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叁章 | ||
| 摩尔德开不礼哈曼 | ||
| 3:1 | 此後,薛西斯王擢升阿加格人哈默大达的儿子哈曼,使他进级,位居所有同僚公卿之上。 | 补录甲 17 |
| 3:2 | 君王下命,凡在御门供职的臣仆,都应向哈曼俯首下拜,只有摩尔德开不肯向他低头,也不下拜。 | 补录丙 4-5 |
| 3:3 | 於是御门供职的臣仆问摩尔德开说:「为什麽你违犯王命?」 | |
| 3:4 | 他们天天这样问他,他也不听;他们便告诉了哈曼,说摩尔德开背叛王命,想观察摩尔德开的态度是否坚持到底,因为他曾给他们说自己是犹太人。 | |
| 3:5 | 哈曼见摩尔德开不向他低头下拜,就非常忿怒, | 补录甲 17 |
| 3:6 | 心想只杀害摩尔德开一人,还不足 恨,因为人向他告诉了摩尔德开的身世;於是哈曼打算把薛西斯王整个帝国内的一切犹太人,和摩尔德开一起杀尽灭绝。 | |
| 哈曼设计陷害犹太人 | ||
| 3:7※ | 在薛西斯为王第十二年正月,即「尼散」月,有人在哈曼前抽「普尔」,就是抽签,为定一个日子和月份,好在那一天灭绝摩尔德开的种族。结果,抽出了十二月,即「阿达尔」月十叁日。 | 9:24-26 |
| 3:8 | 於是哈曼对薛西斯王说:「在你全国各省内,有一个民族,散居在各民族之间,他们的法律和各民族的都不同,又不遵守王法;容留他们,於君王实在不利。 | 补录乙 4-5 达 3:8-12 智 2:14-15 |
| 3:9 | 若君王赞同,可谕令把他们灭绝,我愿捐一万『塔冷通』银子,交与管理国库的人,归入王库。」 | 7:4 |
| 3:10 | 於是君王由自己的手上,取下指玺,交与那迫害犹太人的阿加格人哈默大达的儿子哈曼。 | 创 41:42 |
| 3:11 | 接着对哈曼说:「钱仍还给你,至於这个民族,你可任意处置。」 | |
| 3:12 | 即在正月十叁日召集了众御史,根据哈曼的旨意,用各省习用的文字,和各民族的方言,拟定了一道文书,颁发给各省御史大臣,各省省长,各民族族长;文书用薛西斯王的名义措辞,并盖上君王的指玺; | 1:19 达 3:4, 7 |
| 3:13 | 然後由众驿使传递至帝国各省,限令在一天内,即十二月,「阿达尔」月十叁日,把全国所有的犹太人,不论老幼妇孺,一律加以歼灭、屠杀、铲除,财产一律没收。 | 9:10 |
| 补录乙 | ||
| 谕文 | ||
| 1 | 谕文如下:「薛西斯大王钦命印度至厄提约丕雅之一百二十七省省长及其属员事: | |
| 2 | 自朕辖治各邦,管理全国以来,未尝妄用职权,而常以宽容仁慈,抚育我人民,志在庶民皆享康乐,举国共庆升平,勤苦经营,以图国泰民安,恢复人类久已渴望之和平。 | 友 2:5 达 3:31 |
| 3 | 朕今谘询枢密,何以克遂此愿。而哈曼首相,秉赋忠贞,信智超群, | |
| 4 | 上奏朕曰:有一败类,散居天下万邦,风俗律法,与天下异,且不从王法,使朕所颁政令,难奏厥功。 | 3:8 智 2:15 |
| 5 | 今朕始悉其端,惟此民族,与众殊异,固守己法,生活异趣,对朕天下,实存野心,致力破坏,是以国家不获安宁。 | |
| 6 | 因此朕令:凡当今首相 朕之亚父哈曼 在文书内所示之人物,务於本年十二月即「阿达尔」月十四日,偕其妻孥子女,应一律刀斩,歼灭九族,不得留情顾惜。 | 补录戊 9-10 创 45:8 |
| 7 | 务使古今败类,於一日之间,悉葬身九泉,然後国必永安,乱事方息。」 | |
| 3:14 | 谕文应在各省公布,通知天下人民,准备应付这一天。 | |
| 3:15 | 驿使因迫於君令,就迅速出发;在稣撒禁城里立即公布了这道上谕。此时君王与哈曼同席共饮;但是稣撒全城却陷於混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