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3 1.2.10. 以思辨神學研究基督具有一定的原則,就是絕不依賴時常修訂的批判學的假設,不是沒有理由。但危險是太過於掛心綜合,使到新約中的基督學多元化削弱了,雖然多元化有其相當大的價值;或者舊約的一些準備資料被去消或者減弱了,使到新約沒有了根。希望批判的工作,能在研究啟示上,找到一個固定的和確定的位置,由原始一直經過整個進度過程,直至達到最後的目的,在基督的奧義中得到圓滿。其中有一種天主的「教育法」,領導人走向基督;此教育法與保祿所用的意義不同 (迦3:24)。
984 1.2.11. 想盡辦法使「由下」的基督學與「由上」的基督學聯合在一起,顯示出是正確的方向,理應接受。不過,有些懸案的特殊問題,需要解決。
1.2.11.1. 在批判學研究方面,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現在點出有關福音的批判問題。就是形成福音中所包含的耶穌的言語的方式;有關耶穌的敘事的「歷史」性;每部福音的寫作時間和作者;編纂的形式和階段;基督的教理的進展等。這些研究的園地,不但合理,而且為系統基督學極為重要,並且有益。
985 1.2.11.2. 為瞭解基督在這世界的歷史中所有的唯一和最重要的關係,不能忽略細察深究聖經在各種文化的進展中所佔有的位置。因為聖經在文化史中出現的比較晚,所以需研究聖經取了那些文化要素,以供啟示應用。耶穌的猶太人性質,插入各種文化內,完全背負在他的整個人性中。最近兩個世紀,考古學和民族學的新發現,振奮了這條走向耶穌的道路,不過剛剛起步而已;另一方面,為了正確瞭解耶穌怎樣是萬代的全人類的救主,還需要深思他的先存性的問題,承認他是天主的智慧和天主的聖言(參閱若望福音序言),是一切受造物的造主和典型,全人類歷史大能的主宰。
986 1.2.11.3. 為要瞭解在光榮中的耶穌如何還有效地在此世工作,這需要正確仔細研究聖經有關基督的奧體,在聖神領導之下的教會,與教會在其中進展的社會關係。如此看來,教會學實是基督學的主要的一面,同時,帶來了社會學的研究。
第三章 怎樣躲避這些危險、局限和疑惑
987 上述的各種嚐試,顯示出:發表一些無可爭辯的信條,表達出決定性的「真理」,不足以用來防範這一切危險;或者努力寫成一些系統化的論文,能包括所有的問題,並且立刻予以解決的。
988 1.3.1. 與全教會傳承的信德共融,要求聖經專家常回到宗徒時代的基本「傳承」(取其廣義,連全新約包括在內);絕不免除研究全部聖經,在以色列的位置,在新約的著作中所寫的藉基督所接的新枝,一直到「正經」書目的完成為止。「正經」就是基督徒生活和信仰的「準繩」。關於最後的一點,雖然在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有基本上的不同意見,但兩方面都承認「正經性」的原則。
989 1.3.2. 聖經中的文學進展,反映著天主的恩賜,他給人類帶來了啟示和救援。照基督徒看來,這恩賜的頂峰即是天主子,「由童貞女瑪利亞誕生」的真人。聖經的一致就是在於聖祖所接受的恩許,由先知所擴充,以後轉為期待天主的國和默西亞的來臨。正是這些恩許和這種期待,在耶穌默西亞和天主子身上圓滿了。在基督學中,運用聖經,應遵守教父和中世紀的神學家常記得的整體性的原則,幾時他們誦讀或解釋聖經經文,按照他們時代的文化所供給的方法。我們時代供給我們別的方法,但是運用的方式與目的,仍應是一樣。
990 1.3.3. 使有信德的讀者能容易分辨出在聖經裡的這種完整的基督學,期望聖經學科藉助我們時代的釋經方法,比今天的研究和反思的情況,更加進展。當然,還有許多疑難糢糊不清,有如關於受默感的作者編寫聖書的進行,以及目前的結束。為此,那些想省卻這類的研究,輕浮地閱讀聖經,認為這種誦讀的方式是「神學式的」,走上了錯誤的道路。解決問題越容易,越沒有堅固的根基,使到聖經神學的研究和成熟的信德實現。宗座聖經委員會認為,除了一些零碎的爭論外,研究的工作實在是進步了,因為所有有信仰的讀者,為研究耶穌基督實可找到一個堅固的根基。關於這些問題,下列的研究分為兩章:
1.舊約中對救恩與救主的恩許和期待。
2.這些恩許與這期待在納匝肋人耶穌身上滿全了。
第二部份 聖經對基督的綜合憑証
第一章 天主的救贖行為和以色列的默西亞希望
991 我們知道,耶穌和初期基督徒團體承認聖經有天主的權威,我們稱之謂先前的盟約或舊約。實在的,有聖作者作証,以色列人中相信自己的天主施救的意願,也認識他的道路。這初次經驗天主與自己的百姓之間的關係,具有堅固的基礎和價值,理當要求相當的尊敬。
所以,在這些著作裡,可以審查三件事,基督徒發現完全在耶穌基督身上滿全了:(a)認識真天主,他與其他的神明有區別,並建立以色列的希望;(b)以色列對天主施救的意願的經驗,這經驗是以色列已在其他民族中的歷史源流裡所經歷過的;(c)各種方式的中保,時常推動遵守盟約和天主之間的共融。這裡不討論天主向以色列所作的啟示的不同階段,而且回憶「先前盟約」中的主要証人,初期基督徒團體所聽到的,並在已來臨的基督光照之下所瞭解的。
2.1.1. 天主與舊約中的啟示
992 2.1.1.1. 所有東方古代民族都尋求天主,但都在「摸索他」(宗17:27);按智慧篇上說,他們找錯了,因他們為世上的東西的美麗著了迷,認為這世界的大能就是神,不知道這些美麗的工程師更為美麗 (智13:3)。但以色列的天主顯示他去尋找人:他召叫了亞巴郎 (創12:1-3),並賜了他後裔,使之在地上所有民族中成為自己特選的民族 (出19:5, 6; 申7:6),而且完全是白白賜與的 (申7:8)。因亞巴郎和他的後裔,地上萬民都要蒙祝福 (創12:3; 22:18; 26:4 );只有在這位天主身上找到了救援 (依45:22~25),也找到了希望的根源 (依51:4, 5)。
993 2.1.1.2. 天主,萬有的造物主 (創1:1 ~ 2:4),自我顯示給以色列,尤其是主和歷史的主宰 (亞1:3 ~ 2:16; 依10:5等);他是「元始和終末」,除他以外,沒有別的神,有如所能做的一樣 (依44:6; 45:5, 6),除了在以色列外,沒有天主 (依45:14),他是唯一無二的 (依45:5)。他特別顯示給人有如國王,雖然他已在創造的能力中顯示了這一王權 (詠93:1, 2; 95:3∼5),更在負有照顧以色列的命運中顯示出來 (出15:18; 依52:7),並在將來的王國內 (詠98)。這一王權尤其彰現在敬禮天主的中心─耶路撒冷聖城 (依6:1~5; 詠122)。以色列按自己的欲願為自己選擇了主人之後 (撒上8:1~9),親受了國王的重擔 (撒上8:10~20),發顯了還是自己的天主,是善牧(詠23; 則34),因為他常是「忠實的……公義而又正直」(申32:4),「仁慈寬仁的……忍耐和富於慈愛的」(出34:6 拉丁通行本)。
994 親近人類的天主成了以色列信仰中心,天主的本名,以四個字YHWH來表達,作這一信仰的宣認 (出3:12~15),同時,確定了他與自己的百姓訂立的關係,以呼求忠實。
2.1.2. 天主與人:恩許和盟約
995 2.1.2.1. 天主以他自己和不能變更的意願 (耶31:35~37),「指著自己起誓」(創22:16~18),與人訂立盟約,使之成為自己的百姓。他為這百姓委任一些領袖負責實現他的計劃:亞巴郎 (創18:19),梅瑟 (出3:7~15)「民長」(民2:16~18)和國王(撒下7:8~16)。天主藉他們拯救自己的百姓脫離一切奴役和外人的統治(出3:8; 蘇24:10; 撒下7:9~11),恩許他們福地 (創15:18; 22:17; 蘇24:8~13; 撒下7:10),最後,賜予他們救援 (出15:2; 民2:16~18)。天主還藉他們傳給自己的百姓誡命和法律 (創18:19; 出15:25; 21:1; 申5:1; 12:1; 蘇24:25~27; 列上2:3),守這些規誡和法律,為以色列人是一種特別方式,來宣信自己的天主,尊重鄰人的為人和財物 (出20:3~17; 申5:6~21; 出21:2等;肋19)。賜與福地和遵守誡命彼此之間的關係,在聖經上呈現一個法律名詞「盟約」(berit),用來指定天主所建立的自己與人之間的新關係。
996 百姓和首領應自願地遵守這一盟約(出24:3~8; 申29:9~14; 蘇24:14~24);但他們常受誘惑在YHWH 之外,引進其他的神明 (出32:1~6; 戶25:1~18; 民2:11~13),用各種不正義的方法欺壓近人 (亞2:6~8; 歐4:1, 2; 依1:22∼23; 耶5:1等),因而常破壞與天主所立的盟約(申31:16, 20; 耶11:10; 32:32; 則44:7)。有些國王特別故犯這種不義的罪過 (耶22:13~17),這種毀約的罪過 (則17:11~21)。但天主的忠實遠超過人的不忠 (歐2:20~22),又與他們訂立新的盟約 (耶31:31~34),永久而不能解除的盟約 (耶32:40; 則37:26~27)。這個盟約不但是與亞巴郎的後裔以割損為標記所訂立的 (創17:9~13),而擴展至全人類,以天虹為標記 (創9:12~17; 參閱依25:6; 66:18)。
997 2.1.2.2. 先知是以各種方式破壞這盟約惡表的見証人,宣告天主為什麼要懲罰選民(列下17:7~23),他們也是特別的証人,尤其証明天主的忠信遠超過人的不忠信。因為同一的天主徹底改變人的心靈,賜與能力能以遵守法律 (耶31:33~34; 則36:26~28)。以色列方面,雖然多次違犯盟約,但先知們總不放棄希望,天主為了無限的愛和寬仁終必帶給百姓救恩 (亞7:1~6; 歐11:1~9; 耶31:1~9),連歷史上最慘的時期在內 (則3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