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旷野 [荒野](Wilderness, Desertum [Desert]) 一、旧约中的旷野 所谓巴力斯坦的旷野,并不是我们平常所想像的荒沙赤地,而几乎全部是属石灰石的山岗地带,因缺乏雨分或土质恶劣,而成为荒野地带。圣经上称之谓旷野,但这些旷野并不是绝对性的,因为考古及地质学家告诉我们,在现在或圣经上所称的旷野地区,古时亦曾有过人烟及文化的存在,是以并非人不能生存的旷野。圣经上为指示旷野所用的名词颇为丰富,今简述如下: 1、「米得巴尔」(Midbar): 原是指一片广大、可用为牧业的平原而言(撒上17:28; 咏65:13; 依42:11; 耶23:10; 岳1:19; 2:22),其次才是指不毛之地,或沙漠地区而言(创14:6; 出3:1; 申11:24; 撒上24:1; 列上19:15; 依32:15; 35:1等),另外亦有寓意的用法,即为表示凄惨荒凉,贫乏荒芜之意(依14:17; 耶2:31; 欧2:5等)。 2、「阿辣巴」(Arabah): 意谓「旷野,凄凉、无人烟地区」,加以冠词则格外是指阿辣巴及阿辣巴河而言(亚6:14)。此字原有遥远的乾枯地区之意,故此多次与「米得巴尔」通用(依33:9; 35:1, 6; 40:3; 41:19; 51:3; 耶2:6等)。 3、「耶熹孟」(Yeshmon): 即旷野之地(申32:10; 咏68:2),有时同「米得巴尔」对用(咏78:40; 106:14; 107:4; 依43:19, 20),若加以冠词则变成固有地名(撒上19, 24; 26:1, 3,见希伯来文)。此外尚有一些其他指旷野的代用名词,如「空旷」,「乾旱之地」,「凋零之区」等。 二、新约: 旧约中的旷野意义仍沿用於新约,所不同者是新约除了「犹大旷野」外,从未提及其他任何固定的旷野,并且有些地方「旷野」与清静之地意同。 叁、旷野的象徵意义: 旷野象徵天主的惩罚,天不降雨,地无出产,先知们惯用此种意义(依6:11, 12; 13:9, 20-22; 34:10-17; 耶19:10; 17:6; 哀5:18; 则6:14; 26:19; 29:9; 索2:13; 默17:3),人居之地将满布鸱 、驼鸟、魍魉、豺狼及野狗(依13:20-22; 34:11-16; 索2:14; 路8:29; 11:24; 默18:2),但在默西亚时代旷野将变成美丽的田园(依32:15-17; 25:1, 2, 6, 7; 41:18, 19)。 以民四十年的旷野生活,在宗教上为以民的子孙有着重大的记念意义。它是天主向以民表示爱情结盟的黄金时代(申32:10-12; 欧2:16, 21, 22)。若翰在旷野度过数年苦修生活之後,便在约但河附近的旷野地带,开始他的传教生活(路1:80; 2:4)。耶稣受洗後,亦在旷野四十昼夜禁食及受魔鬼的试探(玛4:1-11; 路4:1-13)。耶稣多次躲避群众,走向旷野去祈祷,并在旷野两次显增饼的奇迹,用以证明他是赐给真「玛纳」(指圣体圣事)的默西亚(谷1:35, 45; 6:31-41; 若6:26-40)。默示录的作者神视中见默西亚的母亲 教会,在生子後逃避至旷野,象徵的记念厄里亚在旷野中的避难(默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