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胆 (苦胆)(Gall, Fel) 圣经内仅两次提及「胆」,是人身内脏的器官,而且两次都是提及人在受到莫大悲痛时用的(约16:13; 20:25)。多俾亚传内数次提到「鱼胆」,将它当作治眼用的药品(多6:4, 9; 11:4, 8, 11)。 约20:14原文之「胆」字,按借意是指「毒汁」。古人以为蛇的毒汁,是从胆内流出来的。希腊和拉丁通行本,多次将希伯来文另一个原指毒草或毒汁的名词,译作「胆」。思高译本则按照原文字义和譬喻之意,常译为「毒草」,「毒药」,或其他类似的辞句(见申29:17; 32:32, 33; 耶9:14; 23:15; 哀3:19; 亚6:12; 宗8:23),只咏69:22一处,译作「苦胆」。 玛27:34虽然原文为「胆」,思高译本则按照所指含义,译为「苦艾」(参见谷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