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役 [执事](Deacon, Diaconus)

这一名词在圣经上的意义很广,用法也很多。思高圣经译本多译作「仆役」。普通的说法有「主人的仆役」(谷9:35; 10:43; 玛20:26; 22:13; 23:11),外教的执政者是天主的仆役(罗13:1-4);比较狭意的说法有:教友是基督或天主的仆役(若12:26; 格後11:23; 6:3, 4; 参见得前3:2; 格前3:5; 哥1:7; 4:7);寓意的说法则有某一种势力的仆役,比如撒殚(格後11:14, 15)、福音(弗3:6, 7; 哥1:23)罪恶(迦2:17,注:此处思高译本作「支持人」)、割损(罗15:8)及新盟约的仆役(格後3:6)。

执事:除了上述的「仆役」意义之外,在新约中另有两个地方,是指教会中的一种阶级而言(思高译本作「执事」)。他们在管理教务上是监督或长老的助手(斐1:1; 弟前3:8, 12)。为尽他们的职务,应具有与监督或长老相似的本性及超性的优长(弟前3:1, 13)。协助监督或长老们料理行政。这是教会的一个新组织、新职位,不见於外教人的行政机关,故此也无适当的希腊文名称,故此采用了普通常用的「仆役」一词,来指称初期教会这种独特的职位 执事。他们的成立及职务很可能出於宗6:2。至少是宗徒们时代制定的,殆无可疑。这可由保禄的书信,尤其由教会获得自由发展以来的传统,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