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八章 | ||
| 七支派平分北部 | ||
| 48:1 | 各支派的名字如下:由极北端起,沿赫特隆路至哈玛特口,再至哈匝尔南;──北有大马士革边界,有哈玛特边界──每支派由东界到西界各有一份:这是丹的一份。 | |
| 48:2 | 靠近丹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阿协尔的一份。 | |
| 48:3 | 靠近阿协尔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纳斐塔里的一份。 | |
| 48:4 | 靠近纳斐塔里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默纳协的一份。 | |
| 48:5 | 靠近默纳协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厄弗辣因的一份。 | |
| 48:6 | 靠近厄弗辣因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勒乌本的一份。 | |
| 48:7 | 靠近勒乌本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犹大的一份。 | |
| 中部保留地 | ||
| 48:8 | 靠近犹大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你们应保留的献地,宽二万五千肘,长由东界到西界,如每支派分得的一份一样,中间是圣所。 | 户 1:50 |
| 48:9 | 你们为上主保留的献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 | 45:1-6 |
| 48:10 | 这块所献的圣地应归司祭,北面长二万五千肘,西面宽一万肘,东面宽一万肘,南面长二万五千肘,中间是上主的圣所。 | |
| 48:11 | 这地应归被祝圣作司祭的匝多克的子孙,他们谨慎遵行了我的礼规,当以色列子民堕落时,他们没有像肋未人一样堕落下去。 | 44:15-16 |
| 48:12 | 属司祭的地是献地中至圣之地,靠近肋未人的边界。 | |
| 48:13 | 属肋未人的地与司祭的边界平行,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总计长二万五千肘,宽二万肘。 | 肋 25:32-34 户 35:1-2 |
| 48:14 | 其中的地不可变卖,不可交换,也不可转让,这是地中最好的一份,因为是祝圣於上主的。 | |
| 京城和元首之地 | ||
| 48:15 | 由二万五千肘的面积所馀的五千肘应列为俗地,作为居住的城市和郊区,城市应在中心。 | |
| 48:16 | 城市的面积如下: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东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 | 默 21:15-17 |
| 48:17 | 城市外的郊区是:北面二百五十肘,南面二百五十肘,东面二百五十肘,西面二百五十肘。 | |
| 48:18 | 至於那与所献圣地平行的所馀之地,东面长一万肘,西面长一万肘,其中出产应作为城内居民的食粮。 | |
| 48:19 | 城内的居民是由以色列各支派分派来住的。 | |
| 48:20 | 整个献地为二万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宽,为一方形,是你们应保留的所献圣地和城市地段。 | |
| 48:21 | 在所献圣地与城市地段的两边所馀之地,二万五千肘以东至东面的边界,二万五千肘以西至西面的边界,与各支派所分之地平行,都归元首,所献圣地与圣所在中间。 | |
| 48:22 | 除在属元首的地中间,有肋未人的产业和城市地段外,凡在犹大边界与本雅明边界之间的土地,皆归元首所有。 | |
| 五个支派平分南部 | ||
| 48:23 | 至於其馀的支派:由东界到西界,是本雅明的一份。 | |
| 48:24 | 靠近本雅明的边界,由东界至西界是西默盎的一份。 | |
| 48:25 | 靠近西默盎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依撒加尔的一份。 | |
| 48:26 | 靠近依撒加尔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则步隆的一份。 | |
| 48:27 | 靠近则步隆的边界,由东界到西界,是加得的一份。 | |
| 48:28 | 靠近加得的边界,是南方向阳的边界,由塔玛尔到默黎巴卡德士水,沿河直到大海。 | |
| 48:29 | 这是你们为以色列各支派抽签平分的土地,是你们应得的产业──吾主上主的断语。 | |
| 新京城的面积与门 | ||
| 48:30 | 城的出口如下:北面为四千五百肘, | |
| 48:31 | 北面有叁门:一为勒乌本门,一为犹大门,一为肋未门。城门都是照以色列支派的名字起的。 | 默 21:12-13 |
| 48:32 | 东面为四千五百肘,有叁门:一为若瑟门,一为本雅明门,一为丹门。 | |
| 48:33 | 南面为四千五百肘,有叁门:一为西默盎门,一为依撒加尔门,一为则步隆门。 | |
| 48:34 | 西面为四千五百肘,有叁门:一为加得门,一为阿协尔门,一为纳斐塔里门。 | |
| 48:35 | 周围共一万八千肘。这城从那天起名叫「上主在那里。」 | 肋 26:11-12 列上 8:16 耶 3:17 默 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