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
| 致候辞 | ||
| 1:1 | 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禄,蒙召作宗徒,被选拔为传天主的福音── | 宗 26:16-18 迦 1:10, 15 斐 1:1 哥1:1 |
| 1:2 | 这福音是天主先前藉自己的先知在圣经上所预许的, | |
| 1:3 | 是论及他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按肉身是生於达味的後裔, | 撒下 7:1 玛 9:27 弟前 3:16 默 22:16 9:5 |
| 1:4 | 按至圣的神性,由於他从死者中复活,被立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 | 10:9 格前 6:14 |
| 1:5 | 藉着他,我们领受了宗徒职务的恩宠,为使万民服从信德,以光荣他的圣名, | 希 11:8 宗 9:15 |
| 1:6 | 其中也有你们这些蒙召属於耶稣基督的人── | |
| 1:7 | 我保禄致书与一切住在罗马,为天主所锺爱,并蒙召为圣徒的人:愿恩宠与平安由我们的父天主,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赐与你 们。 | 宗 9:13 格前 8:6 |
| 切愿去罗马的目的 | ||
| 1:8 | 首先我应藉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天主,因为你们的信德为全世界所共知。 | 16:19 得前 1:8; 2:5 |
| 1:9 | 有天主为我作证,即我在宣传他圣子的福音上,全心所事奉的天主,可证明我是怎样不断在祈祷中,时常记念着你们, | 格後 1:23 斐 1:8 弟後 1:3 |
| 1:10 | 恳求天主,如果是他的圣意,赐我终能有一个好机会,到你们那里去。 | 得前 2:17 雅 4:15 |
| 1:11 | 因为我切愿见你们,把一些属於神性的恩赐分给你们,为使你们得以坚固, | |
| 1:12 | 也就是说:我在你们中间,藉着你们与我彼此所共有的信德,共得安慰。 | |
| 1:13 | 弟兄们!我愿告诉你们:我已多次决定要往你们那里去,为在你们中,如在其他外邦人中一样,得到一些效果;然而直到现在,总是被阻延。 | 15:23 宗 19:21 |
| 1:14 | 不但对希腊人,也对化外人,不但对有智慧的人,也对愚笨的人,我都是一个欠债者。 | |
| 1:15 | 所以,只要由得我,我也切愿向你们在罗马的人宣讲福音。 | |
| 人因信成义方可得救 | ||
| 义人因信德而生活 | ||
| 1:16 | 我决不以福音为耻,因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人,後使希腊人。 | 宗 13:38 格前 1:18-25; 2:1-5 格後 12:9f |
| 1:17 | 因为福音启示了天主所施行的正义,这正义是源於信德,而又归於信德,正如经上所载:『义人因信德而生活。』 | 1:16 哈 2:4 迦 3:11 希 10:38 |
| 外邦人的罪恶是天主的惩罚 | ||
| 1:18 | 原来天主的忿怒,从天上发显在人们的各种不敬与不义上,是他们以不义抑制了真理, | 咏 69:25; 85:4-6 米 7:9 索 1:15 |
| 1:19 | 因为认识天主为他们是很明显的事,原来天主已将自己显示给他们了。 | |
| 1:20 | 其实,自从天主创世以来,他那看不见的美善,即他永远的大能和他为神的本性,都可凭他所造的万物,辨认洞察出来,以致人无可推诿。 | 智 13:1-9 德 17:8 宗 17:24-29 格前 1:21 |
| 1:21 | 他们虽然认识了天主,却没有以他为天主而予以光荣或感谢,而他们所思所想的,反成了荒谬绝伦的;他们冥顽不灵的心陷入了黑暗; | 智 11:16 依 5:21; 40:26, 28 弗 4:17-18 |
| 1:22 | 他们自负为智者,反而成为愚蠢, | 格前 1:19-20 |
| 1:23 | 将不可朽坏的天主的光荣,改归於可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爬 形状的偶像。 | 咏 106:20 出 32 申 4:16-18 智 11:16; 2:24; 13:10f 耶 2:11 |
| 1:24 | 因此,天主任凭他们随从心中的情欲,陷於不洁,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 弗4:19 |
| 1:25 | 因为他们将虚妄变作天主的真理,去崇拜事奉受造物,以代替造物主--他是永远可赞美的,阿们!-- | |
| 1:26 | 因此,天主任凭他们陷於可耻的情欲中,以致他们的女人,把顺性之用变为逆性之用; | |
| 1:27 | 男人也是如此,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彼此欲火中烧,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就在各人身上受到了他们颠倒是非所应得的报应。 | |
| 1:28 | 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於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 | |
| 1:29 | 充满了各种不义、毒恶、贪婪、凶残、满怀嫉妒、谋杀、斗争、欺诈、乖戾;任凭他们作谗谤的、 | 13:13 |
| 1:30 | 诋毁的、恨天主的、侮辱人的、高傲的、自夸的、挑剔恶事的、忤逆父母的、 | |
| 1:31 | 冥顽的、背约的、无情的、不慈的人。 | 1:32 | 他们虽然明知天主正义的规例是: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但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 | 智 1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