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為把天主的聖言極豐富地供給信友享用,作他們的神糧,應敞開聖經寶庫,在數年的循環期內,將聖經的珍貴部份,給信眾宣讀一遍(51節),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就按禮儀憲章此種宗旨,編纂了彌撒中應用的聖經選讀程序,並蒙教宗保祿六世,於1969年4月3日,以「羅馬彌撒經書」宗座憲令,予以批准。
本敬禮部茲特奉教宗命令,將此彌撒聖經選讀程序公佈,並規定本年(1969)11月3日將臨第一主日開始生效,最近禮儀年應用乙年主日聖經選讀,常年期平日聖經選讀,則用第二組。
由於本書僅為每篇讀經的目次,故委託主教團,遵照禮儀憲章實施委員會,於1969年1月25日論準備各國聖經譯文的訓令,所公佈的準則,將完整的經文用本國語文列出。各國的聖經譯文或取自已蒙正式批准,並由聖座欽准的本國語文聖經譯本,或另行選譯,但該新譯文,須呈本部核准。
本法令的規定,不受任何反對條文的約束。
敬禮聖部部長 Benno Card. Gut 樞機
秘書 H. Bugnini 簽署
1969年5月25日聖神降臨節
發自本部辦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