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Dream, Somnium) 在一切古代民族中,梦境无论在宗教、政治、军事以及个人的生活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及价值,它被视为一种神明意旨的奇妙昭示(见户12:6-8)。在我国自然亦不例外。关於梦境,不只在古老的卷册上有所讨论记载,就是目前在一般平民的心理上,也仍然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及影响力。它多次被视为即将发生事物的预告及徵兆。这种例子在圣经上是屡见不鲜的(创37:5-10; 40; 41; 民7:13, 14; 撒上28:6, 15; 达2:1; 4:2; 艾10:5; 11:5-12; 加下15:12),却很少有被解释为自然心理反应作用的(训5:2; 依29:8)。天主在梦中许给亚巴郎要获得大批的後代子孙(创15:12),在梦中显示给雅各伯(创28:10-22)、基德红(民6:25, 26; 见7:13-14),在基贝红显现给撒罗满(列上3:5-15)、在拿步高国王宫殿中显现给达尼尔(达2:1; 4:1; 7:1等),以及在史罗圣所中显现给幼童撒慕尔(撒上3)。 既然梦境在古代的各民族中有如此重大的价值,而梦境在古代的人看来又是如此玄妙,是以不是任何人可以对它加以解释的。圣经上指出只有「智者」,才可以解释梦境(创41:8)。所谓之「智者」时与术士及巫士相提并论(出7:11, 22; 达2:2; 4:3; 5:15)。可是在圣经上,巫术的实施是为明文所禁止(肋19:26; 申18:10),是以圣经上多次将解梦的能力归於天主的恩宠及天主神力的作为(创40:8; 41:16, 38; 达1:17; 2:28; 4:5, 6; 5:11, 14)。 中国的大型庙宇中,多设有地下室,称之谓「寻梦殿」,是为召神梦启示的特别设施。古代其他民族的庙宇中,也有这种设备,但是圣经上却向来未明确指出是否在以民间也有这种「寻梦殿」的存在,虽然有些学者强调幼童撒慕尔的梦境,就是在圣所召梦的结果(撒上3)。 不可否认的是,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都有自私自利的小人,假借梦境来愚弄乡民,自己从中取利。是以无怪圣经很早就提出警告:一切引导人敬拜邪神的梦境都是假的,藉这种梦境骗人的人,应被处以死刑(申13:2-6)。耶肋米亚更不遗馀力地向这种人攻击(耶23:16-32, 27:9, 10; 29:8, 9; 见匝10:2-3)。 在新约中梦境虽然仍保存了旧约的特色及重要价值,但是已非常少见。在福音上只有玛窦记载若瑟及叁位贤士所获得的梦境启示(玛1:20; 2:12, 13, 19, 22),以及在耶稣苦难史上比拉多的妻子所作的梦(玛27:19)。此外,新约却记载了两人同时获得的同一异像,即扫禄(保禄)与门徒阿纳尼雅(宗9:10-16),以及伯多禄和科尔乃略同时所获得的同一异像(宗10:1-11:8)。 见睡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