歸向於整個基督 | |
| 1036 | (a) 基督所帶來的救贖是「完全的」,藉聖洗(羅6:3, 4; 哥2:11, 12)、聖體(參閱格前10:16, 17)和別的聖事的恩寵(參閱羅12:1),直到每人的身體。基督的聖德通傳給教會,傾流到基督徒的具體生活中,以致經過他們,達到他們生存的世界。有如自己的「長兄」(羅8:29) 他們有分於建築天主的國,基督來就是為人間建立一個主張愛、正義及和平的國(迦5:22, 23; 斐4:8; 哥3:12~15)。按照師傅所立的榜樣,他們應「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若一3:16)。 |
| 1037 | 耶穌之來是為貧窮的人傳報喜訊,救助俘虜,扶助受壓迫的人(路4:18~21),他的門徒應關心繼續這一救助工作;這樣,他的教會準備基督的王國決定性的來臨,那時,他將使萬物都屈伏於自己,以後自己也屈服於自己的父,「好叫天主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為達到此目的,教會藉自己的肢體,插入這個世界之中,她不要她的肢體出離這個世界,而是要藉他們工作,使到福音的精神進入一切家庭、社會和政治的組織內。如此基督在這世界裡,傾注他救贖的恩寵,「那下降地下的」將「上升超乎諸天之上」,他將「充滿萬有」(弗4:10)。 |
| 1038 | (b) 這一切不能完成,除非經過勞苦和痛苦(瑪5:11; 若15:20; 16:33; 哥1:24)。罪惡從起初就進入了這世界(羅5:12),並繼續產生許多惡果。天主的國已開端,但還沒有完全出現,而是漸漸地有如在產痛中進展(瑪24:8; 若16:21, 22)。受造之物都屈伏在敗孬的狀態下,等待脫離敗壞的控制(羅8:20~30)。基督藉死亡與復活戰勝了罪惡,也打敗了「這世界的元首」(若12:31; 16:11, 33)。所以基督徒也應向他學習,並因他恩寵的協助,戰鬥受苦,如果需要,甚至捨生受死(瑪24:9~13和並行文,若16:2; 默6:9~11),為使善戰勝惡,直到「正義常住在其中的新天新地」的來臨(伯後3:13)。 |
| 1039 | 那時,先愛了我們的天主(若一4:19)要受承認、愛、欽崇、受成為義子的眾人所服侍(弗1:5)。如此,在永遠的幸福中,天主以自己的慈愛、忠實和不倦的含忍所呈現的救贖工程(參閱羅2:4~5; 3:25∼26; 9:22),由人類不回應第一次召叫開始,直到眾人在享受沒有終止的幸福之日,都向他歡呼「願讚頌、尊威、光榮和權力歸於坐在寶座上的那位和羔羊,至於無窮之世」(默5:13)為止,如今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