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救主(Redemption, Redeemer, Redemptio, Redemptor)

救赎:旧约内有二字用来表示「救赎」:一是「Padah」一是「Gaal」。
这两字的基本意义是「赎回」,但前一字多注重赎回时所付出的赎价,或替代赎价的事物(出13:13, 15; 户18:15; 欧13:14);後一字则多注重代付赎价的人,或代赎的人与被赎的人彼此间的关系(肋25:25, 49; 申19:6-13; 25:5-10)。为此,後一字的意义比前一字的意义较为广泛,不但涉及被赎的人,而且也涉及被赎的人的子女、财产和名誉。代赎的人称为「Goel」,即由此字而来。

原文用以表「救赎」的二字,与「拯救」(Iashah, salus)一字的分别,即在於「拯救」一字,不一定含有付出代价之意,「救赎」平常是含有付出代价之意的,如奴隶,或人代奴隶付出赎价以获得自由(出21:1-11; 肋25:47-55),罪犯或人代罪犯付出赎价以获得罪赦,免於死亡(出21:28-30),应奉献的圣物或出卖的产业,再付代价赎回复归己有(肋25:23-34; 27:9-34)。由此可见,救赎常是拯救,但拯救不一定常是救赎。明乎此,我们可以进而讨论救赎的意义,先旧约,後新约。

(A) 旧约:

全部圣经所述是人类的救赎史,固然所述只是以民的历史,但天主是以拯救救赎以民,来暗示或预表他的救赎人类的计划。由以民的历史,可以看出天主救赎人类的历史过程,在拯救以民的历史内,就已预示天主拯救救赎人类的历史(依2:3; 49:1-9; 60; 咏2; 若4:22; 罗1:3-6; 9:4, 5)。

天主何以要拯救以民?这就得注意到天主出於慈爱自愿与以民建立的关系(申7:7, 8):天主以以民是自己的民族(出19:3-6; 申7:6; 9:26, 29; 依19:25),以以民占领的土地是自己的产业(申8:10; 9:3-6; 耶2:7; 咏79:1),以以民是自己的长子和宠儿(出4:22; 申1:31; 依66:12, 13; 耶31:9, 20; 智18:13)。为此,我们可以明了天主何以不容以民为奴隶,不让以民的仇敌侵占蹂躏以民的土地;何以天主自称或被称为以民的「哥厄耳」(出6:6; 依41:14; 54:4; 耶50:34)。历代先知的预言救赎,尤其依撒意亚先知的安慰书(依40-66),全是以这一观念为躯干,对这一思想的发挥。

以民获得天主最初和最大的「救赎」,是天主由埃及「为奴之地」救出他们来,与自己订立盟约,成为自己获享自由的子民(出6:6-8; 13:3; 20:2; 申5:6),这是以民的诞生,是以民世世代代不应忘怀的庆节(出12:42; 13:8-10; 申6:20-25)。同时这一事迹,又成了天主日後拯救以民的典型和预兆(依50:1, 2; 耶31:10-12; 匝10:8-12):以民一遇有患难,就哀求天主,有如往昔拯救他们出离埃及,再来拯救他们渡过时艰,脱离难关(咏74:2; 加上4:8-11; 艾4补录丙6-8, 12, 13);先知预报救恩,亦常以以民出离埃及为象徵(依43:16-21; 48:20, 21; 哈3:3-15),即在新约亦以此事来描述基督完成的救赎事业(格前10:1-5)。

以民背盟毁约,再沦为奴隶,流亡异乡,天主再施救赎,全是因为自己有言在先,不能放弃自己的光荣,不能让任何受造夺取自己的光荣(出32:7-14; 申32:27, 39; 依42:8; 则36:22-24)。天主的救赎常是,只是显示天主的慈爱,(申4:37, 38; 7:8; 依43:3, 4, 25; 耶31:3):如父之对於子(依63:15-19; 欧11; 耶3:19; 31:20),如夫对於妻(依54:6-8; 欧2:16-25; 耶3:6-13; 则16)。天主是以显示自己的慈爱来寻求自己的光荣(出34:5-9; 依44:21-23; 63:7-14; 米7:18-20)。「救赎」在天主方面是显示慈爱与仁慈,在人方面是获享自由和幸福;这四样又总归於「平安」(依9:5, 6; 耶33:6-9; 则13:13-16; 米5:3, 4; 盖2:9; 匝8:11, 12),「平安」是「救赎」的效果和赐与。

天主与以民的这种关系,不只就全体而言,而且也就个体而言;民族原是由个体而组成的,受救赎实惠的,终归还是属於这民族的个人,这种思想原早已存在(创48:15-20),只不过不如日後显着而已。这种民族信仰对个人的信仰生活,是不能不发生影响的;个人的信仰生活在自己方面,又足以保存维持全民族的信仰。遭难充军期间,虔诚遗民对主的期望和希望救赎的心愿实深切动人,晚期的经典充满了这种思想,尤以後期的先知书和圣咏集中的一些圣咏为然。实在,愈接近新约,期待主救赎的默西亚思想愈诚挚热烈。统治世界,参与人类历史的天主,是以以民的历史和先知的宣讲,准备了默西亚来临,救赎人类(申18:15, 18; 路1:67-79; 若1:17; 4:25; 6:14; 宗3:12-26)。

(B) 新约:

旧约是救赎的预许,新约是救赎的实现(迦4:3-7),为此,旧约的全部救赎观念都反映在新约内;而且在新约的启示下,使人更明了了救赎的意义。救赎的预报起於原始福音(创3:15),救赎的实现,我们也可以说是起於「新约的原始福音」 圣母领报(玛1:18-23; 路1:26-38)。救赎是在於获得罪赦(玛1:21; 路2:10, 11; 参见咏130:8);要获得罪赦,就必须自知悔改,所以默西亚的前驱在旷野发出的呼声是要求人悔改(玛3:2; 谷1:4; 路3:4; 参见则18:32; 33:11),主耶稣,默西亚,开始传教发出的呼声,亦是要求人悔改(玛4:17; 谷1:14, 15)。若望在自己福音的序言内,就明说救赎的福音即在於人认罪相信主,成为天主的子女(若1:6-13; 参见3:16-21)。

新约的救赎观念,可说是完全建立在罪恶的观念上(若一1:8-2:2),以罪恶的观念为出发点,将一切都概括在罪恶下,叹息期待主的救赎(路1:68-79; 2:29-32; 罗3:9-24; 8:19-21; 弗2:1-3; 迦3:22)。所以要明了救赎,就得明了罪恶,因为有了罪恶,才有了救赎。罪恶是多方面的不义,但总归於与天主为敌,不愿接受天主的爱(创2:17; 3:11; 6:5)。罪恶使人成了该死的罪犯(创2:17; 智2:24, 25=罗5:12),失去了自由,成了罪恶的奴隶(创3:7, 8, 23, 24=若8:34, 35; 罗6:17; 伯後2:19),成了天主的仇人,再没有「平安」(创3:9, 10; 肋26:14-46; 依63:10; 57:20, 21=罗2:9, 10)。天主子降来人世,即是代人赎罪,使人脱离罪恶(玛1:21; 20:28; 罗5:23-26; 参见依53:8-11; 达9:24),恢复人为天主子女所应享的自由(若8:36; 罗6:15-18; 迦5:1),使人出死入生(若3:17, 18; 5:24; 罗5:17-19),再与天主和好,再为天主所喜爱,而有了「平安」(路2:14; 若14:27; 16:26-28; 20:19; 罗5:1; 格後5:18, 19; 弗2:14-18; 3:12; 参见依9:5, 6; 米5:3, 4; 盖2:9)。

新约内用以指「救赎」的一字「Apolytrosis」与其同源字,常含有付出代价之意,与旧约相同,但向谁付出代价?向人?向魔鬼?自然都说不过去。天主何能向受造物缴付代价,受造物又何能向天主要求代价?为此,一些学者不大愿谈「救赎」,只以「救赎」是另一种方式的拯救,或拯救的另一种说法,这未免没有确切明了救赎的意义。须知,固然圣经上常以人与人间的关系,来状述人与天主间的关系;但不能以此概括人与天主间的关系,应就其取譬之点来立论。救赎原是对罪恶而言,人是天主造成的,但罪人却是人自己造成的。人能犯罪却不能使自己脱离罪恶。他是受魔鬼欺骗,自卖与魔鬼为罪恶的奴隶,罪恶才在世界为王,奴役人类。魔鬼是骗取窃夺了天主的权利和光荣,天主子来世救赎人类,战胜魔鬼,消灭罪恶,只是夺回天主的权利和应享的光荣。为完成这番事业,天主是付出了一番代价。这番代价固然是为救赎人类,但最後的目的,还是为显示他的爱,愿他的爱常存在世上,使人知爱悔罪,令他获爱享荣 造物主应享的光荣(斐2:6-11)。

天主出於慈爱与旧约子民造成的关系,实够亲密了(申4:6-8; 撒下7:23, 24),但仍不如生活在新约下,新「以色列子民」与天主所有的关系那麽亲密(玛1:22, 23; 若1:14; 14:20, 23)。时期一满(弗1:9, 10; 迦4:4, 5),天主为显示自己无限的慈爱(弗2:7),派遣自己的圣子降生成人,实现他对人类的预许,完成他对人类的救赎。天主圣子降生成人使天主实实在在住在我们中间(若1:14; 哥2:9),使人类实实在在成了他的骨肉,他的肢体(弗5:29-32; 格前12:12)。他本无罪,也不认识罪,却为我们竟成了罪(格後5:21; 伯前2:22-24; 若一3:4, 5; 参见依53:4-8),取了完全如我们所有的负罪的肉身,以这肉身,代我们赎罪,自作牺牲,消灭了罪恶(罗8:3; 斐2:7, 8; 希2:14, 15; 伯前2:24)。基督实是以自己的死亡换取了我们的生命(格後5:14, 15),我们现在活的生命,实是天主子基督为我们死而复活,赚得来的生命(罗4:25)。在亚当内人都死了;在基督内,人都复活了(格前15:21, 22)。罪恶和由罪恶而来的死亡,是由一人进入了这世界;恩宠和重生也是由一人而进入了这世界(罗5:12, 15-19; 参见若1:3-5; 3:13-15)。在亚当内,我们作了罪恶的奴隶;在基督内,我们却作了正义的奴隶;罪恶的奴隶的结局是死亡,正义的奴隶的结局却是永生(罗6:15-23)。这即是我们由天主所获得的救赎之恩,实无异再造的救赎之恩(格後5:17; 哥1:15-23)。

天主救赎以民是为显示自己的忠信和正义,天主救赎人类更是为显示自己的忠信和正义。为救赎以民,天主施行了奇迹和异能;为救赎人类,天主却付出了自己亲生的儿子(若3:16; 罗8:32),使他成了自己和人的忠信和正义(格前1:9, 30; 格後1:18-22),在他内完成了自己的救赎计划:消灭罪恶,使人成义(罗3:21-26),成为天主的正义(格後5:21),所以,人只能在基督内获得救赎、成义和罪赦(罗5:1, 2, 9, 10, 18, 19; 弗1:7; 哥1:13-14; 弟前2:6, 7)。

在救赎事上,不但反映出天主父对世人的爱,而且也反映出天主子对父的爱(若14:31),和父对世人的爱,以及自己对世人的爱(若10:14, 15, 17; 14:21; 15:9; 17:23)。他为爱父爱世人,听命舍生,自作赎价(若10:18; 斐2:8),就是为使这爱存在我们世人内(若17:26),这爱即是天主圣神(罗5:5)。耶稣之所以死,即是为使人领受天主圣神(若7:38, 39; 宗1:8),派遣圣神来,住在我们内(若14:16, 17; 15:26, 27; 16:7),完成他的救赎事业(若14:25, 26; 16:8-11; 格前2:10),使我们具有他的圣神,在圣神内朝拜父(若3:5, 6; 4:23, 24; 罗8:9, 10, 15, 16),成为天主的子女,有分於他的天主性体(伯後1:4; 若一3:1),不再犯罪,因为有天主的种子存在我们内(若一3:9)。但是,谁不幸若犯了罪,仍有基督代我们赎罪。他一次而为永远,藉永生的圣神,自作牺牲,消灭了罪恶,获得了永远的救赎(希9:11-15, 26-28; 10:10; 罗3:25, 26; 伯前3:18; 若一1:7-2:2)。这在於领受圣神,获得罪赦的救赎;天主早已藉先知的口预言过(依11:1-5; 32:15-17; 44:21, 22; 61:1-3; 耶31:31-34; 33:6-9; 则36:25-27; 达9:24; 匝12:10; 米7:18-20),使我们生活在末世时代,新约时期中的人,由经书的记载(宗3:18-26; 罗15:4),得知罪恶在救赎史所起的作用,和天主的慈爱在救赎史所有的作为(伯前1:3-12)。

罪恶在救赎事业上所起的作用,实在令人惊奇,此即平常所谓的罪恶的奥迹。在原祖未犯罪以前,罪恶就已存在(若8:44; 参见创2:17; 3:1-7; 默12:7-9)。罪恶是否认天主,由否认天主而与天主作对,由与天主作对而有了种种邪恶的行为。罪恶只能存在於天主以外的事物,因为天主不能否认自己,所以不能有罪恶(申32:4; 咏92:16; 若一3:5),天主准许罪恶在他以外存在,就因为他要向外表示他的正义:赐造物以自由,论功过受赏罚。天主能「容许」罪恶存在,却不能「容忍」罪恶存在。他不能容忍他的受造否认他的造主和他的造主所享有的一切主权,所以天主「恨」罪(依59:2; 友5:17),要消灭罪,要使他的受造承认他是造他的上主;为此,有了救赎的计划,救赎的历史和救赎的事业。天主恨的是罪,是他的犯罪的受造(智14:9; 罗1:18),而不是他的受造;如果他恨,他就不会创造;凡他所创造的是出於智慧的创造,没有什麽不好(创1:31; 咏104:24; 德39:39-41; 智11:25-27)。人,是天主造的,是天主的肖像;但罪人,却是人自己造成的,自卖为奴的罪恶奴隶。人类犯罪以後,人性已败坏,偏向罪恶(创3:7-10; 6:3-5; 8:21),虽有神圣的法律,亦未能自拔,自求解脱,反而只有罪上加罪,在罪恶下呻吟叹息,期待主的救赎(罗7:14-25)。天主不忍人丧亡,只好自行救赎。救赎实是天主对犯罪的人类分外而分外的恩宠(罗5:6-8; 铎3:4-7)。何况他的救赎事业得以完成,又还是出於人的罪过:恶徒的负卖,门徒的离弃,司祭的失职昏愚,判官的怯弱徇私,党派的争权夺利,小人的忘恩负义,使主基督走上了十字架,自作牺牲,一次而为永远消灭了罪恶,战胜了死亡,完成了天主的救赎事业(希7:27; 9:15, 25-28)。

实在,千真万确,人对天主始终是以怨报德,天主对人始终是以德报怨,诚如圣保禄所说:「那里罪恶越多,那里恩宠也越发分外丰富」(罗5:20)。天主执行救赎,实在是以爱来战胜罪恶,逼人以爱还爱,迫使人不忍再在罪恶中找生活(罗6:2-14; 格後5:14, 15; 迦2:20。若一4:9, 10, 19)。人犯罪不但是对天主没有爱(若5:42, 43),而且也是对己对人没有爱(箴1:32; 8:36; 智1:12, 15, 16; 多12:10)。天主所作的救赎工程,是从根本上改造了我们为罪恶所伤害的本性(罗8:3, 4),使我们在他取了我们人性的圣子内,赖圣神,获得重生(若3:3-8),不再属於肉性,而只属於圣神,在圣神内赖正义为正义而生活(罗8:1-10),亦即存在他的爱内,彼此相爱,接受父的爱,接受他的爱(若15:8-17)。从此没有什麽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罗8:31-39),因为我们是存在他的爱内,认识父,也认识子(若一2:23-25; 3:6, 8-10, 24; 4:14-16; 5:18-20)。所以,救赎是使亚当後代的人类在基督内,获得了正义、成义和永生,即在基督内获得了罪赦,取消了定案,战胜了死亡(罗5:12-20; 格前15:21, 22, 45-49, 56, 57; 哥2:14)。我们既是基督以高价救赎的人(格前6:20; 伯前1:18, 19),获得了自由,就不可再作罪恶的奴隶(迦5:1),应将自己的肉身和肉身的私欲,钉在十字架上,不随从情欲(迦5:24, 25; 罗6:3-14),死於罪恶,不再与世俗结缘而同流合污(罗12:2; 若一2:15-17),只与基督同死同生,共辱共荣,(罗8:17; 斐3:10, 11; 伯前4:12-14),与天主圣宠成长合作,增进自己对主的认识(伯後3:18),期待主再来,以自己的大能,改变我们卑贱的身体,相似他光荣的身体(斐3:20, 21; 罗8:28-30),终归获得彻底的救赎。

见罪恶、正义、救援、成义、赎罪、和好、祭祀、奴隶、死亡、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