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献於上主的保留地
45:1 「当你们抽签分地作为产业时,应将一块圣地献给上主,当作献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二万肘。凡在这 围之内的地全是圣的。 48:8-20
45:2 其中一块作为圣所,长五百肘,宽五百肘;四面成方形,周围有空地,宽五十肘。 42:15-20
45:3 在这一区量出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的地方,其中应有圣所,至圣所;
45:4 这块圣地,应归於在圣所内为服事上主职的司祭,作为他们的住处和他们羊群的牧埸。
45:5 另一块二万五千肘长,一万肘宽的地方,归於在殿内服务的肋未人,作为他们的地业,及他们居住的城邑。

京城和元首之地
45:6 再划出建京城的地段,宽五千肘,长二万五千肘,在保留的献地之旁,归於全以色列家族。
45:7 在保留的献地和建城的地段两旁,紧靠着保留的献地和建城的地段,由西边的往西,由东边的往东的土地,全归於元首。西边的边界,东边的边界,其长与其他支派所分得的土地相同。
45:8 这是在以色列划归元首的领土:这样,我的元首不再压迫我的百姓,并将土地留给以色列家族及他们的各支派。」

元首的义务与权利
45:9 吾主上主这样说:「以色列的元首,你们该够了罢!你们应放弃强暴与抢掠,实行正义与公道,你们不要再向我的人民横徵暴 ──吾主上主的断语── 耶 22:3-5
45:10 你们应用公平的天平,准确的『厄法』,准确的『巴特』。 肋 19:35-36
45:11 『厄法』和『巴特』的容量应当相等:即一『巴特』等於『荷默尔』的十分之一,十分之一『荷默尔』即一『厄法』。分量应依照『荷默尔』而定。
45:12 『协刻耳』应为二十『革辣』。二十『协刻耳』加二十五『协刻耳』,再加十五『协刻耳』为你们是一『米纳』。
45:13 你们应奉上的献仪如下:由一『荷默尔』小麦,应献六分之一『厄法』;由一『荷默尔』大麦,也应献六分之一『厄法』。 出 30:13-16
玛 23:23
45:14 对油的规定:由一『苛尔』油,应献十分之一『巴特』,因为十『巴特』为一『苛尔』。
45:15 由以色列茂盛的牧场,每二百只羊中取一只羔羊献为供物,做全燔祭与和平祭,为自己赎罪──吾主上主的断语── 肋 1:1; 2:1; 3:1
45:16 全国人民应将这样的献仪交给以色列的元首;
45:17 元首在庆节、月朔和安息日,以及以色列家族所有的庆节,应备办全燔祭、素祭和奠祭,又应备办赎罪祭、素祭、全燔祭与和平祭,为以色列家族赎罪。」 46:1
肋 23:24
编下 31:3

各庆节的祭献
45:18 吾主上主这样说:「正月初一,你应取一头无瑕的公牛犊,为圣所取洁。 肋 16:16
45:19 司祭应取赎罪祭祭牲的血,涂在圣殿的门框上,祭坛台座的四角上,和内院大门的门框上。
45:20 正月初七,为那不慎误犯的人,也应照样行,为圣殿取洁。
45:21 正月十四,你们应过逾越节,七天吃无酵饼。
45:22 在那一天,元首应为自己和本国全体人民献一头公牛犊,为赎罪祭。
45:23 七天的庆节,他应向上主献全燔祭:七天内每天应献七头无瑕的公牛犊,和七只无瑕的公羊;每天献一只小山羊,为赎罪祭。
45:24 还应献素祭:为每头公牛犊献一『厄法』面,为每只公羊献一『厄法』面;为一『厄法』面加一『辛』油。
45:25 七月十五日的庆节,他应献同样的祭品;七天之久应献同样的赎罪祭、全燔祭、素祭和油。」 户 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