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唇(Lip, Labium)

是口的一部份,它在圣经上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种是原意的,其用途是说话(歌4:3, 11; 5:13; 7:10),耻笑(咏22:8),或亲吻(箴24:26);另一种意义是隐喻的,指示人的虚伪假善(依29:13; 见玛15:8),人不堪当宣布天主的圣言,赞美天主的圣名(依6:5; 索3:9)。口唇在圣经原文上的借意用途更多,但大都已不复见於中文译本,故仅举上者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