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 ||
| 除污与赔偿的法令 | 申 23:10-15 | |
| 5:1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5:2 | 「你命以色列子民把患任何癞病、任何淋病及所有为死 沾染不洁的人送出营外, | 9:6; 19:11-16 肋 13:45-46; 15 |
| 5:3 | 不论男女,都应送到营外去,免得我住在他们中的营幕沾染不洁。」 | 格前 5:7-13 格後 6:16-18 默 21:27; 22:15 |
| 5:4 | 以色列子民就如此做了,将他们送到营外;上主怎样吩咐了梅瑟,以色列子民就怎样做了。 | |
| 5:5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肋 5:15-26 |
| 5:6 | 「你训令以色列子民:不论男女,对近人作了什麽不义的事,因此得罪上主而自觉有罪, | |
| 5:7 | 他该承认自己所作的不义,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另加五分之一给他所害的人。 | 德 4:31 |
| 5:8 | 若此人没有近亲可向他赔偿,这赔偿就归上主,属於司祭。此外尚应献一赎罪的公绵羊,为自己赎罪。 | |
| 5:9 | 以色列子民在奉献的各种圣物中,凡是给司祭的献仪,即归於司祭。 | |
| 5:10 | 每人所奉献的圣物,应归自己;但人给与司祭的,应归於司祭。」 | |
| 解决夫妻疑忌的法令 | ||
| 5:11※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5:12 |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若某人的妻子背离丈夫, | |
| 5:13 | 对他不忠,瞒着丈夫让人与她同睡交媾,在暗中玷污了自己,又没有见证,也没有被捉住; | |
| 5:14 | 若丈夫心生疑忌,疑忌他的妻子受了玷污;或者心生疑忌,疑忌他的妻子,但她实在没有受玷污; | 德 9:1 |
| 5:15 | 丈夫就应带他的妻子到司祭前,为她献祭,献十分之一『厄法』的大麦粉,其上不可倒油,也不可加乳香,因为这是因疑忌所献的素祭,是一回忆罪过的素祭。 | 肋 5:11; 7:10 肋2:2 |
| 5:16 | 司祭令她前来,站在上主面前; | |
| 5:17 | 然後用陶器取些圣水,再由会幕地上取些尘土,放入水内。 | |
| 5:18 | 司祭叫这女人站在上主面前,松开她的头发,将回忆的素祭品,即为疑忌所献的素祭品,放在她的掌上,司祭手内拿着给人招致咒骂的苦水, | 达 13:29 |
| 5:19 | 然後司祭命那女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同睡,若你没有背离丈夫受玷污,愿这招致咒骂的苦水於你无害。 | |
| 5:20 | 但是,如果你背离了丈夫受了玷污,让丈夫以外的男人与你同睡,── | |
| 5:21 | 在此司祭叫那女人以诅咒的誓辞起誓,然後对她说:──愿上主使你在你民族中成为可咒骂和诅咒的人,使你大腿萎缩,使你肚腹肿胀! | |
| 5:22 | 愿这招致咒骂的水进入你的五脏,使你肚腹肿胀,使你大腿萎缩!」女人答说:「阿们、阿们。」 | |
| 5:23 | 随後司祭将这些咒文写在纸上,用苦水洗去, | |
| 5:24 | 令女人喝这招致咒骂的苦水。这招致咒骂的水一进入她内,就给她带来苦楚。 | 咏 109:18 |
| 5:25 | 司祭再由这女人的手内,接过为疑忌所献的素祭祭品,在上主面前行过摇礼後,放在祭坛上; | 肋 5:12 |
| 5:26 | 再由这素祭祭品内取出一把来作为纪念,放在祭坛上焚烧;以後, 令女人喝这水。 | |
| 5:27 | 司祭命她喝水以後,事必灵验:如果她受了玷污,对丈夫不忠,这招致咒骂的水一进入她内,就给她带来苦楚;她的肚腹必肿胀,大腿必萎缩;这女人在她的民族中,必成为可咒骂的人。 | |
| 5:28 | 但是,如果这女人没有受玷污,而是贞洁的,就不致受害,反要生育子女。 | |
| 5:29 | 这是关於疑忌事的法律:几时一个妇人,背离丈夫,受了玷污; | |
| 5:30 | 或是一个男人心生疑忌,疑忌自己的妻子,他应带妻子站在上主面前,司祭应对她执行这法律所规定的一切。 | |
| 5:31 | 如此,男人可免无罪,女人应自负罪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