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章 | ||
| 长明灯和供饼 | ||
| 24:1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24:2 |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给你拿由橄榄榨的清油来,为点灯用,好叫灯光长明不熄。 | 户 8:2 出 25:31-40 肋 6:5-6 出27:20-21 |
| 24:3 | 亚郎应将这灯放在会幕内,约柜帐幔外,自晚上到早晨常点在上主面前: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永久的法令。 | 撒上 3:3 |
| 24:4 | 亚郎应把这些灯放在纯金台上,在上主面前长燃不熄。 | |
| 24:5 | 你应拿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个是十分之二『厄法』; | 撒上 21:4-7 厄下 10:34 玛 12:4 谷 2:26 |
| 24:6 | 将饼排成两行,六个一行,供在上主面前的纯金桌上。 | 编下 2:3 |
| 24:7 | 每行应撒上纯乳香,作为食物当献与上主的火祭,为获得纪念。 | |
| 24:8 | 每安息日,应将饼不断地供在上主面前,这是以色列子民因永久的盟约而当行的义务。 | |
| 24:9 | 这些应归亚郎和他的儿子;他们应在圣地方吃,因为这是上主火祭中至圣之物,是他永享的权利。」 | |
| 亵圣的处罚 | ||
| 24:10 | 当时在以色列子民中有一个人,他的母亲是以色列人,父亲是埃及人。这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在营内与一个以色列人争吵; | 出 12:38 |
| 24:11 | 以色列女人的儿子咒骂亵渎了上主的名,人们就带他去见梅瑟, 这人的母亲名叫舍罗米特,是丹支派狄贝黎的女儿, | 出 22:27 |
| 24:12 | 将他看守起来,等梅瑟依照上主的训令给他们处理。 | |
| 24:13 | 於是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24:14 | 「你带这犯亵渎罪的人到营外去,凡听见他说亵渎话的人,都按手在他头上,然後令全体会众用石头砸死他。 | 列上 21:10 达 13:34 |
| 24:15 | 你应这样告诉以色列子民说:凡亵渎天主的,应负罪债; | |
| 24:16 | 那不避讳「雅威」之名的,应处死刑,全体会众应用石头砸死他;不论外方人或本地人,若不避讳「雅威」的名,应处死刑。 | 若 19:7 |
| 报复律 | ||
| 24:17 | 凡打死人的,应处死刑。 | 出 21:12-20 |
| 24:18 | 凡打死牲畜的,应该赔偿:以命还命。 | |
| 24:19※ | 人若加害自己的同胞,他怎样待人,人也怎样待他: | 出 21:25 |
| 24:20 |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害了人,人也怎样害他。 | |
| 24:21 | 凡打死牲畜的,应该赔偿;凡打死人的,应处死刑。 | |
| 24:22 | 为你们,不论是外方人或是本地人,只有一样法律;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 |
| 24:23 | 梅瑟这样训示了以色列子民;他们就把这犯亵渎罪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砸死。以色列子民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