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题名
1:1 亚毛斯的言论:亚毛斯原是特科亚的一个牧人,在犹大王乌齐雅时代和以色列王耶曷阿士的儿子雅洛贝罕时代,地震前二年,见了关於以色列的神视。 8:8; 9:5
匝 14:5

惩罚阿兰 依 17:1-3
耶 49:23-27
1:2 他说:「上主由熙雍一怒吼,从耶路撒冷一出声,牧场即凄凉,加尔默耳山顶即乾枯。」 //耶 25:30
//岳 4:16
依 33:9
鸿 1:4
1:3 上主这样说:「为了大马士革再叁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用铁辊压榨了基肋阿得。 依 17:12-13
列下 8:12; 10:32-33; 13:3, 7
1:4 我必把火投於哈匝耳家,烧毁本哈达得的王宫。
1:5 我必打断大马士革的门闩,消灭彼卡特阿文的居民和贝特厄登的掌权者;阿兰人民必被掳往克尔」──上主说。 列下 16:9

惩罚培肋舍特 苏 13:2
耶 47
岳 4:4
索 2:4-7
1:6 上主这样说:「为了迦萨再叁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将战俘全都掳去,卖给厄东。 编下 21:16-17
1:7 我必把火投在迦萨城墙上,烧尽她的王宫。
1:8 我必消灭阿市多得的居民和阿市刻隆的掌权者,伸手打击厄刻龙,培肋舍特的残馀必要灭亡」──吾主上主说。 编下 26:6

惩罚提洛 依 23
则 26:2
1:9 上主这样说:「为了提洛再叁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将战俘全都卖给了厄东,毫不念及兄弟的盟约。 列上 5:26; 9:11-14
1:10 我必把火投在提洛的城墙上,烧尽她的王宫。」

惩罚厄东 户 20:23
依 34
耶 49:7-22
则 25:12-14; 35
北 10
1:11 上主这样说:「为了厄东再叁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持刀追击自己的兄弟,毫无怜悯,常存怒气,永怀愤怒。 创 27:41
户 20:14-21
1:12 我必把火投於特曼,烧尽波责辣的王宫。」

惩罚阿孟 户 20:23
耶 49:1-6
则 25:1-7
索 2:8-11
1:13 上主这样说:「为了阿孟子民再叁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为他们剖开基肋阿得的孕妇,为扩展自己的疆土。 列下 8:12; 15:16
欧 14:1
1:14 在作战之日的呐喊中,在风雨天的狂暴中,我必在辣巴的城墙上放火,烧尽她的王宫。 依 28:2
欧 4:19
1:15 他们的君王和君王的官吏必一起被掳去」──上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