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砸死(Stoning, Lapidatio) 在旧约中执行死刑的方式,大都是以石头砸死。执刑时先将罪犯拉出营地,村庄或城市之外(肋24:14-25),而首先投石的人,应是罪犯的见证人(申17:7)。 应受砸死的犯人有下列数种:那些敬礼邪神的人(出22:11; 申13:9, 10; 17:5; 肋20:1-5),咒骂天主的人(肋24:14-16; 24:23),不守安息日(户15:32-36),婚前失落童贞的少女(申22:21),许配与人後而仍与第叁者有奸情的未婚妻(申24:23-24),忤逆不孝的儿子(申21:18-21),不守「毁灭律」法律的人(苏7:25),辱骂君王的人(列上21:10),甚至数次 人的疯牛,也应以石头砸死(出21:28-29)。通奸的犯人在旧约中,只说应受死刑,只有在新约中才清楚地说明,应以石头砸死(若8:5)。 犹太人亦曾数次以辱骂天主的罪名,企图以石头砸死耶稣(若10:11; 11:8)。教会的首位致命者斯德望,死於乱石(宗5:56; 见希11:37)。圣保禄也受过这种刑罚,虽然未致於死(格後11:25)。 见刑罚。 |