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总督(Procurator) 这里所说的总督与路2:2所说的叙利亚总督,不论在职权、属地、及地位等各方面,是迥然不同的,前者属於後者的权下,所属土地狭小,人口不多,且是多事之区。 公元六年罗马帝国罢免了犹太王阿尔赫劳(玛2:22),而将他所管理的地区犹太、撒玛黎雅及依杜默雅划为一个隶属叙利亚的罗马行省,由罗马的特派总督来管理。总督拥有本区的最高军权,是行政的长官,格外是执法的判官,但在重要的巨大案件上,仍须请示於叙利亚的罗马督导使。他的驻所普通是在凯撒勒雅,但在犹太人的大庆节日期间,惯驻耶京,以防民间百姓的集体暴动。 罗马驻犹太的总督:先後共有十四位,自公元六年至六六年,中间中断了叁年,即自四十一至四十四年,前期有七位,後期亦有七位。第一位总督名苛颇尼约於公元六年上任,到任不久即接到叙利亚总督季黎诺的命令,清查犹太户口。激起百姓的不满及愤恨,由加玛拉人犹大(Iudas Gamalae)起而叛变反抗,结果事败身亡,不少犹太人亦死於非难。他的任期至公元九年满期,由安彼威约及鲁富先後继任,至公元一五年,我们仅知其名,关於他们有何政绩则无从稽考。自公元一五年来,至二六年的继位总督是格辣托,他与大司祭亚纳斯不和,将之革职,四年中先後委任了四位大司祭,最後一位就是耶稣受难时的盖法大司祭。 公元二六年比拉多被委任为犹太总督,任期直至公元叁六年,他的作为见「比拉多」条。比拉多的继位人有玛尔切罗及玛鲁罗二人,任期自叁六年至四一年。四一年罗马皇帝将犹太的总督制废除,将其土地划入阿格黎帕一世的版图。但在阿氏於公元四四年逝世後,又恢复了犹太的总督制,史称为第二期罗马总督。这第二期内的第一任总督是法多,他是一位精明能干的政治家,曾平息乱党,赐予犹太人宗教上的绝对自由;但在他执政的末期,却又变成了混乱的局面,民族主义抬头,假先知忒乌达作乱惑众,自称是默西亚,被总督所杀。公元四六年由提庇留亚历山大继位,他原是犹太人,但极崇拜希腊文化,故为犹太人所不齿,此时圣地发生了大 荒,此次天灾亦见载於圣经(宗11:27, 30)。其後自公元四八年至五二年的总督名叫雇玛诺。他是一位英勇的将军,但不懂政治,由於军人的蛮横而大失人心,於是发生了严重的动乱,即犹太人与撒玛黎雅人之间的争斗,几乎演变成内战。喀劳狄皇帝遂将他革职充军,委任斐理斯为总督(五二~六○)。他展开与「热诚派」的「匕首党」及假默西亚的战斗,手段强硬,将其首脑人物杀掉。这次的作乱圣经也有所提及(宗21:38)。其後又有犹太人及希腊人为了公民权的争夺而发生暴乱,尼禄皇帝将他召回罗马,而委派了斐斯托为其继任人(六一~六二)。他以明智的手腕将内乱平息,堪称一位正直的总督。自公元六二年至六四年的总督是阿耳彼诺,他不管治安,不理政事,惟知搜括民财,因而造成了一种无政府的紊乱状态。继他位者是杰息敖夫罗洛(六四~六六)。此人可说是一无恶不作的坏人,毫无正义感,欺骗、抢劫、掠夺,无所不为,致使不少的人民陷於贫困的绝境,结果民怨沸腾,起而作剧烈的反抗斗争,而导致公元七○年的大战及耶京的毁坏与灭亡。 罗马驻犹太的总督一览表: 1、苛颇尼约Coponius公元六年~九年 2、安彼威约M. Ambivius九年~一二年 3、鲁富A. Rufus 一二年~一五年 4、格辣托V. Gratus一五年~二六年 5、比拉多Pontius Pilatus二六年~叁六年 6、玛尔切罗Marcellus叁六年~叁七年 7、玛鲁罗Marullus叁七年~四一年 叁年中断期(见上) 1、法多Cuspius Fadus公元四四年~四六年 2、提庇留亚历山大Tib. J. Alexander四六年~四八年 3、雇玛诺Ventidius Cumanus公元四八年~五二年 4、斐理斯Antonius Felix五二年~六○年 5、斐斯托P. Festus六○年~六二年 6、阿耳彼诺Lucceius Albinus六二年~六四年 7、夫罗洛Gessius Florus六四年~六六年 见比拉多总督;详见思高圣经学会出版福音33-43页福音总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