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意说(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atio Allegorica)

是圣经释意的一种。寓意一词之来源出自希腊文,意思是「我所说者与我的意思不同」,或者「我所说者与我所想者不同」,十分相似中国俗语所说的「指桑骂槐」的说法。这种说法利用在圣经的解释上,就是利用某一字意的象徵性,来发掘字的本意之外的意义。

1、寓意说法是一种圣经的文体结构法:尤其见於诗体经文中。实际上它不外是一种象徵文体的延续,是世界上任何文学中都可以见到的说法,故圣经亦不例外,比如以一棵葡萄树之生长来描述以民百姓的繁衍及土地的拓展(咏80:9-19);又如在依5:1-7的葡萄园寓言诗中,以好葡萄树结了野葡萄的说法,来形容以民之不忠及忘恩负义的作为。同样在新约中,亦有这种文体,如保禄以好橄榄枝与野橄榄枝的说法,来表示犹太人与由外教人而回头入教者之别(罗11:17-24)其次这种寓意说法在歌、达、默等书中,亦屡见不鲜,犹如其他任何文学作品。几时在圣经上,寓意说同字的本意并行而进时,我们称之谓混合的寓意说法,如若15:1-6。如果是纯粹的寓意说法,普通都有一种训导的意义在,但不可以数学上的准确性来对比,故此很易发现一些细小的节目与事实不相符合。

2、寓意说法是圣经的解释法:几时我们发现圣经上除了它表面的、直觉的、易见的字意之外,内骨中蕴有更高深、更奥秘、更难懂的真理事实存在时,而加以对它说明解释,提取其中的教训,这便是寓意的圣经解释法。圣经上最初采用这种解经法的是圣保禄。他论及亚巴郎的两个儿子,依撒格及依市玛耳,并他们的母亲撒辣及哈加尔时说,她们二人是旧约和新约的代表,并说:「这都含有寓意」(迦4:24)。其次运用这种解经法最早及最广泛的要算犹太人淮罗(公元前叁○年至公元後五○年),他在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城创立了寓意解经的学派。这一学派得力於敖黎格乃(Origenes)的倡导及影响,成了当时最负盛名的解经学派,达到了它的黄金时代;他们力图借用当时外教人解释文学的方法来解释圣经,比如很多人用寓意法来解释希腊大诗人荷马(Homerus)及味吉尔(Virgilius)的古典作品,发掘其中寓言神话的真实高深意义。比如当淮罗以这种方法来解释创2:25-3:7时说:亚当代表人之理智,厄娃代表人之情感,而贪欲是诱惑之蛇。原本和谐相处,但贪欲之蛇进入,以诱惑刺激情感,情感则使理智堕落。这是狭义的寓意解经法。

从另一方面看来,亦有广义的圣经寓意,比如诸凡含有有关教义、神学、默西亚、预言的圣经部分,不论它是本意的、借意的、比喻的、寓言的、象徵的或预像的文体,都广泛地被称为寓意的圣经意义。这格外是中古世纪的解经家所喜欢利用的解经方法。其次更有人连奥义的(Mysticus)神修的(Spiritualis)或适应的(Sensus accommodatitius)意义,也归入寓意说法中,这就是更广义的用法了。

见经义,圣经解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