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章 | ||
| 敬拜邪神之罚 | ||
| 20:1 | 上主训示梅瑟说: | |
| 20:2 | 「你对以色列子民说:以色列子民和侨居以色列的外方人中,若有人将儿女献给摩肋客,应处死刑;当地的人应用石头砸死他。 | 18:21 |
| 20:3 | 我必板起脸来与此人作对,将他由民间铲除,因为他将儿女献给了摩肋客,玷污了我的圣所,亵渎了我的圣名。 | |
| 20:4 | 当地的人,若在这人奉献自己的儿女给摩肋客时,竟闭目不看,而不将他处死, | |
| 20:5 | 我自己要板起脸来与这人和他的家族作对,将他和一切随着他敬拜摩肋客的人,由他们的人民中间一律铲除。 | 列上 11:7 |
| 20:6 | 若有人去求问亡魂和占卜者,跟随他们行邪法,我必板起脸来与这人作对,将他由民间铲除。 | 19:26, 31; 20:27 出 22:17 |
| 20:7 | 你们应成圣自己,成为圣的,因为我上主是你们的天主。 | 11:44f |
| 20:8 | 你们应遵守我的法令,一一依照执行,我是要你们成圣的上主。 | |
| 20:9 | 凡辱骂自己父母的,应处死刑;他辱骂了父母,应自负血债。 | 出 21:17 撒下 1:16 玛 15:4 谷 7:10 |
| 行邪淫之罚 | ||
| 20:10 | 若人与一有夫之妇通奸,即与邻友之妻通奸,奸夫奸妇应一律处死。 | 申 22:22 则 23:45 达 13:22 若 8:5 |
| 20:11※※ | 若人与父亲的妻子同寝,是揭露了父亲的下体,两人应一律处死;他们应自负血债。 | 格前 5:1 |
| 20:12 | 若人与儿媳同睡,两人应处死;他们犯了乱伦的罪,应自负血债。 | |
| 20:13※ | 若男人同男人同寝,如男之与女,做此丑事的两人,应一律处死,应自负血债。 | 创 19:5 |
| 20:14 | 若人娶妻又娶妻的母亲,这是淫乱,应将他和她们用火烧死,使你们中间不致存有淫乱。 | |
| 20:15 | 若人与走兽同寝,应处死刑;走兽亦应杀死。 | |
| 20:16 | 若女人走近任何走兽,与它交合,应将这女人和这走兽杀死,应处死刑;他们应自负血债。 | |
| 20:17 | 若人娶自己的姊妹,不论她是自己父亲的女儿,或是母亲的女儿,以致他看见了她的下体,她也看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应在本国人前将他们铲除,因为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应自负罪债。 | 18:17 |
| 20:18 | 若人与在月经期内的女人同寝,揭露了她的下体,暴露了她的血源;她也揭露了自己的血源,应将两人由民间铲除。 | |
| 20:19 | 你不可揭露你母亲的姊妹,或你父亲的姊妹的下体,因为这是暴露自己的肉体;他们应自负罪债。 | |
| 20:20 | 若人与自己的叔伯母同睡,这是揭露了叔伯的下体;他们应自负罪债,绝嗣而死。 | 出 22:17 |
| 20:21 | 若人娶自己兄弟之妇为妻,这是可耻的,无异是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体,必然绝後。 | 玛 14:4 |
| 洁与不洁之分别 | ||
| 20:22 | 你们应遵守我的一切法令和我的一切规定,一一依照执行,免得我领你们去居住的地方将你们吐弃。 | |
| 20:23 | 你们不应随从我由你们面前要驱逐的民族的风俗,因为他们做了这一切事,我才厌恶了他们, | |
| 20:24 | 才对你们说:你们要占领他们的土地;我将这流奶流蜜的地方,赐给你们作产业。是我上主你们的天主,使你们与万民分开。 | |
| 20:25 | 所以你们应分别洁与不洁的走兽,洁与不洁的飞禽,免得你们为不洁的走兽、飞禽,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动物, 我已给你们分别清楚,免染不洁, 玷污自己。 | 11 |
| 20:26 | 你们於我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是圣的;为此我将你们和万民分开,好属於我。 | 11:44f |
| 20:27※ | 凡召亡魂行巫术或占卜的男女,应一律处死,应用石头砸死;他们应自负血债。」 | 19:26, 31; 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