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叁章 | ||
| 选民的特恩与罪过 | ||
| 3:1 | 那麽,犹太人有什麽优点呢?割损又有什麽好处呢? | 9:4-5 |
| 3:2 | 从各方面来说,很多:首先,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 | |
| 3:3 | 他们中纵使有些人不信,又有什麽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吗? | 咏 89:31-38 弟後 2:13 |
| 3:4 | 断乎不能!天主总是诚实的!众人虚诈不实,正如经上所载:『在你的言语上,你必显出正义;在你受审判时,你必获得胜利。』 | 咏 116:11; 51:6 |
| 3:5 | 但,如果有人说:我们的不义可彰显天主的正义。那我们可说什麽呢?难道能说天主发怒惩罚是不义吗?--这是我按俗见说的-- | 1:18 约 34:12, 17 |
| 3:6 | 绝对不是!如果天主不义,他将怎样审判世界呢? | |
| 3:7 | 如果天主的诚实可因我的虚诈越发彰显出来,为使他获得荣耀;那麽,为什麽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 9:19 |
| 3:8 | 为什麽我们不去作恶,为得到善果呢?--有人说我们说过这样的话,为诽谤我们--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当的。 | 6:1, 15 |
| 选民和异民在天主前都是罪人 | ||
| 3:9 | 那麽,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吗?决不是的!因为我们早先已说过: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权势之下, | 11:32 德 8:6 |
| 3:10 | 正如经上所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 咏 14:1-3 |
| 3:11 | 没有一个明智人,没有寻觅天主的人; | |
| 3:12 | 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没有一人行善,实在没有一 个; | |
| 3:13 | 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 | 咏 5:10 咏 140:4 |
| 3:14 | 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 | 咏 10:7 |
| 3:15 | 他们的脚急於倾流人血; | 依 59:7-8 |
| 3:16 | 在他们的行径上只有蹂 与困苦; | |
| 3:17 | 和平的道路,他们不认识; | |
| 3:18 | 他们的眼中,没有敬畏天主之情。』 | 咏 36:2 |
| 3:19 | 我们知道:凡法律所说的,都是对那些属於法律的人说的,为杜塞众人的口,并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认己罪, | 若 10:34; 12:34; 15:25 |
| 3:20 | 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 | 迦 3:22 咏 143:2 迦 2:16 7:7 |
| 人成义是赖耶稣救赎的功劳 | ||
| 3:21 |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 10:5 列上 8:46 |
| 3:22 |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对耶稣基督的信德,亳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 1:16 迦 2:16; 3 |
| 3:23 |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 5:2, 13 |
| 3:24 |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 达 9:24 |
| 3:25 |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 若一 2:2; 4:10 希 2:17 宗 17:30 |
| 3:26 |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 5:6; 11:30 依 53:11 弟前 2:7 铎 1:3 |
| 3:27 |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麽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 | 格前 1:29 2:17; 4:2-3; 5:2; 11:18 迦 6:13-14 |
| 3:28 |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 | 弗 2:9 |
| 3:29 |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 |
| 3:30 |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他使受割损的由於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 |
| 3:31 | 那麽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我们反使法律坚 固。 | 8:4 玛 5:17 宗 2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